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61名刑滿貪官入編有黑幕?
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政府被曝於2009年時以政府公文形式,要求各機關事業單位對緩刑期滿人員進行安置入編且部分人員存在吃「空餉」現象。知名爆料人、網友「周筱贇」稱,61人「刑滿後重新安排工作,進機關入事業編製。據我後來獲得的部分名單,這些人多為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全是因受賄罪判刑。」當地政府回應稱,此舉有政策依據。(鳳凰網)
看了這條新聞筆者以為,這並不是條令人震驚的新聞,因為筆者在過去的文中就已說過:貪官,無論是大的還是小的,無論是現任未被發現的,還是已被伏法的,從本質上說,他們都是利益集團的成員,都是腐敗場上的同盟軍,然從個體上講,大小貪官又都是相互依存,相依為命的,只要小貪官不把大貪官咬出來,那麼,在台上的大貪官就可在保護自己的同時,又可為落馬貪官兌現承諾。比如,承諾新聞中的入編,服刑期間允許吃空餉,子女安排工作等等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發文為61名貪官刑滿後重新安排工作,進機關入事業編製,完全是在兌現當時為落馬貪官許下的承諾,在完成利益集團的修補工程。反之,如果食言,刑滿貪官就會反擊現任未被發現的大貪官,將腐敗內幕舉報或公布於眾,將現任未被發現的大貪官拉下馬,走同歸於盡之路。
那麼,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發文,讓61名貪官刑滿後重新安排工作,進機關入事業編製,是否就是筆者所說的情況呢?筆者以為,根據現有資料分析,這種情況也是八九不離十的了。
大家知道,江蘇鹽城,雖地處蘇北,經濟落後,但貪官遍地,相當發達。江蘇省委原組織部長徐國健就是其中最為著名的貪官之一。據資料載:徐國健,阜寧縣人,曾擔任過揚州市、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等職。2004年6月3日,徐國健的嚴重經濟問題暴露,被中央紀委立案調查。2004年11月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徐國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06年1月19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而曾與徐國健共事過的原鹽城市長,後調任江蘇省建設廳擔任廳長的徐其耀也是個大貪官。有資料載:2003年11月3日,經法院審理認定,徐其耀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間利用擔任鹽城市市長、省建委主任、省建設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先後46次索賄人民幣380.55萬元、美元1.5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另外如,鹽城拖拉機廠原廠長周崇華貪污3000多萬元,江蘇鹽城市原人大主任祁崇岳11年時裡收受賄賂、貪污300多萬元等等也都是聞名當地的大貪官。
還有《鹽城市510自警教育讀本》中收錄的40名落馬貪官,其中被點名曝光的17名大貪官:
劉建國(原江蘇國營新洋農場場長、黨委書記)
朱五華(原鹽城中學校長兼黨委書記)
陸暉(原鹽城市規劃局工程規劃處處長)
夏孫(原大豐市房屋產權監理所所長)
楊志祥(原阜寧縣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
謝佔鵬(原東臺市園林管理處主任)
裔兆龍(原建湖縣農業縣委會主任)
孟樓春(原亭湖區新興鎮黨委副書記)
陳波(原濱海縣政協副主席兼衛生局局長)
吳洪順(原任鹽都區財政局黨組書記)
王春齊(原任響水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兼響水縣公路站站長)
顧承平(原任響水縣交通局副局長兼響水縣公路站站長)
仇興南(原任鹽都區交通局副局長)
張國輝(原任建湖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鄭信民(原任市規劃局用地規劃處處長)
胡斌(原任濱海縣水利局副局長)
透過以上資料,大家不難看出,不禁要問,在腐敗橫行的當前,鹽城市阜寧縣難道會獨善其身嗎?試想,如果鹽城市阜寧縣的政府官員都很清廉,難道會去頂風作案,把61名刑滿貪官,重新安排工作,進機關入事業編製嗎?如果不是官場有黑幕,這種行又當如何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