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冷漠嗎?

也許近三十多年或者說近半個多世紀相當多的中國大陸人都對「冷漠」二字滋生許多酸楚。人們一邊確認國人冷漠的存在,一邊受著欲助人而恐懼為之的心態的煎熬。中華民族有著悠久的樂於助人崇尚助人的傳統。幾千年來,乞丐現象的存在,從另一個側面反襯了國人的良知。讓國人滋生助人恐懼,當朝則當仁不讓「德冠古今」。我們動輒特色,動輒國情。可是絕少有人思考,我們有什麼特色?什麼國情?許多國人不理解全世界都通行的人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我們愣說不符合我們的國情!其實,被長期特色教育的國人,較少清醒地意識到,中國大陸「主流意識」並不是完全排斥的世界通行的價值觀,只是畏懼世界通行價值觀中否定特權部分。但是這種排斥實在無法掩飾,作到讓國人忽略人性中最基本的善良與罪惡的區別。於是只好眉毛鬍子一把抓,統統排斥。這是導致時下社會道德墮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近常看電視中有這樣一則廣告,一個老太太走到斑馬線時摔倒,一些行人神情複雜地繞行,後來幾個年輕人過來把老人背起(送往醫院)。這則廣告告訴我們什麼呢?表面上看,是倡導助人為樂。可是細一思量,就能感覺到我們社會道德墮落的現實,感覺到中國大陸人的清貧,感覺到計畫生育政策下年輕人寄生成長的歷程。

為什麼這麼說呢?那些繞行的人,是冷漠嗎?如果是,是什麼讓善良樂於助人的炎黃子孫近幾十年的功夫就「急劇降溫」到如此境地?倘若真的是冷漠,過往行人應該對老人的摔倒視而不見,或者幸災樂禍駐足觀望。廣告中行人繞行時複雜眼神,體現了當今社會中國大陸人內心中良知的煎熬。想去幫助老人,又怕被訛上,把自己弄個家破人亡;置之不理,又於心不忍,無法面對人性中善良的傳統理念。

一個社會,讓行善者恐懼,讓冷漠與罪惡者心安理得。這個社會的優劣已經不言而喻了。所以即得利益階層也明白這個道理,心虛得只好赤裸裸地叫囂「堅決不」。筆者每當聽到或者看到這三個字,都能聯想到一首歌「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是好」,二者如出一轍,可見「道統」本質從來就沒有改變過。即得利益階層總是拿法律來說事,說什麼法不當誅,法不當懲。如果法律不能揚善懲惡,那這法一定是惡法,至少是有缺憾的法。法制缺憾長期得不到解決,就不能不讓人質疑法本身的罪惡了。

例如,扒手在被失竊者追捕過程中,慌不擇路被車撞了,竟然堂而皇之地把被竊者告上法庭,法律竟然判決失竊者承擔法律責任,說什麼人權高於財產權。這不是屁話麼,失竊者在追賊過程,自己置於什麼樣的環境都不知道,只能眼盯著逃跑的賊緊追不舍,哪裡知道賊有沒有風險;還有欲從樓房陽臺入室行竊者,被隻身帶著幼小的孩子在家的女主人打傷了正在開窗的手摔下樓去,法律卻判決女主人防衛過當,承擔法律責任。難道讓賊打開陽臺窗戶,進入室內行竊甚至傷害婦孺生命?在強賊面前,被竊婦孺處於絕對的劣勢,容賊入室後果不堪設想。個人家居,屬於私有空間,從陽臺扒窗入孤兒寡母室,顯然屬於侵犯私人權利,威脅主人安全,在世界上許多國家,私闖民宅主人都是可以擊斃的。可在我們的社會,深夜裡面對欲爬陽臺入室的竊賊,隻身帶著幼小孩子的女主人在黑暗的恐懼中,還被法律要求得清醒地意識防衛的程度是否過當。這是什麼法?生命是平等的,可法律居然保護賊的生命,而置受害者的生命於不顧。難道必須讓竊賊入室,對被竊母子構成實質傷害後,再防衛才不算過當。這些都是時下社會活生生的現實。正是這樣的法律,才讓恩將仇報的訛詐之風氣甚囂塵上。讓行善助人者頻遭惡報。

