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人權組織:四川嚴判兩名藏人

據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消息,中國四川阿壩州當局今年9月18日將兩名藏人分別判處7年6個月和7年徒刑,罪名是向外界傳遞有關藏區的信息並與境外聯繫。

四川省阿壩格爾登寺僧人洛桑扎西被判7年徒刑。此外,阿壩縣一位叫圖多的村民被判7年零6個月。消息說,洛桑扎西和圖多在2011年11月遭警方拘捕後失蹤長達9個多月,直到9月18號被判刑的兩天前,當局才通知兩人家人到馬爾康縣,實際上造成根本無法請到律師的局面。

而法院方面對他們判刑時,所指控的罪名是「向境外傳播西藏境內訊息」和「與境外保持聯繫」。他們被判刑後,警方只允許他們與家人進行短暫見面。目前,兩人被監禁在四川省綿陽監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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