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歲月--談戀愛的規定

談戀愛有規定,讓今天的80後,90後會覺得匪夷所思,我給學生講述這個故事時,無不笑得前仰後合,事後,還要追問:真的嗎?是不是你的創作?我說,任何作家都缺乏如此想像力。

1972年,無休止的批判有了停息的間歇,疲憊的勞動也讓男女知青看不到盡頭,無聊的生活,惡劣的「食料」,吃不飽......精神的空虛在瀰漫。膽大的知青開始談戀愛,和地下工作者一樣,各種方式爭奇鬥艷,如今想來,仍讓人噴飯。我們班有個知青叫俞寶康,白白的,胖胖的,非常文靜,蘇州人。非常愛乾淨,白球鞋刷得干乾淨淨。最近一段時間,每逢天黑,他就刷白球鞋,順手就把鞋放在門外的窗台上,然後,信步向連隊後面走去。我們這些馬大哈根本不在意這些小事。不料,有位有心的知青發現了其中的秘密,每當俞寶康把白球鞋放在窗台上不久,就有一位女知青也向連隊後邊走去,於是,他向我們公布了他的發現,我們立時來了勁,跟蹤的結果,正是這樣。怎麼辦?第一個辦法是偷偷拿走白球鞋,俞寶康一走,我們立即替他把白球鞋收起來,那位女知青一看沒有白球鞋,走到我們宿舍附近,很快就回去了。俞寶康沒多久也怏怏地回來了。初戰告捷,我們高興地不敢大笑,只能捂著肚子,捂著嘴偷笑。

後來,俞寶康放掃帚,我們收掃帚,放什麼收什麼。他恨死我們這些促狹鬼,但又毫無辦法。後來,他改成唱歌,唱樣板戲之類,這樣我們倒毫無辦法了。看著俞寶康天天容光煥發,我們這些癩蛤蟆心裏酸溜溜的,總想給他製造難題,破壞他的心情,這大概就是人心中的陰暗心理吧。有一天晚上,俞寶康又出去了,黔驢技窮的我們只好躺在床上胡思亂想,不知是誰說了一句,告訴連長去。於是,我們班最小的知青(15歲),自告奮勇跑到了連部,連長毛連元正在喝酒,滿臉通紅,醉醺醺的,一聽報告,立即摸了一把鐵鍬,嘴裡一邊大罵,一邊喊著「抓流氓!」向連隊後面衝去,我們班的幾個知青跟在後面助威。只見前方兩個白影倏地突然分開,然後向兩個方向跑去。由於連長醉得打晃,我們又不是真的想抓俞寶康,所以無功而返,但整個連隊轟動了,笑的,罵的,一晚上沒安靜。

沒幾天連裡出臺了一部談戀愛的規定,由於時間久遠,細節記不清了,但大致內容如下:

1.男女知青談戀愛必須年滿25(23)週歲。
2.談戀愛必須向連部匯報,經同意後方可,不然,以流氓論處。
3.談戀愛的時間,規定每晚7:00——9:00,其餘時間不許談。
4.談戀愛的地點在連部辦公室門前的窗戶下,其他地點不行。
5.連部提供條凳,用後歸還,損壞照價賠償。
6.男女知青的正常接觸,需有男女知青排的排長在場。

按照這個規定,我們這些未滿25(23)的知青只好老老實實地在屋裡呆著,年齡大的知青也絕不會跑到連部去談戀愛,俞寶康也歇菜了,再也沒有白球鞋之類的接頭暗號了。(在此,我向俞寶康表示歉意,但願經歷過風雨的你們更幸福)沒想到一場惡作劇讓我們剛剛萌芽的愛戀之情,遭遇了全面的打壓,致使我們回城探親都不敢為女知青捎東西。因為一旦帶回來,你必須給班長檢查,排長檢查,還要經女排的排長,班長檢查。然後,六個人站在連隊中間的大路上,才能完成貨物的交接。

幽默嗎,今天我們可一點也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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