其實許多案例就是用當今的法律也是解釋不通的。按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南京彭宇案,須由原告老太太舉證證實彭宇確實撞了她,可是法律在沒有任何排他性證據且當事人彭宇明確否認原告法庭上屢屢撒謊原告方證人作偽證的情況下,就不嚴密的推斷判決彭宇承擔法律責任。整個案件審理過程在沒有任何保護隱私的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基本處於暗箱操作,至今迷霧重重。若不是有見不得人的內幕,為什麼怕世人知曉。難道就是為了不讓恩將仇報者的謊言不受譴責!此案中原告老太太的權利可謂得到無微不至的保護,可聲稱自己助人又無人能證偽的彭宇的權利為何得不到相同程度的保護。此案無非存在兩種情形,一種彭宇的確是助人被訛詐,另一種是他的確撞了老太太。雖然民法上沒有疑責從無的原則,可依據現行法律,在老太太無法舉證證明彭宇確實撞了她的情況下,她該就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否則倘若彭宇助人是實,豈不讓好人蒙冤。舉證不能要承擔後果,就是為了確保好人不蒙冤。可是法律無視被告當事人的明確否認,無視原告當庭撒謊、原告方證人出據偽證的事實,以一個無排他性的不嚴密的推斷就判決彭宇承擔法律責任真是特色以極。這雖然是執法偏差,可是執法也是法律的一部分,一個無法讓法律得到公正執行的法律其罪惡比違法本身的社會危害還要大。此案也是導致國人善舉急劇降溫的開始。

我們的主流媒體常常用法律是公平的來欺騙國人,法律的公平不僅包括法律條文本身,還包括公平的法律條文得到公平、公正、切實的執行。筆者曾經親身經歷過一起群體訴訟,立案庭法官就赤裸裸地說,法律那麼規定我們不那麼理解。法律的解釋應該是唯一的,不能由任何人隨意解讀,一個有一種以上解釋的法律,就是不完善的法律。即便公平的法律條文,得不到公平、公正、切實的執行,也不能說法律是公平的。否則,只要定制個公平的法律條文,然後想怎麼解讀就怎麼解讀,那哪還來的公平的法律。所以國人應該明確清醒地意識到,法律不一定都是公平的。

彭宇案許多年了,至今沒有得到司法界重視,明確完善此類案件的相關法律。法制長期不能完善就是罪惡,因為法律是約束人的行為的,可是法律約束了守法人的行為,卻不能有效地制約違法者的行為,這豈不是十足的罪惡!就像我們時下社會管制刀具,可是卻不能有效地制約違法者持械行凶,剝奪好人的正當防衛權,「任由」壞人肆虐,這就是助紂為虐。我們的輿論總是譴責眾人面對不法份子犯罪袖手旁觀,可面對持械行凶的惡徒,有多少人能夠具備空手入白刃的功夫!不錯,公民社會人人都應該成為法律的捍衛者。法制的完善也須要個過程,可是由於法制的漏洞,讓一種惡的現象長期存在,讓捍衛法律者受法律的制裁,法就是惡法。我們不提倡私刑,在犯罪份子被制服後(不再具備威脅制止其犯罪者的人身安全),應該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制止犯罪,不應該對不可預料的後果承擔責任,對於存在威脅制止犯罪者的人身安全因素的前提下的防止過當應該慎重界定。否則追賊都能追出違法責任來,在自己家裡面對強行入室的竊賊自衛都能違法,誰還敢捍衛法律!

媒體只重現象,不究根源,是非常卑鄙的。可作為喉舌他們又怎能不卑鄙。但正如東歐劇變後的審判所言,你無法不開槍,可是你可以槍口抬高一寸,你有條件打不中,有條件打不中要害,有條件晚打中(讓逃亡者摔到柏林牆另一側)。有些媒體的卑鄙還不在於不敢於去深究根源,而在於他們明知道根源還對現象賣力氣撻伐不止。

縱觀國人良知降溫的歷程,國人恐懼助人,最主要的原因有三:一個是時下社會的法制長期得不到完善(特權導致的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讓好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護,讓恩將仇報的訛詐氣焰甚囂塵上,這樣的法難道不是惡法!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倡導人們去助人,譴責人們冷漠,那就是惡上加惡。許多正常的程序在時下中國都本末倒置,前面提到的那則廣告就是一種特色程序的體現,長期不去有效地懲治那些以怨報德的訛詐行為,卻反覆倡導人們去「助人為樂」,譴責世人的冷漠,地道的中國「特色」。

