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花了三百個億,斷送了三千萬青年的青春和一生,不知道世界上有沒有其它國家有過如此的「大手筆」?(如此反智)
這是一張結婚照油畫作品,是四十多年前,那個轟轟烈烈「上山下鄉」運動中數不清悲涼的一幕幕中的一個剪影。
一幕真實的《知青》
王國斌懷舊油畫作品
畫面中的新娘是一位端莊靚麗的少女。她的穿著和肩上的挎包,以及胸前佩戴的毛澤東像章,手拿「小紅書」,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她曾經是一名忠於「毛主席革命路線」的「紅衛兵」,而現在(當時拍照片的時候)是響應偉大領袖的號召,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知識青年。接下去的「再教育」是,她將在黃土高坡上「扎根」一輩子,「脫胎換骨」成為那個她身左邊的,喜笑顏開手持結婚證的「貧下中農」的婆姨。板凳旁邊的那只旅行袋,說明姑娘是剛剛離開「知青點」,即將「投入」一個前途未卜的「新生活」。
畫面的中心位置是一個大紅的「雙喜」,「雙喜」的上方是寫在紅紙上的標語「接受再教育」。其實在「接受再教育」冠冕堂皇的革命旗號下,並非「雙喜」,而是「單喜」。喜的是那位「貧下中農」,一個子兒的彩禮都不用花,「天上掉下個林妹妹」,毛主席他老人家給咱送來一個標緻的婆姨,真是「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千好萬好不如共產黨好」。
不是看不起貧下中農,城市姑娘就不能嫁給鄉下人,而是雙方必須是真正的情投意合,而不是如照片中的那種畸形的「政治婚姻」。從那姑娘清純秀麗的眼神中看不到一絲「新婚」的喜悅,從呆滯的目光中,顯現出的是雪虐般的無奈,徹骨的悲涼,無盡的憂傷。
從看到這幅圖的第一眼起,我油然而生地想起了幾十年前讀過的巴金《家》中那個滿嘴仁義道德的馮樂山納高家丫頭婉兒為妾的故事。
這兩樁「婚姻」,就時代、人物、背景等方面沒有可比性,但是,把年輕的少女不是當著「人」,不是當著有個人權利與追求的鮮活生命,而是當著一件「物品」,當著性慾的發泄器而言,二者是沒有區別的。婉兒是高老太爺送給馮樂山的一件「禮品」;照片中那位天真純潔的姑娘,和許許多多的城市女孩一樣,不也是在敲鑼打鼓,鞭炮齊鳴的喧囂聲中,作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的政治祭壇上的祭禮,被送往「廣闊天地」去,送給「貧下中農」的一件「紅包」嗎?
所謂知識青年的上山下鄉運動,經過四十多年的風風雨雨,其真實的政治動機,現在已經昭然若揭。
「毛澤東在他所發起的文化大革命中,已經達到了清除劉少奇為首的所謂‘資產階級當權派’的主要目的,難以控制的紅衛兵逐漸成為麻煩,數量巨大的對政治高度熱衷的無業青年會對政治穩定構成嚴重威脅。把大量城市青年遣送到農村進行農業勞動,除了經濟上的考量外,主要是一種分而治之的政治策略。」(引自《百度百科》「上山下鄉」)
除了一部分知青被強行塞向地少人多,並不缺少勞動力的農村以外,為了吸納成千上萬的知識青年,在全國建了12個「生產建設兵團」及3個農墾師。
短短的數年間,無論在插隊的農村,抑或生產建設兵團,發生了令人髮指的無數農村幹部和軍隊幹部姦污上山下鄉女知青的滔天罪行。再多的紙也包不住憤怒的烈火。為了全國的「維穩」,當時的中央對問題特別嚴重的雲南、新疆、內蒙古和廣州生產建設兵團和陝西、山西、安徽等省,有大量插隊知識青年的地方都舉行了大規模宣判會,對姦污上山下鄉女知青的罪犯進行了嚴懲,團、營和連級軍官均有被判處死刑的。雲南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六團總共二百餘名現役軍人,先後判刑及處分的達三十餘人。
對這個勞民傷財,戕害了三千萬知識青年的精神與肉體,毀掉了他們的青春和一生幸福的所謂「上山下鄉」運動,鄧小平在1978年的評價是:「國家花了三百個億,買了三個不滿意。知青不滿意,家長不滿意,農民也不滿意。」鄧小平的評價是給毛澤東留了很大面子的,根本沒有把話說透。對「上山下鄉」何止是「三個不滿意」?全國人民滿意嗎?鄧小平自己滿意嗎?
當時北京市區生活標準每月每人十三元可以維持,如果把當年的三百億人民幣分到三千萬知識青年頭上,每個知青當時可以分到一仟元,每個知青可以用這一仟元在北京市生活六年(如果在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則可生活7至8年)。
花了三百個億,斷送了三千萬青年的青春和一生,不知道世界上有沒有其它國家有過如此的「大手筆」?
四十多年過去了,照片上的女孩應該是花甲之年的老人了。無論她這輩子是留在黃土高坡,抑或回城回到自己父母的身邊並且重為人婦,她的青春和她曾經擁有的美麗的夢,都被一個看不見的手徹底地撕毀了。這個「手」就是華夏大地上曾經無所不在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人治。
然而近半個世紀過去了,對人治造成的像「上山下鄉」等等這樣嚴重的惡果,出於對尊者諱的種種原因,至今不僅沒有進行過深刻的反思和批判,並且仍然是一個不容「說三道四」的禁區。
本文中的照片雖然是一個個案,但它有著極其真實的代表性。像這樣的事情當年比比皆是,梁曉聲不知道嗎?
一個作家應該比普通民眾更具有良知,更具有社會責任感,決不可粉飾太平,更不應該顛倒黑白,否則即使才華橫溢、出口成章,寫過膾炙人口的佳作,也會被民眾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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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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