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政法委被削權 傳檢察院法院交人大管

北戴河之後,中共高層基本定下「十八大」後政法委將被拆分,政法委書記也將不再入常。拆分本來有多種方案,但是現在據稱較傾向將政法委手中的「公、檢、法」中的「檢、法」獨立出來,交給人大管理。事情的起因則是因為薄、周的政變東窗事發。

拆分政法委的幾種方案

此前《大紀元》報導稱,政法委在「十八大」後,可能有三種結果。一是恢復到江澤民執政初期的格局,由人大委員長監管政法體系,這樣人大名義上有立法、司法、政法權。二是恢復到鄧小平時期的格局,由中紀委監管政法體系。三是效法汪洋的「廣東變法」,建立一種全新格局,由主抓黨務的國家副主席主抓政法。

8月20日,周永康考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時自己也稱,在權力比較集中的執法領域,要合理劃分執法環節、分解執法權力,防止發生司法不公、不廉問題。隨後在天津召開執法規範化建設座談會也談及此問題。

有報導稱,目前,在中國大陸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中,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部門首腦的現象正在減少,各省政法委書記中,15省由省委常委專任,7省由省委副書記兼任,只有8省政法委書記仍兼任公安廳長。

十八大後政法委的走向

「十八大」後政法委書記將不再入常,同時政法委會被拆分。現在中共高層傾向的拆分方案是:將「綜治委」從政法委中拆分成為平級機構;由人大委員長監管政法體系,即將檢察院、法院系統交由全國人大直接管轄;政法委今後不再有權調動武警;國安可能會由國務院直接領導,但是最後這條最快也要到2013年才可能實行。

與原有的政法委相比,將來的政法委只剩下公安和國安,或者只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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