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魏錦華編譯】本文譯自中國作家余華1月1日發表在紐約時報的文章。
中國社會特有的現象是上訪制度與司法系統平行運行,並獨立於司法系統。
腐敗和不公的受害者不相信法律,他們於是夢想著會出現清官還他們公正。儘管各級政府都有上訪機關,但訪民們寧願相信中央當局更不易腐敗,所以湧向北京。據估計,每年全國有超過1千萬上訪案件,遠遠超過了普通法院受理的案件。
中國法律,至少在紙面上,比過去更建全,一些法律專家提出撤銷上訪制度。但中共當局還是保留了它,或許,它也對法律缺乏信心。也許,更關鍵的是,它想為那些上訪者留下一線希望,幻想有一天不公得以伸張,如果所有的希望都失去了,上訪者可能會採取更加極端的行動。
通常,國家信訪局只是登記投訴,然後要求地方政府處理。但多年上訪未果的請願者也學會了鬥智鬥勇,他們知道,只有不斷的持續的到北京上訪,才能對當地政府造成壓力,他們意識到,集體上訪更有效。政府硬性控制示威,但集體上訪仍然是普通人(向當局)施壓的手段。
與此同時,一些上訪者把重點放在登記投訴的過程,而不是結果。看到司法不公,上訪制度是假的,於是,他們把上訪當作勒索的手段。
舉個例子,2007年秋,時值中共17大,山東省的一個村民打電話給村長說他在天津,要上火車到北京上訪。村長嚇呆了:在這關鍵時刻要是有人到天安門廣場上訪,不但村長要丟官,他的上司,鎮長和縣長,也會灰頭土臉。村長於是請求村民不要去北京。好吧,村民說,但需要2萬元。村長放下電話,從公款裡取了錢,當天給村民的妻子送去了。
對此我們不應感到驚訝,社會動盪日益惡化,使「維穩」成了政府官員的口頭禪和扼殺抗議的藉口。儘管上訪制度與正常法律系統同時存在,但維穩卻經常與之完全相左。
現在維穩成了最重要的,這使得地方官面對投訴或抗議變被動為主動。在維穩的名義下,攔截、關押上訪者變成完全合理的。
去年7月溫州兩輛高鐵撞車後,死傷者的家屬趕到現場。3天後,溫州的律師事務所接到了當地司法局和律師協會的緊急通知:「火車相撞是重大的、敏感的事件,事關社會穩定。」通知指示律師們接到案子要「立即報告」給司法局和律師協會。「不可以擅自回應法律請求。」
當通知內容被媒體曝光後,引起一片嘩然。律師協會承擔了責任並道了歉,說它沒有發該通知的司法許可權。
但律師協會是從司法局接的命令,所以道歉在網際網路上受到嘲笑。這讓我想起了一句古老的諺語,「一個士兵怕他的上司甚過敵人。」
最近烏坎居民發生了起義,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該事件反映了申訴程序、司法系統和維穩之間的不平衡。地方當局無視村民對出售農地腐敗的投訴,鎮壓了隨後的抗議。騷亂最終通過政治安排解決,而不是通過司法行動。
在中國,第三者插足被稱為「小三」。有個玩笑講3個幼兒園孩子玩過家家。
男孩說:「我要當爸爸。」
一個女孩說「我要當媽媽。」
另一個女孩皺著眉說:「看來我只能當小三。」
如果法律,上訪和維穩一起玩過家家,我想,我們會看到這個對話:
維穩說:「我是爸爸。」
上訪說:「我是媽媽。」
法律撅著嘴說:「那,我是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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