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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握有18間套房 老母蝸居潮濕地下室

 2012-07-19 23: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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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永嘉縣南城街道李浦村,72歲的厲大娘,佝僂著身子從地下室走出。晨光照射下,她身後一排嶄新的房子,格外醒目。

這排房子共18間套房,她的大兒子佔了12間,小兒子佔了6間。讓厲大娘心寒的是,兩個兒子守著這麼多房子,她卻只能住地下室。

厲大娘兩個已出嫁的女兒,見母親得不到贍養,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兄長告上了法庭。最近,事情終於有了調解結果,只是過程實在讓人心酸……

一怒之下

兩姐妹把兄長告上法庭

厲大娘和老伴生了兩兒兩女,在李浦村原有5間兩層的樓房,另外還有兩間地基。2009年,趁著農改房機會,她的兩個兒子在老宅和新批的地基上,建了18間套房(包括地下室)。大兒子陳某,佔了12間,小兒子佔有6間。

讓很多人看不下去的是,兩個兒子房子多,厲大娘老兩口卻反而沒房子住,被迫蝸居地下室。地下室陰暗潮濕,蚊蟲肆虐。不久,厲大娘的老伴,病死在了這裡。兩個已出嫁的女兒,實在不忍心看著年邁的母親再繼續住地下室了。她們多次找長兄商議,給母親一個住的地方,卻都被拒絕。厲大娘知道,兒子是想賣房子換錢,多一套是一套。

去年4月,為了阻止兒子賣房,厲大娘在李浦村張貼了「公告」,稱自己家還沒分家,兩個女兒也有產權份額,兒子侵佔了父母的財產。這件事在李浦村傳得沸沸揚揚,陳某夫婦對厲大娘更不滿了。厲大娘的兩個女兒,之後又多次托親友協調母親住宿一事,始終沒有結果。

一怒之下,她們把長兄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盡贍養義務,並對父親去世後遺留的房產進行分割(大兒子陳某在審批建房時,以本人一戶,父母及妹妹一戶,審批建了12間套房)。

女婿為老人出頭

一怒之下還動了手

去年10月9日,永嘉縣城郊法庭對這起房產糾紛案,開始進行調解。厲大娘的二女婿汪某,擔心妻子和岳母一方吃虧,就打電話給外甥朱某,讓他找人來「撐腰」助陣。朱某委託朋友劉某,找了4個人,守候在法庭周圍。當天,沒出什麼事。

去年10月13日,法庭再次召集雙方調解,最終不歡而散。到了法庭外,陳某的妻子和妻弟,開始大聲辱罵厲大娘和她的女兒。這時,守候一旁的朱某等人,拿著鐵管衝了過來,追打陳某等人,一直打到了法庭內。陳某等4人因此受了輕微傷。

突如其來的變故,讓這件事愈加複雜起來,法庭調解擱淺,民事糾紛變成刑事糾紛。陳某隨後多次要求,一定要從嚴處罰汪某等人。汪某等人主動投案,希望化解矛盾。

厲大娘看到女婿等人,因為自己的住房和贍養費問題,鬧到面臨刑事處罰了,於心不忍,多次幫女婿求情,希望能撤銷指控。

為讓女婿免罪

老人無奈寫下「悔過書」

檢察機關瞭解情況後,覺得這場「家事」,可以通過一定程序,召集雙方坐下來和談。然而,事情進展並不順利,陳某一度拒絕談判。

為了讓女婿等人早日免除刑事處罰,厲大娘甚至寫下了「悔過書」,聲明之前張貼「公告」是錯誤的,特向陳某夫婦賠禮道歉。

就這樣,經過近幾個月調解,最近事情有了結果:

汪某支付陳某一方3.8萬元經濟損失(包括醫療費和誤工費),陳某同意刑事和解,請求司法機關對汪某等人免於刑事處罰;

厲大娘的兩個女兒,答應放棄父親死後所留遺產繼承份額,放棄母親現有財產潛在繼承權利;

陳某讓出一間40平米的地下室給母親使用,小兒子讓出一個套間給母親居住;另外,兄弟二人每年支付厲大娘6000元生活費。

回想這一路走來,連辦案檢察官們也覺得,老人尋求贍養之路,走得未免太過艱辛了。都說養兒防老,這事說到這裡,莫不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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