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可怕的政治走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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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89「六四」後流亡海外、離開公眾視線已久的中國著名民運人士萬潤南近日談到中共十八大後的政治走向,提出警告,今後「被失蹤、被酷刑、被軟禁」等非法行為都將被中共法律修改為「合法」行為。儘管各界關注中國人權發展的組織、人士呼籲制止,民間反對聲浪不止,但不利於公民的修正草案一直在進行。

萬潤南:中共未來走向 將弊端合法化

流亡海外的中國著名民運人士萬潤南近日對中共十八大的預測表示:習近平、李克強接班已無懸念。現在應關注十八大後中共的政治走向。

萬潤南不認為十八大後中共會解決89「六四」以來中國積累的諸多弊端,如:權貴對國家和民眾資產的掠奪;無官不貪、冤案遍地、人民的權益喪失殆盡、貧富懸殊、官民嚴重對立等。而是將中國的所有弊端合法化,正如近來中國全國人大準備修改《刑事訴訟法》,即增加民間所說的「艾未未條款」一樣。

今後,諸如艾未未、高智晟被國安綁架失蹤、施以酷刑;陳光誠被軟禁、探視者被攔截毆打,以至權貴們橫行無忌等,都將成為「合法」行為。

外媒:中共有意將「被失蹤」合法化

新發布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中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九條中的三項排除條款均規定,除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外,應將逮捕原因和羈押地點在逮捕24小時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其中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意味著「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以及「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幾種情形,也可以成為對當事人實施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後,不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的理由。

法廣9月中旬報導指,北京有意將「被失蹤」合法化。報導引述費加羅報常駐北京記者拉格蘭日圍繞北京有意將「秘密拘押」合法化的撰文強調指出,中共打算將這種非正式的慣用做法列入法律範疇。費加羅文章引述中國人大官方網站的消息說,這項修正案涉及到「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的人,「恐怖行動分子」或是「重大貪腐案」等嫌疑人。這一修正案可能也將中國對持不同政見人士經常採取的「軟禁」合法化。

費加羅報也引述人權觀察組織中國負責人索菲理查德遜的評論指出,中國政府提出的將秘密拘押合法化提案使中國安全機構可以自由地合法地讓所謂的嫌疑人失蹤,而且使被合法拘押的嫌疑人被折磨和被虐待的風險更大。

中國知名異議人士胡佳9月29日發表意見,建議刪除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出的刑事訴訟法徵求意見稿中的三項特殊排除條款。他亦認為,當局這次修正刑訴法,擬將這些侵犯公民權利的非法行為合法化,為實施刑法打開更方便之門,明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中國維權人士、國際知名藝術家艾未未的妻子路青9月28日亦曾致函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反對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中監視居住等條款中的特殊排除條款。

卡迪社區網友「人權天授」為文評論,中國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從來都是取上限。此刑事訴訟法該條款一旦通過,執法者會取「無法通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這些理由,不通知家屬,讓嫌犯消失。該條款給執法者的權力無限制,該條款通過,無疑中國進入了恐怖的克格勃時代了!

居民身份證法修正案草案將公民當潛在犯罪嫌疑人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 10月24日審議居民身份證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同時,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時查驗身份證的情形。

經濟觀察網4日署名楊濤的作者為文評論,很明顯,這次居民身份證法的修改大大地擴展了警察的權力,從登記指紋信息到增加警察查驗身份證的情形。然而,公權力的每一次擴張,都可能對公民權利產生擠壓,居民身份證法對於警察的擴權,卻沒有考慮到公民權利的保護。

文章指出,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等地方沒有發生特殊事件也隨意查驗身份證,公民就面臨著天天查驗身份證的可能。再有,市級人民政府也可以決定查驗身份證,很明顯,公權力將所有的公民都當作潛在的犯罪嫌疑人來對待。更重要的是,居民身份證法的修改,是由公安部主導,事先沒有召集公民、專家進行立法聽證會,僅僅由人大常委會討論。如此,公權力不斷擴張,公民真有陷入「警察國家」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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