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 說「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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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朝以前,所有字都叫「文」,後來稱獨體字為「文」,複合字為「字」。

文,這個字意義很多,這裡指說起最原始的意思。從結構上,文分為三部分。中間一橫代表上天,上面一點代表天意,下面的「叉」,是「爻」的一半,代表占卜問卜。合在一起就是占卜天意的意思。所以有天文之說(後來又引申出地文、水文等)。

明白了文的本意,也就明白了文人、文化、文章等詞的本意了。

文人--古代的文人,就不是能讀會寫這麼簡單了。是指通過自己的學習修行,逐步通曉天意,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或者著書立說來教化民眾順從天意的人。

文化--現在稱學歷高的人為文化人,把知識當成了文化,這是因為文化一詞的內涵外延已經擴大了很多。如果按照文化的本意上講,有些人可能具備相當高的專業水平,但是他們可能不是文化人,甚至根本不知文化為何物。化的本意是改變、生成,文化即「以文教化」,使民眾知天意,順天意,建立各種道德規範,以指導約束言行。

文章--文章者,彰文也,用文字的形式彰顯天意或某個道理。文以載道即是文章。

「字」這個字,會意兼形聲。從宀從子,子亦聲。在屋內生孩子,本義:生孩子,後引申為女子許嫁(待字閨中)。秦朝以後,文字中,獨體字稱為「文」,由獨體字組合派生出的稱為「字」,所以還有「識文斷字」一說,「識文」是「斷字」的基礎。

名和字--在古代,孩子降生,父母會給他起名,但是沒有字。到孩子長大成人時再賜字,也稱表字,是根據人名中的字義另取的別名,供他人稱呼。名,只能有長輩或者自稱時使用,其他人「直呼其名」被視為不禮貌和沒有教養的表現。

按照我國古代禮儀,「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男子20歲時要結髮加冠取「字」,而女子則在15歲舉行笄禮時取字,表示他們已長大成人,可以對家庭和社會負起責任了,也就是可以婚嫁了。

取字在古代一般只限於士大夫和知識份子,平民百姓很多則有名無字。古人的字與名有著密切的聯繫,字往往是名的解釋或補充,二者互為表裡。《顏氏家訓》中有「名以正體,字以表德。」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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