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提示:在經歷過60多年的歷史教育以及與之配套的政治規訓之後,中國人的道德高調於是永遠是針對別人的。道德的自我審思、道德主體的自我反思過程被完全抹掉,留下的是將道德作為一種指責與批判的手段,當做打倒對手的工具。於是,中國人完全喪失了道德感,喪失了道德判斷力。
其三,歷史教科書讓我們喪失了道德感,喪失了道德判斷能力。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理解歷史?擺脫掉歷史教科書這一套之後我們要到達一種什麼樣的狀態?當然,理解歷史是一個挺麻煩的問題。馬爾庫塞說,「歷史是一種必然王國中的偶然王國。」我們的歷史教科書只是一個「必然王國」,但我要強調的是「必然王國中的偶然王國」,這一點是我們理解歷史、是歷史感的核心概念。歷史是一個偶然王國,這意味著一切都有可能,一切的發生都有可能出人意料。我們說在自然領域中可能存在著一種「必然」狀態,但是在人類社會、在人為的社會裡面,「偶然性」卻無時無處不在。歷史學就是要面對這種偶然性,理解這種偶然性、認識這種偶然性。這就意味著我們必須首先在我們的歷史觀中重建那種原生態的「歷史複雜性」。
首先,歷史乃是人類主體性選擇的結果,它是人類意志的產物。它並非所謂的自然進程。我們說歷史是人的歷史,並非指生物意義上的人,乃是指具有自由意志與行動能力的哲學意義上的「主體」。而所謂的自由意志,就是說他具有突破自然界或環境這種侷限性制約、所謂「必然王國」約束的衝動與能力,具有超越性的追求。否則,所謂「人創造自己的歷史」這個命題便沒有著落。
其次,歷史是多種可能性並存的狀態。歷史教科書式的單線敘事展現的只有一種歷史進程,所以造成一種必然性的幻覺。但歷史過程本身是多種可能性展開的過程,復線的多歧的歷史。也就是說,在一個具體的情景中,人類其實都面臨可供選擇的空間。不同的力量、不同的價值取向與不同的文化背景,其選擇方式與造成的結果是不同的,而每種選擇其實都是為人類自身開拓了一種新的可能性。發覺這種可能性的存在,本身就是對人類智慧的總結與反思,也是為人類的未來提供某種潛在的選擇路徑。人不是生活在獨木橋上,而是在一個立體的空間中存在,人始終在超越自身,也正是這種超越,構成人類自身的歷史。如果歷史只是重複自身,那才真的只能叫做「唯物」史了。
也許作為每個個體的行為選擇都是有目的的、理性的,但作為整體的歷史,卻是無目的與超理性的。因此,要認識這種整體的歷史,就存在著某種困境——把歷史擬人化,彷彿歷史具有獨立意志與行為能力一樣。流行語「歷史選擇」之類的讕言其實就是這種擬人化的謬誤。
理解歷史的問題,還是一個認識論問題。我們始終不能忘記的是,對歷史的理解,本身是歷史進程的組成部分。也就是說,我們的歷史認識活動本身是介入歷史的。認識者與認識對象之間構成一種互動關係。我們的認識過程,必將改變歷史面貌。這樣,歷史理解就成了一個主體間的問題,而不是人類認識客體的那種純知識過程。認識歷史因此就與自我認識無法分離。而這種主體性的介入狀態,使得歷史認識具有強烈的主觀色彩,而非客觀進程。依據認識論的基本觀點,歷史,作為整體的歷史,因此就是不可知的。不僅無法為單個個體所掌握,且無法為人類整體所把握。從認識論角度看,正如雅斯貝斯所說「全體是不可理喻的」。而我們的教科書,卻提供了某種整體的歷史,一種人類全部的歷史,甚至是連遙遠的未來都被納入敘述之中,這樣的「人類整體」史,除了上帝,又有誰能夠寫出呢?也許確實有某個「上帝」存在吧,馬克思就是一個。
雅斯貝斯說「整體無法理喻」,而另一個德國人歌德卻說過「個體是無法理喻」。這兩個命題其實都成立。就具體的歷史事實而言,要「完全理喻」同樣不可能。因為任何一個歷史事實都是無法化約、不可除盡的,其中不僅有偶然性的無窮存在,也有人類精力的有限與認識層面的無窮。
這些說法有些抽象,舉個例子,比如我手裡的這個水杯,你能窮盡它所有的事實嗎?你可以用各種不同的手段來認識它,分析它的物理性質,分析它的化學性質,用X光掃瞄,可以用CT掃瞄……但是人類的認識手段總是有限的,當一種新的認識手段出現時,就會有新的認識角度,有新的發現,有新的領域等待著你去發掘。再加上人類認識的目的各不相同,你所關注的層面同樣是一個無法窮盡的因素,這些,也就注定了歷史總是需要重新寫過,總是與當下的、與主體的需求發生牽連的歷史。這也注定,每個時代都會有自己的歷史寫作,歷史的開放性,歷史向未來的開放性,本身就必然拒絕任何意義的封閉,拒絕官定的歷史與教科書式的歷史。
