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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防隊員強暴案 警方通報暗示什麼?

作者:穆一然  2011-11-13 05:0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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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穆一然綜合報導】深圳聯防隊員強暴案持續升溫,10日深圳警方發布通報稱犯罪嫌疑人楊某利因涉嫌強姦罪被批准逮捕。此通報發表後引來網友無數質疑,網友表示此調查完全是為犯罪份子開脫,而並非調查犯罪事實。

深圳警方於11月10日發布通報稱,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顯示,犯罪嫌疑人楊某利對受害人王某實施了勒頸、拉扯、毆打等行為;現場未發現楊某利攜帶鐵棍、電棒等工具,也未發現其有持棍棒打砸店舖的行為。

通報中表示,楊某利與受害人王某的丈夫系同鄉和小學同學,自今年9月起,與楊某一家的來往較為密切。今年10月,王某明確表示不願意再與楊某利來往,但被楊某利繼續糾纏。案發前一天(10月21日)晚上,楊某利乘王某丈夫不在家再次糾纏王某,並聲稱第二天會再來。王某夫妻商量,若楊某利再來糾纏就報警。案發當日(10月22日)下午,王某丈夫交代其員工對外稱自己去東莞辦事未回,實際上於案發前和案發時藏匿於店舖內臥室隔壁的雜物房裡。當晚21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楊某利酒後再次來到王某家對王某進行糾纏,期間有勒頸、拉扯、毆打等行為。21時50分許,楊某利尾隨王某進入臥室對王某實施強姦。21時55分,藏匿在雜物房內的受害人丈夫楊某電話報警,犯罪嫌疑人楊某利被當場抓獲。

此通報發表後,被網友批評不符合邏輯、為犯罪份子開脫。

就警方以「楊某利」之名稱呼犯罪嫌疑人,網民表示,「犯罪份子叫王喜利,警方在遮掩什麼?犯罪份子不應該被曝光嗎?」

網友並提出質疑問,「這哪裡是在調查犯罪啊,什麼以前都認識,交往密切,同鄉小學同學,就調查是否強姦,就這麼簡單,搞那麼多東西想幹嗎?不是為以後開脫罪名減輕責任找理由嗎?」

還有網友發言,「看警方的案情通報: 1、暗示是同鄉間糾紛!2、暗示是王某丈夫設的套!3、楊某利沒有打砸和帶同伴!在網路全民關注時,警方竟還這樣的措詞通報!天理何在!!??」「真是警匪一窩!」

此外,網民分析了導致悲劇發生的原因:「中共統治集團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黑社會邪惡組織,這個行凶者與中共警方有勾結、有關係,沒有被懲治的後顧之憂;受害者的丈夫也深知這一點而畏懼中共官方,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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