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針對「5·26濱海大道交通事故」案件,在福田交警大隊第三次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交警公布了「關鍵」證據:肇事車輛上的血液檢驗結果與車禍後自首的侯培慶的一致,直接「證據」顯示其為肇事者,沒有「頂包」。人民公僕太敬業了,連續工作幾十個小時,終於找到「真凶」。而且拿出了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許楚輝身上沒有傷痕,解釋了「頭頂佛光」的來歷,拿出了「肇事者」侯某的公開道歉……
證據鏈太充分了,足以形成「鐵案」,足以證明許楚輝是清白的。但是他們在忙活「科學論證」的情況下,卻忽視了現場的人證物證。死者家屬見到「犯罪嫌疑人」侯某的時候,此人卻一臉乾淨,並未留下車禍造成的傷害。肇事司機明明面部受傷,為何侯某臉上沒有包紮?華僑醫院醫生介紹,當時被送到醫院的為一名男性和三名女性,男子的門牙至少被撞斷了三顆,下巴有一條長長的裂口,醫生為其做了縫合手術,一共是縫了8針。手術做完後,醫生要求他留院觀察,但該男子聲稱有急事並自行離開了醫院。這個證據更是無人採納。現場有拍到肇事者的照片,和侯某比對絕對是兩個人,更是沒人採納。同車的女子竟然「不認識」肇事者。好吧,你們相信科學,但卻不准第三方介入,一切證據都是由他們一手製造。就算你們相信「科學證據」,那麼常識要不要相信?
他,來自廣西農村的建築工人,他愛開GTR超跑,愛一群美女,愛喝酒到凌晨3點,更愛飆車撞死三人,悠然去最低300萬會費預定的遊艇會房間休息換好衣服,坦然去自首仍然查出醉酒。恰巧證明真相的10多攝像頭同時壞了,恰巧肇事後他什麼都不知道了,但卻能回到遊艇會。他天賦異稟,他就是5.26交通肇事嫌疑人候某一農民工。你信嗎?我信了,現代穿越就是這個樣子的。
我佩服我們的官人,他們這些天的確夠勞累的。事故發生,他們在忙著搶記者的照相機,忙在在搶路人的手機,忙著在掩護肇事者離開。而後他們忙著找到給肇事者救助的醫院的醫生,讓他們閉嘴。忙著交待三個女人怎麼說,忙著寫好侯某的「講話稿」,忙著把另一輛寶馬從錄像中抹去,忙著製造錄像證據,忙著想辦法解釋「頭頂佛光」。忙著把侯某的血液弄點車上,忙著去製造檢驗報告,忙著補好肇事者撞掉的三顆牙齒,忙著把侯某身上弄點於痕,忙著召開新聞發布會。忙著刪除揭露真相的帖子,忙著派出大量五毛在網上「引導輿論」……你們辛苦了,你們才是真正為人民辦事的公僕,你們現在可以鬆口氣了,因為你們「證據「充分了,侯某要死緩了,幾年後就出來了。領導交給你們的任務完成了,肇事者沒事了。但我覺得你們還要忙一下,那就是忙著數錢,恭喜發財!
你們再也不用管百姓的質疑,因為他們算個屁。你們不必管肇事者失蹤7小時在幹嗎?你們更不用調查著7小時都和誰在一起。你們不用查那三位小姐哪個是許公子女朋友。你們更不擔心第三方介入複查證據,因為你們有權拒絕。你們不用在意侯某「臨場背書」的漏洞百出。你們更不必在意一個事故後什麼都不知道的人怎麼會從容的走進會所換衣服。所有堂而皇之的疑點你們都不用在意,因為民眾的質疑本就是個屁,你們也無須在意。
你們都贏了!領導贏了,一句話拿了一大筆。JC贏了,終於不白忙,完成領導的任務還有大批獎金可拿。侯某贏了,做幾年牢就能換來一輩子也賺不上的錢。許某贏了,掏點錢啥事都沒有。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許某這樣一個殺人犯可以安然無恙是個大大的贏。你們都贏了,誰輸了?法律輸了,又一次被金錢玩弄於股掌。民眾輸了,本屬於國家的暴力機器早已被特權佔有,人民警察早已成了有錢人的看家護院。只要你有錢,就能租到權利。只要有了權力,什麼樣的彌天大謊都敢撒。趙登用因為無權無錢,成了殺人犯。而許公子這樣一個殺人犯因為有錢就可以逍遙法外。執法者整天一邊高價出售手中的權力,還一邊信誓旦旦的「我可以向大家保證,視頻絕對沒經過篡改和惡意加工!」威風凜凜的阿瑟啊,我崇拜你們,你可知道你他媽的算什麼,你以為你是誰,你憑什麼向人民保證,人民憑什麼相信你?你們只不過是有錢人的走狗而已!當你們在欺騙世人的時候你們是在欺騙你們自己,這只是個時間問題後的因果報應,這個你們懂嗎?