延續傳統良知的方式應該是我們一方面應該告訴國人尤其是我們的孩子們,在時下中國大陸行善有風險,提醒人們行善時要學會自我保護。並不斷地把行善風險具體化後公示,為行善時自我保護提供建議,特別是從法律的角度提出免責建議。否則助人為樂,遲早會在世人的意識裡成為助人為恐,助人為悔。

另一個是絕大部分的改革開放的成就被特權階層佔據,國人清貧得有病看不起,孩子上不起學,供養不起老人……如果被人訛上,輕則清貧的生活將更加拮据,重則家破人亡。要世人在這種犧牲與行善助人之間去選擇,是極度缺乏人性的;倉廩實而知廉恥,改善社會道德頹勢只有思想道德教育是不夠的,還應該為世人提供體現良知的條件。莫讓善良的人們成為這個社會的弱勢群體。當國人不再恐懼被訛詐巨額醫療費,正義的行為能夠受到法律保護(包括那些無法確定且不能證偽的行為),思想道德教育才能奏效。否則,即便騙取了一些孩子們拿長輩的血汗作風險抵押去做好事,也會讓孩子們因為做好事導致他們的家庭背上沈重的經濟負擔,甚至讓他們的生活水平下降,讓他們上不起學,家人看不起病而徹底否定正當的是非觀念,從而仇視社會報復社會。

再一個就是計畫生育政策下成長起來的年輕人,缺乏自我保護意識,而我們的社會卻不對他們進行這方面的教育,反而縱容他們去做「道德楷模」。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會讓孩子們的善舉遭惡報後,導致精神崩潰,喪失人性中健康的是非觀念。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從小過著寄生的生活,根本不曉得生活的艱辛,被特色後成為粉飾特權體制的犧牲品。新聞中有個小孩子被車撞倒後無人敢去幫助,而一個拾荒老太太把孩子抱起送往醫院。我們的那些只敢歌功頌德的媒體,極力迴避老太太一無所有,沒有被訛詐的顧忌的事實,一味地頌揚揀破爛的老人的道德之高尚。這難道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麼,中國社會道德高尚者只有在要飯的人裡去找!

國人的心被冷漠,本是環境使然,這就是我們的國情,這就是我們的特色。那些特權者總喜歡指手畫腳頤指氣使,動輒要給國民建道德檔案,譴責國人的冷漠,甚至要制定什麼法,懲辦冷漠者。卻從不去觸及國人冷漠的根源,似乎炎黃子孫天生就是冷血動物。殊不知正是這些人的特權冷凍了國人的情感。給國民建道德檔案!包不包括倡議者自己?國人冷漠,誰給過國人不冷漠的權利?

那些恩將仇報訛詐幫助自己的人,絕大多數都是苦於高昂的醫療費負擔不起,晚年老無所養。他們雖然卑鄙,可是比他們更卑鄙的是那些剝奪他們「不冷漠」權利的人。我們這些年創造財富,足以滿足全體國人免費醫療,所有孩子免費上學的了。因為比我們還窮的國家都做到了,我們沒有理由做不到。甚至不用國家增加投入都能從本質上改善國人的醫療條件與教育條件。即得利益階層,把你們的車都換成國產車,把你們「工作餐」都吃光別浪費,你們「出國考察」坐坐公務倉,住住三星級酒店,別假公濟私攜帶家屬,少去考察考察拉斯維加斯之類的地方,節省出一半三公消費,中國哪裡還會有上不起學的孩子,甚至大多數的公辦大學都可以免費了。倘若將三公消費限制在時下的五分之一程度上(這應該夠得上適度腐敗吧),醫療條件都會得到本質的改善。將你們的特供的錢拿出百分之八十來(也應該屬於適度腐敗吧)改善一下國民飲食安全,得有多少人少上多少次醫院!

孩子們的書桌與國人醫療條件是被即得利益階層的屁股坐沒了,嘴吃沒了,假公濟私玩沒了。國人的心是被「依法治國」給治冷凍了,冰得國人的心麻木,凍得國人的腦袋喪失了正常的反應。冷漠的不是廣大勞苦大眾,是那些把特權建立在民眾疾苦之上的即得利益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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