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知名網友 轉帖遭羈押

【看中國記者謝德潤綜合報導】一個多星期前,網站「天天新」出現一則題為《禪城區檢察官桑拿場風流,今晚抓明天放,一點事都沒有》的網帖。帖中聲稱兩名檢察官嫖娼被抓,但並未指名道姓。為此知名網友「秦時明月」日前遭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認定涉嫌誣告陷害罪,羈押10日。法律界認為,該帖不構成誣告陷害罪,僅可視為公民監督。

2月17日上午,「天天新」網站出現題為《禪城區檢察官桑拿場風流,今晚抓明天放,一點事都沒有》的網帖。內容提到:「春節後,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的兩名檢察官在桑拿場所接受我姐妹的一條龍服務,一絲不掛地被祖廟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但是第二天他倆居然又悠閑地開著車在街上閑逛了,一點事都沒有。嗚嗚,而我的姐妹卻仍然在受著煎熬呀!」據悉,該網帖並未具體指明兩名檢察官的姓名,更無其他相關人員的詳細資訊。

該網帖發表後引起大量關注,公安網警在兩個小時後隨即刪除該帖。據悉,該帖子是佛山當地頗有知名度的網友「秦時明月」(本名商來成)於當天臨時註冊另一個帳號「正義之音」所發表,當日下午,商來成遭禪城祖廟派出所多名警察帶走。27日,商來成的老家收到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寄來的刑事拘留通知書,說明商來成於2012年2月18日6時,已因涉嫌誣告陷害罪遭刑事拘留。

刪帖當日晚間,禪城區檢察院於官方微博宣稱,「證實網帖反映情況純屬捏造。鑒於該帖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聲譽,現我院已要求公安機關依法對事件進一步展開調查。」據悉,該網帖並非由商來成原創,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於28日晚間改稱,「商來成違法發布不實消息,但非原創,犯罪情節輕微,由刑事拘留轉為行政拘留10日。」

法律專家:本案發帖行為屬公民監督

對於髮網帖遭羈押一事,多名法律人士認為依照刑法,「秦時明月」的行為並不構成誣告陷害罪,即使該網帖內容不實,公權機關也不應隨便擅用刑罰,而是應拿出證據駁斥。

廣州公益律師廖建勛指出,客觀上誣告陷害罪在捏造他人犯罪事實後,尚須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發帖行為顯然有別於此種告發行為,且告發一般都是針對他人,該帖「並未指名道姓,又何來所謂告發?」

另一名法律學者向《南方都市報》表示,「誣告陷害罪屬於不告不理,若未經受害人報案,公安機關無權主動介入。現有資訊根本無法得知是哪個受害者向公安機關報案。帖中並未出現任何個人實名,所以不可能是個人;也不應該是檢察院或公安局,他們只是被監督對象。」該學者更表示,「本案中發帖行為可視為公民監督。憲法賦予全體公民對國家機關的監督權。如果連行使監督權都要求絕對正確,那監督權就失去意義。」他認為,「如果網帖反映情況不實,公權機關應該拿出證據駁斥遭指控事實,並積極回應公眾的質詢。」

此外,法律人士更指出本案存在明顯的程序瑕疵。網帖所指涉嫌犯罪的禪城祖廟派出所,至少需向上級呈請批捕,卻自行擔任偵查、審查甚至公訴機關。辦案機關並未主動進行利益迴避,甚至擅用刑罰,令人民不禁懷疑政府機關的公權力到底是在保護人民,還是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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