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潔娥縱身跳下之前。中國拆遷問題何解?
【看中國記者蘇修賢報導】廣州楊箕村一位女性村民9日上午跳樓身亡,據稱,該女尋死原因與其房屋被拆遷有關。拆遷,是當代中國社會的棘手問題之一,多少民眾因之流離失所、家破人亡。然而,這個以公權力為外衣的強制行動,迄今仍在中國大陸不斷上演。
5月9日上午10時30分,廣州楊箕村村民李潔娥自一棟5層待拆居民樓上縱身跳下,當場身亡。有現場目擊者表示,李潔娥在跳樓前曾散發遺書,說明尋死原因與其房屋被拆遷有關。據悉,李家原位於永鞏二橫8號,不過早在今年3月21日已被拆除。李女尋死動機為何?目前警方正在調查。
拆遷事件層出不窮,社會問題也隨之擴大衍生。近日,最高法院頒布司法解釋,對於法院參與房屋徵收強制執行,即所謂的「強拆」做出規定。其中談到「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應當裁定不予執行」等字眼,獲得不少民眾讚許,認為多年流弊的行政強拆將可大幅減少,取而代之的是補償公平的自願搬遷。
中國的拆遷問題找到解答了嗎?法律學者蘭榮傑在微博上撰文分析,從實際面觀察,作為根本大法的《憲法》至各類法規、規章及政策等,「漂亮的詞藻遭受無恥的曲解和架空已屬家常便飯」。所以面對此一司法解釋,我們應完全保持足夠的懷疑和警惕。
雖然司法解釋中提出「裁執分離」,即做出徵收決定的行政機關不得直接強制執行(拆遷),需向法院申請許可,必須由法院「簽字」後,執行部門才可「動手」。這樣的新措施有其正面的意涵,但蘭榮傑認為,中國法院在財政、人事等方面多受地方領導掣肘,一旦「一把手」強勢推進徵收,「裁執分離」變成了毫無意義的橡皮圖章。
進一步談,如果政府已經默認好特殊專案的「結論」(進行拆遷),由於司法解釋的存在,行政機關和法院還是必須「走一趟程式」,炮製相關文書資料,換言之,「瓶子換了新貨,但依然可能裝舊酒」,那也難保不會再有下一位李潔娥。
面對拆遷議題,各界都相當關注。不過,蘭榮傑的分析點出中國官場由來已久的深層結構,欲想妥善處理中國拆遷戶問題,可能得放大格局,重新勾勒政府權力與執行官員的工作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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