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摘:王立軍案宣判
王立軍被判刑的消息在星期二(9月25日)的中國報章遭遇了冷處理。
官方新華社報導,原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星期一因「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四罪被判處15年徒刑。
《重慶商報》與英文《中國日報》等報章於內頁刊登了新華社的通稿,處理手法與王立軍案開審和此前的谷開來審判相若。
《人民日報》國內版本於第二版底端刊登此報導,《海外版》則出現於第四版。
《環球時報》英文版於頭版刊登了王立軍的報導, 中文版則配發了境外媒體對於判決的分析,多數認為判決不算出人意料。
該報的雙語社評說:「中國早就過了官員腐敗等嚴重問題不被追究的時代,事實是,只要被檢舉,包括遭到網際網路輿論的嚴重質疑,對違紀嫌疑人的調查都會展開,處罰非常嚴厲。」
與此同時,《重慶商報》還報導,身兼中共重慶市委書記的副總理張德江星期一於重慶會見了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與美國駐成都總領事何孟德。
報導沒有交代雙方有否談論王立軍案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