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城市之根」盤龍城遺址(圖)
中國商代中期的城市遺址。位於湖北黃陂葉店。年代約當公元前15世紀前後。1974年開始發掘。1988年國務院公布為中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對瞭解商文化的分布及城市性質、宮殿建築等有重要價值。古城筑於府河北岸的高地上,平面略呈方形,南北長約290米,東西寬約260米。城牆是夯筑的,四面各有一個缺口,可能是城門。城外有壕溝。城內東北部高地上有宮殿建築,在東西60米、南北100米的夯土臺基上,依南北中軸線築起3座坐北朝南、前後並列的大型建築。經發掘的1號建築基址面積490平方米,高20厘米,上面建有四間橫列的居室,各有一門朝南,四室與檐柱之間有一週外廊。城外有居民聚落和手工作坊址。城西、城北、城東發現有墓葬。其中城東李家嘴的2號墓使用彫花木槨,有多人殉葬,隨葬青銅禮器25件,還有銅鉞等兵器及玉器,墓主生前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有人認為盤龍城遺址在當時是商朝在南土的一個方國。
盤龍城遺址位於武漢市市區以北約5千米的黃陂區灄口鎮境內,因被盤龍湖環抱而得名。
古城遺址坐落在一座小山丘上,三面環水,東西寬260米,南北長290米,城址為長方形,總面積為75400平方米。城垣為分層夯土筑成,每層厚度為8-10厘米,內坡緩斜,外坡陡峭。城牆厚度為7-8米,四周有城門,城牆外有寬約14米,深約4米的壕溝,上面架橋以供通行。
城內東北部發現有分布密集的宮殿建築遺蹟,其中一號宮殿基址四周有迴廊,中間有四室,似為奴隸主的寢殿。二號宮殿基址建築技法大致相同,是不分室的通體大廳堂,似為奴隸主開會議事的朝堂。
城外四周分布著民居、手工作坊遺址和小型墓葬。民居為單體地面建築和半地穴式簡易窩棚,手工作坊一般為釀酒、制陶和冶煉遺址,出土有手工工具、陶器、爐渣等。
城外李家嘴一帶分布有大型墓葬,一座貴族墓中使用了彫花木槨,隨葬品有青銅器、玉器、漆器、陶器等,還有3名隨葬的奴隸。墓中青銅器共63件,分為禮器、兵器和生產工具三大類。
其中一件青銅鼎,高達55厘米,僅次於鄭州出土的王室大方鼎。兵器有戈、矛、鉞、斧、鏃等,其中一件青銅大鉞長41厘米,刃寬26厘米,其上雕飾龍紋,為軍事統帥所有。玉器中有一件長達94厘米的玉戈,是迄今全國出土文物中最大的一件商代玉戈。
盤龍城遺址是武漢地區生產力和社會文明的發展進程的見證,城內外的遺蹟遺物,明顯反映了奴隸社會的階級分野。這處文化遺存也吸引大量遊客考察武漢地區進入中原地區主流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圈後的發展狀貌和文明水準,它對於推動整個華中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與交流,促進中原南方各民族之間的相互瞭解與融合,具有不可低估的影響,是後來武漢城市文明的源頭。
遺址於1954年發現,1974年和1976年,湖北省博物館與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合作,進行過兩次較大規模的發掘,1979年以來,湖北省博物館又進行多次發掘。經過多年的工作,基本上搞清遺址的分布情況。城內僅有宮殿、居民區,手工業區和墓葬則分布在城外。
城址
坐落在遺址的東南部,平面近方形,南北長約290米,東西寬約260米。城牆基寬21米,西垣和南垣殘高1∼3米。每面中間各有一缺口,應為城門。城垣分段版筑,分主城垣和護城坡,夯層厚約8∼10厘米。城垣南部和北部發現有濠溝遺蹟。城內東北部發現大型宮殿建築夯土臺基,西南部為一片窪地,未見遺蹟。
夯土臺基南北長100米,寬60米,厚約1米。建築基址分上下兩層,已發現3座,平行排列在南北軸線上,方向同城垣一致。一號、二號基址已發掘。一號基址平面呈長方形,寬39.8米,進深12.3米,分為4室。通面寬33.9米,進深6∼6.4米,中間二室較大,面寬各為9.4米。夯土牆基厚約70∼80厘米。牆內殘存圓木柱穴,直徑約20厘米,間距約58∼95厘米。各室都在南壁中間開1門,中間2室又在北壁偏東處開一後門。室外沿排列43個大檐柱穴,每個柱穴底置有巨形石礎,埋深約0.8米,穴外兩側有2個小柱洞。臺基四周略傾斜,上鋪碎陶片,作為散水。整個基址可復原為一座周圍有迴廊,中央為四室的高臺寢殿建築。
出土青銅器
二號基址位於一號基址之南約13米,平面長方形,東西長27.5米,南北寬約10.5米,基址四邊有前後左右對稱的大檐柱穴27個。西側臺基下有一排陶質水管道。二號基址中間未見隔牆,可復原為一座大空間的廳堂,與一號宮殿基址形成前朝後寢的格局。
墓地
分布在古城四周的李家咀、樓子灣、楊家灣、楊家咀、南城外、銅家咀等地。共發掘30多座,大致可分3類。甲種墓,已發掘4座,墓室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均為長方形土坑豎穴,有棺、槨。槨板外壁彫刻精細的饕餮花紋,內側塗朱漆。槨外有殉人。墓底設「腰坑」,隨葬有成套的青銅禮器、玉器和陶器。這類墓主的身份應為顯貴階層。乙種墓,已發掘8座,為長方形土坑豎穴,長2.1米,寬1.2米左右,有棺、槨和腰坑。葬式多仰身直肢。隨葬品有青銅禮器和武器、工具、印紋硬陶器、原始瓷器,未見殉人。這類墓葬應屬下層貴族。丙種墓,為平民墓,形制與乙種墓近似,墓室窄小,面積在1平方米左右。僅有單薄木棺,無腰坑,隨葬品以陶器為主。
遺物
有青銅器、陶器、玉器和石器。青銅器大部出自墓葬,工具和武器有臿、斨、斧、錛、鑿、鋸、鉞、戈、矛、刀、鏃;禮器有鼎、鬲、簋、斝、爵、觚、盉、罍、卣、盤等。形制、紋飾與中原青銅器相同。紋飾以饕餮紋為主,次為夔紋、雲紋、弦紋、三角紋、圓圈紋、渦紋、雷紋等。陶器出土數量最多。早期陶器:陶質以夾砂和泥質灰褐陶為主,黑陶和紅陶次之,還有少數硬陶。紋飾有條紋、方格紋、細線紋、細繩紋、堆紋、弦紋、劃紋、蘭紋、指甲紋、漩渦紋、圓點紋、刻劃人字紋等。主要器類有鬲、鼎、罐、盆、豆、盉、瓮、尊、缸等。②晚期陶器:陶質以夾砂和泥質灰陶為主,其次為棕褐陶、磚紅陶。紋飾有繩紋、細方格紋、堆紋、弦紋、饕餮紋、夔紋、雷紋、圓圈紋。個別陶器上有刻劃符號。主要器類有鬲、簋、豆、盆、刻槽盆、罐、缽、杓、器蓋、大口尊、大口缸、瓮、器座、壺、罍、杯、斝、爵以及坩堝、魚、鳥等陶塑製品。此外還有印紋硬陶及原始瓷等。早期的器類及形制與二里頭晚期相當,晚期則與鄭州二里崗期共性較多,都是中國文物中極為罕見的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