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廠可秘密拘捕 預計週三「蓋章」通過

【看中國記者歐陽光編譯】據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3月13日(週二)報導,人權團體週二警告說,如果中國新的刑事訴訟法預期通過,在中國的持不同政見者及外國商人遭到秘密關押的可能性加大。

這一自1996年以來對中國刑事訴訟法的首次修訂案,將賦予警方法律權力,對被控涉及「恐怖主義」、「國家安全」或「重大受賄」的犯罪嫌疑人進行長達6個月的秘密關押或可關押在正式拘留系統之外的地方。

經修訂後的新法預計將於週三由中國的橡皮圖章議會--全國人大會議批准通過。

人權觀察團體資深研究員尼古拉斯(Nicholas Bequelin)說:「這部法律賦予警察和國家安全人員能隨意把人拘押長達6個月的廣泛權力」,「這對異議人士來說,將開始一種新的制度,對外國商人來說也有重大影響,他們可能會被強大的利益集團吹犯規。」

對在華的外商而言,他們最常見的是被控賄賂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罪。當局對「國家機密」罪的定義語焉不詳,有時甚至適用於對於獲取對公眾開放的文件,或從國企那裡獲得的普通文書。竊取或泄露國家機密,皆構成「國家安全罪」。

2010年,力拓的執行長官、澳大利亞公民Stern Hu,因被控涉及與鐵礦銷售合同有關的國家秘密被捕判刑。

同年,入籍美國公民的薛鋒,因幫助其美國僱主購買了中國石油資源的一套商業資料庫後,被控「收集情報」和「非法向海外發送國家機密」,被判刑8年。

在薛鋒被判刑之前,這位美國芝加哥大學的地質學博士,已被中國的國家安全部秘密拘押了數月。他遭到酷刑,並在一年多中被拒絕見律師。據為該案工作的著名人權律師Jerome Cohen教授說,對薛鋒的最終審判,依據國際標準是一出「鬧劇」。

新修訂的法例一旦通過,這樣的(秘密)拘留方式將被正式載入中國法律。

(譯文有刪節,點擊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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