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貝爾(Jiovanna Campbell)9歲的時候,她的叔叔自殺。
除了父母,叔叔是她唯一熟悉的家人,坎貝爾3歲時,跟隨父母偷渡來美國。她回憶說,父母賣掉所有一切,把叔叔的遺體運回墨西哥。
處理喪事期間,他們留在墨西哥幾個月,然後,他們再次返回西岸的灣區(Bay Area),與陌生人躲在一輛汽車,非法穿越邊境。
坎貝爾完成高中學業,考入美國的大學,與美國公民結婚,二人組織家庭,置業安居。
正當坎貝爾準備要大學畢業之時,她不想再繼續以非法身份在美國生活。
專家們說,通常情況下,像坎貝爾的人,如果他們返回出生地,可以有不同的途徑申請到美國的合法簽證。因此,取得所有移民專家的意見之後,她決定回到墨西哥,再以作為美國公民妻子的身份,要求申請合法的法律地位。
當她返回華雷斯城(Ciudad Juarez),坎貝爾意識到在美國現行的移民法案下,她將會被禁止進入美國。
今年,坎貝爾24歲,懷有7個月身孕,居住遠房親戚的家裡,她根本不懂西班牙語,也不完全理解當地的醫療系統。
移民律師說,1996年鮮為人知的移民法規定,當他們離開美國之後,許多人原本符合申請合法地位的資格被禁止。該禁令已經被應用,像坎貝爾的個案。與家人一起非法來美國的兒童或是青少年,本來有資格調整自己的合法居留身份。
移民權利倡導者說,法律不公平,懲罰一些無法控制做決定的人。最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試圖挑戰移民上訴委員會,提出一名17歲少年不該被禁止的規定。他們說,領事官員和其他人曲解法律,國會從來沒有企圖以法律對付兒童。
法律,法規和決定,使美國的移民制度陷入糾結,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然而,這是常見的。對未成年人提供的各項保障措施,包括保護犯罪青少年。但是,當越過美國邊界之後,這些保障均一律消失。
坎貝爾就是典型的例子,倡導者斯蒂芬曼寧(Stephen Manning)說:「這是荒謬的,他們正在試圖獲得什麼?如果想強硬打擊越境的非法移民,也不能對9歲的小孩做同一樣的手法。」
坎貝爾回憶小時候,那一次的旅途如何影響了她的人生。
她說:「我記得叔叔離婚之後,與我們一起生活。」
她說:「我記得看到...爸爸第一次哭。」
在墨西哥,父親陷入嚴重的抑鬱症。母親找到一間附近學校,她卻不喜歡上課,特別是有關墨西哥的歷史。4個月之後,他們一家人離開墨西哥,她很高興能夠返回美國。
高中的時候,她認識瑞安坎貝爾(Ryan Campbell)。不久之後,他們開始約會,她屍告訴他有關自己的移民身份,並問他是否介意。
他說:「我愛她,所以,我不能讓這樣的事情阻礙我們的關係。」
她就讀於社區學院,然後轉移到加州州立大學修讀運動學。隨著即將畢業,她說:「我只是不希望再非法住在美國,我想要做正確的事情。」
坎貝爾諮詢律師代表,他解釋說,如其非法留在美國,她可以作為一名美國公民配偶的資格申請身份,但是必須要從墨西哥申請。
她說:「我從來沒有非法工作,我在美國沒有工作,也從來沒有得到罰票。在空餘時間,我做社區義工服務,我想拿到簽證的機會是相當不錯。」
位於華雷斯城的領事館,靠近得克薩斯州埃爾帕索(El Paso)的邊境,領事館的職員問了幾個問題,包括她是否曾經離開美國而沒有確切往返的日期,坎貝爾錯誤地回答說,當她10歲的時候,曾經離開美國幾個月。
訪問結束時,該職員遞給她一張紙,指出她不符合簽證的資格。
兩個星期之後,坎貝爾得知自己懷孕了。
這項禁令維持10年。
坎貝爾睡在托盧卡(Toluca)阿姨的沙發上,靠近墨西哥城附近。當地的新聞報導經常使她害怕獨自外出,她留在家裡閱讀,查看和研究上訴案件的方法。她偶爾會前往當地一間診所,進行產前檢查,並已開始尋找附近的醫院,弄清楚她在哪生產小孩。
她說:「我可能要住在這裡至少10多年,才能夠允許我再次申請簽證,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她說,與丈夫竭盡所能在一起,希望為兒子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但是,如果他們分隔兩地,這將是非常困難。
她渴望事情可能會改變,當她告訴領事官員,10歲那年,她曾經離開美國,這意味著當1996年法律生效之時,她曾經非法居留在美國一年多。
正因為如此,她當年的旅程引發了10年的禁令。她已經努力找出相關的文件,顯示她是前一年離開美國,如果是的話,該禁令將不適用。最近,領事官員承諾將會審查其個案。
對於其他許多年輕的移民,自該法律生效之後,非法越過邊界的,卻沒有這樣的選項。
移民律師曼寧說,每週至少有3個人接觸他,提出類似的個案。
曼寧說:「人數有增無減。」
律師預計今年晚些時候,法院將對此類型的案件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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