這是從認識論角度談歷史的理解問題。另一個層面是從人的主體性,從人的歷史感角度談歷史的理解。可以說,歷史認識最終要落實到人的歷史感,落實到人在歷史中的處境。人的處境之複雜性,人的命運感。
人的歷史認識的複雜性與人在歷史當中自我認識的複雜性是一致的。
因為這種複雜性,身處歷史情境中的歷史人物往往有很強的命運感,使命感與宿命感。歷史人物,儘管他知道自己的侷限所在,但如果他覺到自己的使命,他不會放棄,而是選擇突破,選擇對命運的抗爭。也正是在這種「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狀態中,體現了人的主體性,體現了人的價值。
雅斯貝斯說:「真正有勇氣的人是這樣的人,他由一種關於可能性的焦慮感所激勵,努力到達這樣的認識:只有盡力去為不可為之事,才能達到可能性。惟有經驗過充分實現之不可能的人,才是有能力承擔屬於自己的任務的人」。
主體性的創造與追求,就是對這種存在侷限性的認識與突破,既能認識到自身的侷限、認識到人類處境的無奈與悲劇,而有所不為;但又不放棄自身的努力,憑意志之衝動拒絕等待、拒絕屈服,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這就是歷史創造性人物生命的意義,改變人類歷史的力量所在。這就是我說的使命感,命運感。我所研究的一些人物,尤其是民國時期的一批人物,一批悲劇性人物,像陳公博、蔣介石、周作人、周佛海、汪精衛等等這些人,他們都是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很深的人,對自己該幹什麼,能做什麼、最終結局如何,其實都具有一種這裡所說的很強的命運感的。如汪精衛,「精衛」這個名字其實就已經包含著他對自己歷史使命的認識——「精衛填海」,「精衛銜微木,將以天滄海」,這種精神,這種「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悲劇性格,可以說正是他對歷史感的體悟。我們不否認他做漢奸這種罪惡與恥辱,且站在民族國家立場上,對這種漢奸行徑必須嚴厲批判,但歷史學要做的首先是解釋與理解,為什麼會這樣?——作為一個飽受傳統文化熏陶的人,詩才兼人才,俠義復英俊的人物,難道他就不知道在中國文化裡面做漢奸的下場?不知道那遺臭萬年的身後罵名嗎?但是他還是選擇了「投敵賣國」,為什麼?這是歷史學要解釋的。我以為可以歸結到這種歷史宿命感上,歸結到傳統文化中的那種「精衛精神」上。
所以我說歷史認識需要進入某種歷史心理學層面,只有進入歷史人物的內心世界,我們才能理解歷史。而歷史感其實就是對這種歷史心理的體認。
其實這已經涉及到歷史敘事中的道德感問題。因為歷史教科書給我們提供不是人的歷史,而是物的歷史,所以我們無法在歷史的閱讀中體會到道德的衝動。但歷史卻是我們道德感的主要來源。從這個角度看,歷史教科書的最大罪惡,乃是讓我們喪失了道德感,喪失了道德判斷力。
中國人從整體上喪失了道德感,喪失了道德判斷力主要源於歷史教科書。
一個朋友對我說:「你以前的文章我很愛讀,但是現在的文章我不愛讀。為什麼?因為你已經介入是非之中。」介入是非就是做出善惡判斷。但在我這位朋友看來,歷史研究也好,做人也好,不能做這種道德判斷,儘管他也許是從愛護我的角度說的,但我們知道,在中國文化中,本來就有所謂「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的說法,一種韓寒批判過的「沒有是非,只有立場」的說法。而中國的學術界,開始以學術的名義,強調學術的中立與中性,歷史學強調所謂的「客觀」。這些其實都是道德感喪失的某種表象。我的朋友說,你以前做理論性分析、歷史性分析,我不反對;但是你現在介入「是非「了,這就沒有必要。在很多人心目中,」是非」不僅沒有必要,而且是說不得的。我的某位領導曾經也是這麼「諄諄」告誡我說,你講事實可以,但是不要做判斷,更不能下結論……
關於學術中性問題,我不想多說。人文類的學術說到底根本就是道德寫作,某些人以學術中性的名義踐行自己的犬儒主義,那是他自己的事。這裡我只想轉述馬爾庫塞的一句話:「在社會理論中,對事實的認識就是對事實的批判」。
關於歷史客觀性問題,我有一篇《客觀歷史》的文章做過批判,大家可以參考,這裡不再展開。
