貪官落馬已不再是新聞,貪官如何落馬才算新聞。一個80後,就因為大權在握,不受監督,很快就墮落成為大貪官了。解讀洋浦規劃局80後副局長的墮落軌跡,對於瞭解貪官是如何煉成的,似乎比等待下一個貪官落馬更有意義。
據南海網報導,這肖副局長畢業於清華大學土木系,工學碩士學位,當年作為人才引進,先後先後完成了洋浦眾多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出色完成了多項重大項目的籌備工作。於2007年榮獲洋浦經濟開發區第一屆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2008年又被評為海南省第九屆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並授予「海南青年五四獎章」。
從履歷上看,肖副局長可謂根紅苗正。但從其墮落的軌跡上看,似乎又沒多少技術含量。他單筆受賄1600萬元,受賄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我把工程給你做,你得給我好處費。5個億的工程,得有5%的好處費,這就是工程領域的「潛規則」。肖副局長受賄理直氣壯,中標單位也覺得順理成章。偶然事件是成不了「潛規則」的,與其說肖副局長是栽在了自己的貪婪上,不如說是栽在了「潛規則」上。還有多少享受過「潛規則」的人漏網了?還有多少人要往「潛規則」裡跳?抓一個肖副局長,能阻止這種「潛規則」嗎?
從程序上看,肖副局長主持的招標過程可謂合法。一切都談妥了,然後就走程序。2008年3月,洋浦規劃局進行項目招標,肖副局長作為業主評委,給談妥的公司打了最高分,該公司以最高分中標。年底,雙方簽約,5個億的工程就這麼走完了程序。每次媒體揭露出某些腐敗嫌疑的蛛絲馬跡,總會有人第一時間出來證實,其程序合法。肖副局長的主持的招標程序完全合法,但他們採取的手段卻不合法。還有多少這樣採取不合法手段,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工程在正常運作?誰能監督合法程序中的不合法手段呢?
從情節上看,給你工程要錢,給你工程款還要錢。肖副局長管轄範圍內要建學校,肖副局長讓人得到工程受賄5萬元,對方把工程做完了,讓其拿到工程款又受賄1萬元。新聞沒有透露洋浦小學造價多少錢,但可以肯定,肖副局長笑納的這6萬元,都得通過施工單位在偷工減料中置換出來。「豆腐渣」工程是這樣造成的,農民工討薪也是這樣釀成的。我常常只罵施工單位黑心,豈不知背後的貪官更黑心。是不是正因為有了黑心的貪官,我們的橋塌了才被說成「側滑」,路破了的原因被解釋為超載呢?
從人員上看,領導掌權了,領導的司機也掌權了,權力原來可以傳遞。俗話說,宰相的家人七品官,家人藉助宰相作威作福,宰相依靠家人撈錢分贓,縱然是80後的「青年才俊」,也無師自通地明白了這樣狼狽為奸的作惡方式。以往,我們常常把責任推到秘書和司機身上,將協管員和臨時工當作替罪羊,其實,沒有領導,誰買秘書和司機的賬?沒有授權,協管員和臨時工哪來的這麼大神通?還有多少司機秘書在頂著領導的名義辦事?還有多少領導放任秘書和司機出來作威作福?兩者之間,難道就沒有約束嗎?
如果不清理這些「潛規則」,不限制這樣肆無忌憚的權力,不監督如此囂張的官員和司機,沒有從源頭上治理腐敗,一個肖副局長倒下去,成千上萬給肖副局長跟上來。沒有制度制約,反腐敗只能是隔著牆扔磚頭,砸到誰就是誰,砸到誰誰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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