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隱瞞愛滋病史結婚 法院判處婚姻無效

近日,青羊法院的一紙判決書,給張芸和李石(均為化名)一見鍾情的童話,畫上了一個句號。
 
2009年冬天,張芸和李石認識,兩人很快戀愛。1年後,兩人結成夫妻。結婚後,張芸一直想早點當媽媽,可丈夫李石一直以「不想要孩子」為由推脫。在張芸一再追問下,李石坦白:自己患有愛滋病。去年9月,張芸向青羊法院遞交訴狀,希望法院判令她與李石的婚姻關係無效。
 
法院審理認為,李石在明知道自己患有愛滋病、而且知道醫學上認為該類病人不應當結婚的情況下,隱瞞事實,與張芸登記結婚,違反了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是婚姻法禁止結婚的情形。法院認定李石與張芸的婚姻關係自始至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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