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猥褻虐殺少女凶犯獲死緩遭質疑
梁榮彩被害的事發現場——東莞理工大學一棟教學樓4層的衛生間
【看中國記者楊天姿綜合報導】5月27日,廣東東莞猥褻虐殺少女凶犯獲死緩遭各方質疑,一直關心此事態發展的大陸網民,在微博上紛紛表示對法院的說辭「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導致被告殺人」感到憤慨。
去年11月,廣東東莞理工學院,大二女生梁榮彩在教學樓廁所被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褻,反抗未能逃脫,慘遭殺害。5月24日,東莞市中院一審判處凶手敖翔死緩。面對受害人家屬及網友質疑,法院辯稱,敖翔有自首情節,另外,「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導致被告殺人」。
周澤律師對此表示:「法院說理畫蛇添足。被害人激烈反抗是從輕判處被告人的理由嗎,這是什麼強盜邏輯?」
資深評論員、資深媒體人陳傑人分析:「法院這種判決理由明擺著是挑戰常識和人的善良情感。其實,如果考慮到這個凶手平時性心理方面的扭曲,如果承認其存在精神上的障礙,從輕處罰還可以理解。」
還有網民對此發出「再有強姦,請勿反抗!」的嘲諷。
@Meililimei:看來被猥褻不能反抗呀,否則就是罪犯不被嚴懲的藉口了!!
@超級無敵小小琦:不激烈反抗她還好好享受啊?天朝!!!!!
@宋醫博:法院給出的理由總能顛覆常人的思維。
@長壽村:溫馨提示:當遭遇有人殺你時,請你配合,不要反抗——根據廣東法院判案.
@余吉1026:這法院的法官走後門進的吧……如果不是,這種話都說的出口?腦子被門擠壞了嗎?法官大人!還是你在教育你的妻女以後遇到歹徒強姦,不要反抗!或是教育歹徒如果你妻女反抗就可以隨便殺了你妻女,最好再捅幾刀,再吧腦袋往地上敲幾十下!?做人別太濺,小心報應!
@善良的viking_抵制玉林狗肉節:兲朝真的是個法治國家,這回P民們服了吧?
案件回放
據作案人敖翔庭審供述,去年11月21日早上8點左右,敖翔攜帶書包和另外一件外衣前往教學樓6區C棟404教室伺機作案,約半小時後敖翔尾隨被害人梁榮彩進入女廁,反鎖女廁外門,關燈。然後戴上手套,自製面罩,脫下長褲和鞋,手持水果刀,待梁榮彩上完廁所從隔間出來,敖持刀逼梁榮彩入隔間,接著逼迫梁榮彩戴上了眼罩並脫掉了連衣裙和文胸,下身衣物脫了一半,之後敖即開始實施猥褻。
數分鐘後,敖見梁榮彩一直沒反抗,便將手中水果刀放在地上。這時梁榮彩眼罩鬆脫,遂拿起水果刀呼救,敖即摀住梁榮彩的嘴,並將梁榮彩的頭反覆用力往牆面砸,梁榮彩反抗掙扎,揮刀劃傷了敖的雙腿,後一邊呼救一邊奮力衝出隔間逃跑,敖上前拉倒梁榮彩,隨後扑到梁榮彩身上,奪刀扔到一邊。將梁榮彩的頭、臉多次往地上猛砸,梁榮彩被砸暈後,敖又雙手掐住梁榮彩的脖子15分鐘致梁榮彩當場死亡。
接著敖把梁榮彩的屍體拖到最靠裡的隔間內並鎖上隔間,用梁榮彩的衣服沾水清洗乾淨現場的血跡和腳印,最後敖反鎖女廁大門,帶上作案工具,到教室換上早上便放置妥當的外套,偽裝之後離開現場。
敖逃走後,通過手機QQ從同學處得知警察已介入。11月23日晚,警方在廣州火車站等地實施布控。當專案組趕到廣州準備實施抓捕時,敖於廣州火車站廣場派出所投案自首。
猥褻過N多女生無人報案
敖翔自稱其之前猥褻過N多女生,自己都記不清有多少人了。據庭審供述,2011年11月1日至20日,敖共猥褻過5名女生。就在案發的前一天,1月20日晚上8點左右,敖翔還在6區E棟3樓女廁成功猥褻了一名女生。但是這些女生之前都沒有報案,在梁榮彩被害後才有一名女生報案。
梁榮彩父親在告訴南都記者:「可惜這些曾經被猥褻過的女孩子都沒有及時報警,案發前一晚受害的女學生也是得知梁榮彩出事後,才向派出所報的案,不然就可以及早發現制止慘案了。」
據悉,被害者家屬在判案前曾堅持寧願放棄高達320餘萬元的民事賠償,也必須要求判其極刑。但據消息人士透露,罪犯家庭背景神秘,公訴人稱可能不會重判。
被告人敖翔
負責此案審理的東莞市中院刑一庭庭長梁聰
梁榮彩的父親梁顯彬在電腦前看女兒生前的照片
梁榮彩的生前照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