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司法局拒女童借用廁所 稱存安全隱患

據報導,"那是辦公區域,不是公共廁所,如果每個人走到那裡都說肚子疼,借廁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什麼廁所有這麼重要?這間廁所就位於廣州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最近,廣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歲女兒去上幼兒園的途中,女兒突然嚷著肚子痛,要上廁所。由於找不到公廁,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借用廁所,結果遭到工作人員的百般拒絕,最後,只好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辦公室裡解決了內急。隨後夏女士將自己遭遇發上微博,廣州市司法局(微博)官方微博也迅速的做出了上述回應。但隨後又刪帖表示道歉。

一名三歲女童的如廁問題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隱患,危言聳聽的反常邏輯的背後,折射的其實是服務意識的缺失和淡薄。上個廁所尚且臉難看門難進,面向公眾的法律服務能否真的為民服務難免會讓人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微博可以輕易刪除,傲慢可以馬上低頭,但"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服務理念要想真正紮下根來卻並非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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