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重重 億萬女富豪吳英終審獲死刑(圖)


吳英在法庭上

【看中國記者張佑宇綜合報導】1月18日下午,備受爭議的女富豪吳英集資詐騙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報最高院覆核。許多專家學者認為,吳案反映了中國金融體制問題及民間創業者的無奈,吳罪不該死。而案件疑點重重的判決過程,和曲折離奇的故事背後,那些見不得人的更深黑幕,也將可能隨之永遠被埋藏。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覆核。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吳英於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案發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的欠債。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判決疑點重重

《證券之星》網19日《吳英案在拖延了5年之久後終於有了「終審」說法》一文評論指出幾個判決過程中的疑點:開庭公告低調公布;律師直到開庭前一天才接到通知,且不明說宣判,只說「有事需要他們過去」;「為了避免記者蜂擁採訪,法院選擇了臨時通知相關人」;開庭前當地媒體接到通知,報導一律用法院「通稿」。

該文並指出「通稿」沒有提供更多二審之所以如此判決的理由與法律依據。除了宣判的旁聽者,絕大多數受眾無從知道這中間的邏輯關係。那些見諸媒體可以認定的從輕情節,為何都得不到法庭的支持?那些飽受爭議的證據,為何繼續得到法庭的認可?那些有見地的辯護意見,為何不被法庭採納?

「該案中公權力介入吳英案所發生的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至今沒有下文。人們有理由懷疑,公權力是否想藉助所謂司法的力量,使這個案子背後那些見不得人的黑幕永遠沉入無邊的黑暗。」

曲折離奇的故事情節

《大洋網》周望歌評論指,該案過程更是曲折離奇,富有戲劇色彩的。媒體報導,吳英曾遭綁架,被搶走現金支票330萬,還有一些空白支票,報案後記錄了一番竟然沒有立案;另外吳英共檢舉了當地十幾名官員和銀行負責人的受賄行為,後有官員落網;吳英名下的資產拍賣迅速和低廉。再有,吳英曾因擔心檢舉官員信息外泄,一度在看守所喝下膠水自殺,所幸搶救及時,沒有生命危險……在日益頑固的官本位和權貴資本面前,吳英處境何其艱險?

吳案反應中國民企的無奈

另一方面,吳英案之所以備受關注是由於該案涉及的民間借貸問題。

周望歌指出,目前,浙江乃至全國各地的中小企業舉步維艱,資金鏈缺失,銀行貸款受阻,客觀上為民間金融的流動創造了條件。在目前金融壟斷體現下,銀行基於風險的考慮不可能讓千千萬萬的中小企得到資金上的扶助,因而將民間的集資、借貸、企業融資推向一個法律的邊緣。

據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報告顯示,中國民間資本的規模遠遠超出業界預計,溫州民間資本5000多億元,山西有10000億元,鄂爾多斯是2000多億元,不幸的吳英案只是民間金融的冰山一角。著名經濟學家辜勝阻調研表明,中小企業大概只有10%能夠從正規銀行體系得到貸款。浙江有80%的小企業靠民間借貸,年息最高的達到180%。目前民間借貸的年利率高達120%。數據是冰冷的,事實上公務員參與民間金融也不乏其人。

經濟學家茅於軾也表示,吳案反映了被排除在主流金融秩序以外的民間創業者的無奈。「問題的根源在於金融業的壟斷,你把金融業壟斷起來了,老百姓的錢就沒地方去,一方面錢很多,一方面借錢還借不到,就是你金融業出了毛病。」吳案不是孤立案件,它折射出了我國金融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監管制度厚此薄彼等制度性問題。

中國金融博物館理事長王巍認為,吳案是我國民間金融環境的產物,是融資制度演變過程中的事件,將制度和社會問題歸結到一個毫無特權和資源的草根女子身上,不公平是顯而易見的。

反對聲浪大 為何政府官員渴望吳速死?

對此判決結果,許多律師專家表示反對意見。

湖北中易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繼武在微博中寫道「為什麼非讓吳英死不可呢?沒必要啊。」上海建緯(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沸表示,「司法裁判有時是一種導向,尤其在當前情形下。可惜了!」德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元熙說道,「從媒體瞭解到的案情來看,可不殺!」人民大學副教授、哲學博士魏德東則認為「若廢除死刑,當自吳英始!」

《濟南時報》舜網時評報導,根據一項網路調查顯示,針對吳英案,88%的網友選擇了不應該判死刑。其中,47%的網友認為民間集資應該合法化,44.3%的網友認為民間集資未來的地位將依舊尷尬,而僅有不到一成的網友認為民間集資應該取締。

在各界反對聲浪下,外界對維持死刑判決結果提出質疑。

據瞭解,從2007年2月吳英被刑拘之後,曾檢舉其所行賄的多名官員。

時評作者王石川提到問題的關鍵癥結,他說,吳英案存匿著太多的黑幕,摻雜著權與利,太多的官員涉身其中。據吳英之父吳永正透露,一審前,東陽市政府十幾個人曾寫聯名信,要求一審法官判處吳英死刑。吳永正曾向法官求證,一審法官不置可否。一審判決完後,這些人又到省高院,要求二審維持原判。他質疑,這些政府官員為何渴望吳英速死?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給吳英的一生遭遇下了這麼一個註解:吳英,女,80後,東陽人。年少,習父經商,耳染目濡。技校輟學,嗅商機,多行業開店,獲第一桶金,盡識當地權貴。遂以人脈,集資放貸,遽成億萬富婆。好景不長,東窗事發,倉皇入獄,家財被分,檢舉無功,加速死刑。嗚呼,其興也勃,其亡也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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