一切的一切都始於亂世法則:殺人還錢,欠債償命!種種跡象表明,殺人犯許公子沒事了,因為有一大批「人民公僕」幫助他製造確鑿的「證據」,證明他的「穿越」成功。我也認為許公子應該沒事,因為許公子有錢,而錢可以買來一切平安無事的最好理由,一切嚴謹確鑿的無罪「證據」,因為這個罪惡的社會制度下,權錢永遠高於法律。因而許公子要還錢,因為在這個國度殺人還錢,天經地義。
大前年,大連沙河口一個孩子走到賣肉攤看見豬頭肉就不走了。當媽的知道兜裡只有5塊錢,於是在帶孩子離開孩子不肯的時候打了孩子一巴掌。最後在周圍「好心人」的譴責聲中,這位母親終於買了5塊錢豬頭肉。只不過回家後,把幾包耗子藥拌在裡面,一家早已下崗、欠債滿屁股的三口人到了另一個世界。去年冬天,一對50多歲的老兩口,風塵僕僕從農村老家來到瀋陽,清晨5點爬上女兒所居住的樓頂,扯著手跳了下去。只因為老伴得了大病,欠債越來越多。我估計所以死在女兒的樓下,是要為女兒省些回農村的差旅費,就近掩埋,因為他們知道錢的重要。這些都不是個案,當然我們不必唏噓,因為這也體現了另一個法則:欠債償命,天經地義。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自古以來的法則,他不僅是建立在道德上的公正,也是體現在法律上的平等,因而自古以來都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的開始都起源於「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因為這是一種公正、一種平等、一種正義,是大多數人所嚮往的目標,因而便有更多的人為這個目標去努力、去奮鬥,終而換來「新天地」。但是,無獨有偶,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的終結,都止於「殺人還錢,欠債償命」上。這是因為任何一個國家機器,掌權時間太長了,都會出現問題,都會將權力和金錢過度的向這個體制內的權利體系集中,從而造成對底層人的無形剝削。因而你會發現權力會聚斂越來越多的財富,而財富則會取得越來越多的特權。
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權助錢勢,錢仗權威,要取爾性命,還錢即可。於是,錢雲會家裡拿到了105萬,被扔到樓下的鳳凰少女家裡拿到了35萬。李啟明同學家裡拿了65萬,70碼小朋友拿了100多萬。拔槍打死郭家兄弟的張警官拿了幾十萬,許公子估計也得上千萬。當然,也不是說殺人都要還錢,銀川民工被打死兩個是因為他們「暴亂」,殺人者無罪有功。雲南孟連倆膠農被打死是自衛,雲南蒙自的110民警酒後駕車與人相撞,言語不和三槍打死對方,公安局拿了55萬……
因為還錢就可以殺人,所以人性的統治欲被極大調動。有了錢就有了一切成為大多數人的共識,於是大家都只去追求結果,而對於過程的下三濫則無人愧疚。因為人人都明白當人看到你成功後的光芒,就會忘記你手段的黑暗。於是信仰崩塌、道德淪喪,整個社會成了錢權主宰的人間地獄。就像一座碩大的糞坑,大家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一切都是為了向錢看、向權看,拚命地、不顧一切的要爬上來,爭取做個人。什麼道德、價值、親情、友情,早已一錢不值了。爬出糞坑的,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的錢買到更大的權,再用自己的權去斂到更多的財。而沒有爬出糞坑的,只能忍受這被壓迫、被奴役、被訛詐,欠了一屁股又一屁股的外債,終究擺脫不了做奴的命運。欠債要還,沒錢還命,也成了天經地義。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一個朝代的開始,是期望、是和諧。「殺人還錢欠債償命」則是一個朝代的沒落,是絕望、是覆滅。因為不是所有的欠債人都喜歡用自己的命去償還,當還無可還時,他們更願意揭竿而起、拚死一搏,反正怎麼都是死。歷史也許就是這樣被推動的。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還。君不見人間處處是拉登,跟我走,槍在手,殺四郎,奪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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