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苯胺泄漏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據山西省政府通報,事故原因初步查明,12月31日上午7時40分,企業巡檢人員發現苯胺罐區一條軟管破損,雨水排水系統閥門未關緊,導致泄漏苯胺通過下水道排進排污渠。目前政府、企業正封堵源頭,清理污染物,加強水質監測,防止新污染物擴散。(鳳凰網)
這一結論可靠可信嗎?筆者以為,很難說可信。理由是:
一、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是家大型國企,安檢工作落實到位,軟管破損會無法預知嗎?
大家知道,長治發生苯胺泄漏事故的企業,全稱叫: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它是個國有大型企業。
據資料載: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位於上黨盆地潞城市,其前身為山西化肥廠,是我國八十年代初,成套引進德國、日本、法國、挪威等八個國家十一項專利技術和設備建設的第一個以煤為原料生產高效複合肥的大型現代化企業。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目前,已形成以化肥為主、集有機化工、煤炭深加工、精細化工等為一體,多產品、跨地域的大型煤化工產業集團。
而且,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還曾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被評為「中國化工行業科技創新示範企業」、「全國肥料製造業自主創新能力十強企業」和「全國化工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2006年獲得山西省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企業,2007年獲得山西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2008年榮獲「全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先進集體」稱號,。「天脊」商標入評「中國最具價值品牌」,價值高達29.70億元。
試想,這麼一個有實力的大型國有企業,對苯胺罐區的軟管會沒有年檢制度,不會定期更換,這叫誰相信? 事實證明,企業是有檢查制度的,就如報導所說的: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左右,企業巡檢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苯胺庫區一根往成品罐輸送苯胺的軟管已發生爆裂,苯胺沿著雨水系統被排入河道。可見,既然有這樣的制度,月檢或年檢為何執行不到位,這裡面曝露出來的問題難道不耐人尋味嗎?
二、苯胺泄漏量露出馬腳。據報導介紹,當時泄漏總量約為38.7噸,發現泄漏後,有關方面同時關閉管道入口出口,並關閉了企業排污口下游的一個乾涸水庫,截留了30噸的苯胺,另有8.7噸苯胺排入濁漳河。雖然筆者不知道,這排管的直徑有多大,但是,這麼大的泄漏量,絕不是一個有點「破損的軟管」所能排放的。所以,筆者以為,如果把苯胺泄漏量與「軟管破損」的表述聯繫起來看,就會發現,山西長治的回應是站不住腳的,是不可信的。
三、玄機在「苯胺庫區雨水系統出口處一道閥門鬆動」。據報導介紹:記者6日凌晨在天脊煤化工集團苯胺庫區事發現場看到,爆裂軟管位於一個成品罐的下方,苯胺庫區被2米高左右的圍牆圍著,按常理不會被排入河道,然而由於雨水系統在苯胺庫區出口處的一道閥門鬆動了,最終導致泄漏。試問,軟管爆裂時間不清楚,與企業巡檢人員在例行檢查的表述,不自相矛盾嗎?想想便知,雨水系統就是為了排泄雨水而建的,那它的閥門就應該是常開的,又怎會出現鬆動的呢?如果平時把雨水系統關閉了,那麼,這還能排雨水嗎?每次下雨都去開閥門,這現實嗎?很顯然,這一表述又是有內情的,與事實不符。所以,筆者認為,苯胺泄漏的真相就在裡面。
那真相到底是怎樣的呢?筆者以為,它不是別的,它就是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私自把工業污染物從「雨水系統」(實際上是偷排污系統)排放出去,只是那天污水排放出來後,遇上下大雨,雨水把企業排污口下游的一個乾涸水庫裝滿了,污染物才與雨水一起,流到了濁漳河,才發生了所謂的「苯胺泄漏」事故。而此時,企業也知道,由於長期的違規排污,已是違法。雖然過去企業排污口下游的水庫乾涸,污水沒流入濁漳河,不會造成社會和生命的影響,但現在水庫水滿,污水要外溢,發生了後果十分嚴重的事故,已無法逆轉,試問,這個責任誰來承擔?又有誰敢承擔?於是,便想出了「萬全之策」,才有了後來的「瞞報」事故、「軟管破損」和「雨水排水系統閥門未關緊」的說法。
不過,以上只是筆者的分析,僅供參考。而事故的真相到底如何,就看山西省能否解釋筆者提出的諸多疑點了。筆者相信,只要山西省把事故的來龍去脈說得滴水不漏,令人信服,那麼,真相也就大白於天下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