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社會主義不要更好?
毛澤東過渡時期總路線的結果

1952年9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說: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不是10年以後才過渡到社會主義。

1953年6月1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第一次提出了比較完整的過渡時期總路線。他說:「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長一些時間內,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條總路線是照耀我們各項工作的燈塔。」

毛澤東以自我正確為標準對一些人提出了批評:「有人認為過渡時期太長了,發生急躁情緒,這就要犯‘左’傾的錯誤。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後,仍然停留在原來的地方。他們沒有懂得革命性質的改變,還在繼續搞他們的‘新民主主義’,不去搞社會主義改造。這就要犯右傾的錯誤。」「右傾的表現有三句話:‘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這種提法是有害的。……‘由新民主主義走向社會主義’,這種提法不正確。‘確保私有財產’……這是不對的。我們提出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這比較好。所謂逐步者,共分15年,1年又有12個月。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過渡,最後全部過渡完。」

1954年召開的中共七屆四中全會於2月10日通過決議,正式批准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實際是毛澤東提出的)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這條總路線的思想,在橡皮圖章全國人大一屆一次會議上,作為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寫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

1954年9月20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序言》的開頭處說:

[中國人民經過一百多年的英勇奮鬥,……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義制度,保證我國能夠通過和平的道路消滅剝削和貧困,建成繁榮幸福的社會主義社會。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社會建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是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逐步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把毛澤東提出的過渡時期總路線變成總任務寫入了憲法,就要實行了。但是,瘋狂的舵手毛澤東是不可能按部就班辦事的,他只知道急急慌慌地不斷打舵輪。

毛澤東推出並瘋狂實施的「過渡時期總路線」,我看改為「社會主義改造總路線」更合適。如果要求通俗易懂,還可以改為「農民個體變集體化、城市民營變國營化總路線」。

毛澤東統治區的歷史書上說,1956年完成了農業、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

五十年後,在2006年的中國大陸地區,已經難於找到曾經風行神州大地的「國營企業」了。2006年中國的空前繁榮,離不開無數私營企業的重大貢獻,當然也離不開私營企業家們殫精慮竭的努力。五十年過後來看,毛澤東實行的那種所謂的社會主義,不要更好。實事求是來評價,1956年完成的農業、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其實是對生產關係的極大破壞。

註:
[1]張晉藩、海威、初尊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大辭典》,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16、137、138頁。

(原文以毛澤東稱呼毛澤東)

本文留言

作者鍾波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