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選 海外僑胞如何申請選舉權

【看中國記者茹月紐約報導】中華民國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將於2012年1月14日舉行。為提醒海外具有中華民國身份,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未設有戶籍之僑胞,盡速依規定申請登記返國行駛選舉權,11月17日下午2時紐約華僑文教中心舉行了記者會。記者會上,紐約華僑文教中心主任張景南講解了海外僑胞應如何申請返國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

凡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只要年滿20歲(即在1992年1月14日前出生),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均有選舉權。有選舉權人,若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為選舉人。若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現在國外且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則有選舉權人需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區政機關辦理選舉人登記。張景南主任提醒海外僑胞,凡是在海外居住兩年沒有回過中華民國自由區的有選舉權人,戶籍會被自動取消,若想返國行駛選舉權,一定要提前申請。

需提前申請的有選舉權人,需在12月5日前將申請表件寄達至最後遷出國外時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由於表件要在12月5日寄達,張景南主任提醒大家,從美國至臺灣的航空運輸一般需3至5天,為保證大家順利行使選舉權,僑胞最好在11月末前將表件寄出。

寄出表件應包含申請書、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印本(若護照延期加簽,也許影印加簽頁)、寫明申請人姓名地址之免貼郵票回郵信封、委託書(若委託他人辦理)。從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www.cec.gov.tw)或僑務委員會網站(www.ocac.gov.tw)皆可下載選舉人登記申請書。此外,到外交部各地駐外管處或僑務委員會各地華僑文教中心也可索取申請書。

提交申請後,受理申請至戶政事務所會在12月15日前,將「核查結果通知書」以掛號信方式回寄申請人。申請人也可在12月15日前致電查詢。張景南主任強調說,由於回郵信封以掛號信方式寄出,申請人不許在會有信封上貼郵票。為保證順利行駛選舉權,回郵地址上用正楷書寫地址姓名為好。

記者會最後,張景南主任提醒各界僑胞,如果您正申請返國行駛選舉權,在未收到戶政事務所的核查結果通知書以前,切勿辦理戶籍遷入登記,以免喪失選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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