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曉平:美國的「代表」有幾條「不可以」(組圖)
在美國,沒有中國的「兩會」,他們有「兩院」,沒事不開會,有議案要討論表決才開會。所謂美國的兩院就是我們都知道的參議院和眾議院,裡面的議員相當於中國的「人大代表」。
在美國要想當代表,可沒那麼容易,你不能隨便代表,選票決定了他們的資格,只有一個由選票選出來的議員才具有代表選民的資格。不像中國,一個電視主持都能很無賴地想代表就代表。既然那些議員有可以做的,那麼與之相伴的就是一些「不可以」的。
當然我們都知道,老百姓不可以做的,他們肯定都不可以,也就是說議員並沒有任何可以超越法律的地方,只是要抓他們的時候需要多一道程序。除此之外,他們要比老百姓有更多的「不可以」,這也許是中國很多人所不瞭解的,因為中國的代表似乎沒有這些要求。當然,美國的議員同時也會有相應的議員補貼作為他們履行職責的報酬。
第一條,智商太低不可以。
不要以為美國選民在選舉的時候都會投票給那種智商高的人,那要看選什麼。如果是選地區一級的政府首腦,比方說市長州長,智商低一點也沒關係,而議員不一樣。因為議員負責制定國策,或者地區政策,而政府僅僅扮演的是執行的角色。但總統或有少許例外,因為他並非通過直選,而是通過選舉人團投票產生,他代表執政黨當選,政黨的首腦並非單純起到執行的作用,議會裡面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執政黨議員。而地方的市長、州長就輕鬆得多,特別是市一級的政府官員,真的就像物業管理公司,而且是小公司。
在中國,小學生上課看書不可以。
第二條,其中一部分人是不可以總投贊成票的。
美國國會的議員席位,大約三分之一執政黨,三分之一可以競爭上崗的在野黨,其餘三分之一其他黨派也叫在野黨。最大的在野黨同時是法定的反對黨(也叫官方反對黨the Official Opposition)。我們來看看他們的職責:反對黨的職責是「挑戰」政府的政策,提出改進意見,並制訂另一個可選方案。The duty of the Official Opposition and other opposition parties is to 「challenge」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suggest improvements, and present an alternative to the current Government’s policy agenda.
明白了嗎?如果歐巴馬的民主黨當選為執政黨,那麼共和黨不但是在野黨,同時將成為官方反對黨。其作用就是在國會議案當中投反對票,這部分人要佔所有代表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像某些中國代表那樣,從來都不添麻煩,一直投贊成票的代表是不可以的。因為美國的某一位議員不可能總扮演執政黨的角色,也許下一屆就在野了呢。
為什麼要設置反對黨?我們都學過辯證法,我想一分為二的道理就不用多解釋了。
中國任期最長的人大代表,申紀蘭——大躍進她贊成,人民公社她贊成,文革她贊成,斗劉少奇她贊成,斗鄧小平她贊成,否定大躍進她讚,否定人民公社她贊成,否定文革她贊成,平反劉少奇她贊成,平反鄧小平她贊成。她活在世上就為了贊成。人大代表申紀蘭,唯一連任55年的全國人大代表,之所以能連任,就因為她贊成。
在國外,拿鞋底子煽他可以。(印度)
第三條,不提案不可以,作啞巴不可以。
每個議員代表自己選民的利益,在其身後的幾十萬選民當中不可能什麼事都不發生。任何一項國策都會有利於一部分人,同時傷害一少部分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任何事情沒有十全十美的。因此,議員的責任至少要把那一部分受傷害人的聲音表達出來。
議員最重要的還是提請一些有利於選民的方案,同時還要讓這個國家變得更有效率,選民選你就是為了讓你替他們說話的,不是選你上來當擺設的。當啞巴肯定是不可以的,不提案更是不可以。
在這個世界上每個職業都有自己的職業道德。代表的職業道德是為自己所代表的人爭取利益,而中國的代表是演員的職業道德。
其實,最關鍵的一條是欽點不可以。
因為代表所討好的對象不一樣,誰讓你當選,你肯定會感激誰,你就會為誰服務,這是人之常情。中國也有所謂的選舉,但只有選上去的代表,沒有選下來的代表,沒有勢均力敵競爭的選擇等於沒選擇。
國外和臺灣的和諧是打出來的
中國的和諧是拍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