關於歷史人物的「選擇」,我們總是說他是處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中不得不——但是我們還要看在當時的情境中他可不可以做自由選擇,如果可以選擇,那他就必須承擔道德責任。「歷史人物」必然是道德人物,是道德的主體。而我們在讀史的過程中也就會有一種道德感,從歷史中得出一種道德體悟與訓誡。其實,普通人在看歷史的時候總是首先看這個人是好是壞,他對歷史的感覺,對歷史人物的評判也是他的道德感的一個重要來源。像我國傳統的歷史書寫方式,《史記》它的主要內容是人物傳記,它是以人物為主體的,它裡面的所有的歷史都是圍繞人物展開的,而不是圍繞所謂制度、地理,氣象這些東西展開的。傳統的中國史講的是人,講的是人這個歷史的主體,講他們的處境、遭遇、考驗與抉擇,講他們的成敗榮枯、奮鬥與失敗……從這些中總結人生的經驗,人類的智慧,人性所達到的境界。讀這樣的歷史,讀中國傳統的歷史,往往就是一種人生境界的提升。我們往往能出從歷史中讀出同情,讀出崇拜,進而模仿歷史人物的言行舉止,處世方式……
歷史的主要功能,就是培養這種人類的道德感,以人物為主體的歷史是把歷史人物當作道德主體來敘寫的,讀者也一定會從中讀出道德感。而以政治史、經濟史、地理史為中心寫出來的歷史,只能讓人讀出知識感。把歷史變成一種純知識的輸灌其實也讓我們喪失了道德感。
對中國人來說,歷史是道德感的主要來源,當然文學也是。還有宗教、神話和儀式等等。但沒有宗教信仰的國人主要是通過歷史獲得道德熏陶的。
目前學術界流行一種「學術中立」的口號,似乎學術是可以中立與道德的。這是完全的誤解。學術可以中立且必須中立與權力,但不能中立與道德。學術中立並不是說不能做道德判斷。當然我們說歷史學首先面對的是史事,這是一個實然問題,但歷史學並非純事實的堆積,否則檔案就是歷史學,史料就是歷史學。從學術層面講,歷史學的判斷有實然判斷和應然判斷的區別,在實然判斷的層面要講中立性,但是在應然判斷的層面卻必然是一種價值的判斷,一種道德判斷。這兩個層面不能混淆,也不能替代——固然不能以應然判斷代替實然判斷,同樣不能以實然判斷代替應然判斷。
有一種觀點認為,歷史學家不是法官,不能審判。歷史學家不能對歷史人物做有罪無罪的判決。顯然,歷史學家所做的工作比之法官更加艱難複雜,但歷史學的思考方式與寫作(敘事)過程與司法過程以及法學的思考方式卻有著極大的相同之處。在很大程度上,歷史學家的工作很像一個司法流程,接觸事實,確定證據,重組事實,尋找因果鏈接,並由此對這一事實做出自己的認定。歷史研究的過程,歷史敘述的文本,背後其實都含有這種審定性質。儘管誰也沒有給歷史學家這樣的權力,但每個人、每個歷史學家本身就擁有這種權力——如果把歷史當做一個社會共同體共有的記憶的話。每個人都有權力擁有自己的記憶,同樣,每個人也有權力審視自己的記憶。說到底,歷史學家的權力就是來自這種道德主體。正是在這種分享、反思、審視自己與自己所處共同體的記憶的過程中,人成為道德的人。
那種把歷史人物放到具體情境中,併進一步做環境歸因的所謂歷史學,也就是說,任何歷史人物的行為都是自己環境的產物,都有其無法擺脫的歷史條件之類的說法,其實是一種開脫責任的辯護詞。這樣的辯護,就像在為犯罪過程進行辯護時一樣,將一切犯罪行為歸結為歷史條件、外部的內部的種種原因,認為一切都有背後的無法擺脫的「原因」,也許從實然層面我們確實可以找出無數的原因來為此辯護,但這種辯護並不能開脫歷史人物的歷史責任,就是司法審判,事實層面的因果鏈條,並不能免除審判——應然層面的道德訴求。
這種辯護,其實是一種雙重邏輯——對於那些「正面人物」,革命者等犯下的嚴重過錯甚至罪惡,反人道罪這樣的嚴重罪行:像搶奪農民口糧導致三千五、六百萬人餓死這樣的慘劇;像為了維護自己的絕對權力不惜製造全國性的大動盪,「以大亂達到大治」之類,最後導致的是整個國民經濟的崩潰與人性的崩潰……歷史教科書總是將這些歸結為「客觀」歷史條件,或者認識錯誤、政策錯誤,而不去追究歷史人物道德上的問題,這就是開脫責任。但在敘述對手——那些被歸入「敵人」陣營的歷史事件時,我們的教科書卻絕對不會給一個「由於客觀條件」、「由於歷史原因」這樣一份「同情」,而往往歸結為他們的「反動本質」。典型的雙重邏輯!
這樣的雙重邏輯深深玷污了我們的道德感。我總是道德的,而別人總是不道德的。在經歷過60多年的歷史教育以及與之配套的政治規訓之後,中國人的道德高調於是永遠是針對別人的。道德的自我審思、道德主體的自我反思過程被完全抹掉,留下的是將道德作為一種指責與批判的手段,當做打倒對手的工具。於是,中國人完全喪失了道德感,喪失了道德判斷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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