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校車只接「有背景」小孩

「太不公平了,為什麼只有公務員和老師的子女才可以乘坐校車,那可是納稅人的錢吶!」昨日,龍華中心小學一位家長給媒體記者打來電話,稱他和身邊一些家長看到學校有校車接送學生,而且乘坐校車的都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老師的子女,為什麼只有部分孩子可以享受特權?對此,學校辦公室主任表示「因為公務員平時比較忙」。

家長質疑:「有背景」的小孩才能坐校車?

X先生的孩子在龍華中心小學就讀低年級,他告訴記者,他發現學校有一部校車每天接送學生上下學,於是他和一些家長去詢問班主任和教務主任,希望讓自己的孩子也乘坐校車,但是得到的答案卻是「校車不接送學生」。

後來,X先生和其他家長一起調查發現,每天乘坐校車的孩子都有特殊背景,「這些小孩一部分是老師的子女,一部分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子女,他們大部分都住在福利房小區比如東和花園等小區裡」,為此,X先生和其他家長均表示疑惑:為什麼老師和公務員的小孩就有特權?

家長們普遍認為,這種做法是對其他家長和學生的不公平,「納稅人的錢難道只能花在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子女身上?」

孩子透露:「媽媽認識校長就能坐校車」

昨日下午4時30分許,記者來到龍華中心小學校門口,只見一輛黃色大巴車停在門口,上面標示「校車」,限坐51座。正值放學時間,記者看到有幾名學生將自己的書包擺放到校車門口的地上,一邊玩耍一邊等校車。這些學生告訴記者,坐校車的有幾名老師,其餘大部分都是學生。記者詢問得知,這些學生有些住在東和花園,有些住在美麗365小區和新華苑。

「因為我媽媽認識校長就能坐校車,我同班的其他同學都沒辦法辦到校車接送卡,他們的爸爸媽媽跟校長不熟。」一位學生這樣說,並稱這是她媽媽親口告訴她的。其他幾位學生也表示,坐校車的有些是老師的孩子,有些則是因為「有關係」。記者向現場的十多名學生瞭解得知,乘車的學生最小的上一年級,最大的六年級。

在校門口記者遇到一名學生,他說自己住在東和花園,每天是爺爺接送。這位爺爺告訴記者,他們是在東和花園租的房子,孩子的爸爸不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因此不能享受乘坐校車的待遇。

學校:「公務員比較忙,孩子可以坐校車」

昨日,記者聯繫了龍華中心小學的辦公室陳主任,他說,據他瞭解,校車是龍華街道配的,「主要負責接送東和花園的學生,基本上都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小孩,因為政府部門像公務員、職員平時都比較忙」,陳主任說,個別老師(不到10個)也在東和花園住,因此也可以坐校車。隨後這位陳主任又稱「具體情況我也不太清楚」。

隨後,龍華中心小學負責安全的鐘主任又聯繫了記者,解釋稱這輛校車是2004年街道辦買的,是街道辦尊師重教的一種獎勵,由財政撥款,配給學校負責接送老師上下班,當時大部分老師分配到了東和花園的安居房,所以接送路線就定在東和花園,一開始主要是接送老師,後來不少老師買了車不再需要乘坐校車,學校又不想浪費政府部門提供的資源,所以就順便接送東和花園的學生,而剛好東和花園裡面住了些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所以就讓他們乘坐。至於東和花園其他學生以及沿途的其他學生,鐘主任稱座位有限,所以暫時不予考慮接送。

對於家長所質疑的部分學生享有乘坐校車的特權是否合適?龍華辦事處教育辦相關負責人並未予以正面回答,只是希望家長能夠理解。他說,可以再和學校溝通如何合理利用校車的剩餘座位,並建議家長如果有需要可先打申請,按順序來,有空位就讓學生乘坐,但學校欺騙家長「校車不接送學生」是不對的。

專家看法:公共資源應公平享受

昨日記者採訪了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委委員吳立民,他認為,校車如果是政府部門獎勵給學校的,校車就屬於學校的公共資源,使用應該秉持公平的原則。在滿足了老師之後還有空餘座位,那麼每個學生都可以享受這一公共資源,而不是某部分學生才能享受,就算學生的家長是老師或者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也不能有所傾斜,否則就是很不公平的做法,如果路線是確定的,那麼在路線途經的所有學生都應該有權乘坐這趟校車,如果一次性無法滿足所有學生,也可以讓學生輪流乘坐校車,因為公共資源是大家都能享受的。在學校就採用這種特權劃分,等於從小就給他們灌輸特權思想,讓他們互相攀比,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