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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道】89“六四”后流亡海外、离开公众视线已久的中国著名民运人士万润南近日谈到中共十八大后的政治走向,提出警告,今后“被失踪、被酷刑、被软禁”等非法行为都将被中共法律修改为“合法”行为。尽管各界关注中国人权发展的组织、人士呼吁制止,民间反对声浪不止,但不利于公民的修正草案一直在进行。
万润南:中共未来走向 将弊端合法化
流亡海外的中国著名民运人士万润南近日对中共十八大的预测表示:习近平、李克强接班已无悬念。现在应关注十八大后中共的政治走向。
万润南不认为十八大后中共会解决89“六四”以来中国积累的诸多弊端,如:权贵对国家和民众资产的掠夺;无官不贪、冤案遍地、人民的权益丧失殆尽、贫富悬殊、官民严重对立等。而是将中国的所有弊端合法化,正如近来中国全国人大准备修改《刑事诉讼法》,即增加民间所说的“艾未未条款”一样。
今后,诸如艾未未、高智晟被国安绑架失踪、施以酷刑;陈光诚被软禁、探视者被拦截殴打,以至权贵们横行无忌等,都将成为“合法”行为。
外媒:中共有意将“被失踪”合法化
新发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中的三项排除条款均规定,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外,应将逮捕原因和羁押地点在逮捕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其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意味着“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几种情形,也可以成为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理由。
法广9月中旬报导指,北京有意将“被失踪”合法化。报导引述费加罗报常驻北京记者拉格兰日围绕北京有意将“秘密拘押”合法化的撰文强调指出,中共打算将这种非正式的惯用做法列入法律范畴。费加罗文章引述中国人大官方网站的消息说,这项修正案涉及到“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人,“恐怖行动分子”或是“重大贪腐案”等嫌疑人。这一修正案可能也将中国对持不同政见人士经常采取的“软禁”合法化。
费加罗报也引述人权观察组织中国负责人索菲理查德逊的评论指出,中国政府提出的将秘密拘押合法化提案使中国安全机构可以自由地合法地让所谓的嫌疑人失踪,而且使被合法拘押的嫌疑人被折磨和被虐待的风险更大。
中国知名异议人士胡佳9月29日发表意见,建议删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刑事诉讼法征求意见稿中的三项特殊排除条款。他亦认为,当局这次修正刑诉法,拟将这些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合法化,为实施刑法打开更方便之门,明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中国维权人士、国际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的妻子路青9月28日亦曾致函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反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监视居住等条款中的特殊排除条款。
卡迪社区网友“人权天授”为文评论,中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从来都是取上限。此刑事诉讼法该条款一旦通过,执法者会取“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这些理由,不通知家属,让嫌犯消失。该条款给执法者的权力无限制,该条款通过,无疑中国进入了恐怖的克格勃时代了!
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将公民当潜在犯罪嫌疑人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 10月24日审议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同时,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查验身份证的情形。
经济观察网4日署名杨涛的作者为文评论,很明显,这次居民身份证法的修改大大地扩展了警察的权力,从登记指纹信息到增加警察查验身份证的情形。然而,公权力的每一次扩张,都可能对公民权利产生挤压,居民身份证法对于警察的扩权,却没有考虑到公民权利的保护。
文章指出,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等地方没有发生特殊事件也随意查验身份证,公民就面临着天天查验身份证的可能。再有,市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决定查验身份证,很明显,公权力将所有的公民都当作潜在的犯罪嫌疑人来对待。更重要的是,居民身份证法的修改,是由公安部主导,事先没有召集公民、专家进行立法听证会,仅仅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如此,公权力不断扩张,公民真有陷入“警察国家”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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