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母親叫賣7歲女兒 標價1.8萬(圖)


28日,來自菏澤曹縣的王女士打算以1.8萬元的價格,將自己年僅七歲的女兒賣掉。

28日上午,一名年輕女子領著自己年約7歲的女兒,在濟濼路工人新村南村附近沿街叫賣。這讓附近市民很困惑。這名「狠心」母親自稱她有苦衷。

【目擊者】進門就要賣孩子,「標價」1.8萬

市民袁女士在濟濼路沿街的一家商店上班。她回憶,28日9:00前後,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拉著一個小女孩走進店內,開口就說自己要賣孩子,要價1.8萬元。「我當時非常吃驚,以為是遇到人販子了。細問才知道孩子就是她親生的,在家裡受了氣才帶著孩子跑了出來。身上沒錢了就想到要賣孩子。」據袁女士介紹,當時女子一提到賣孩子便不自主地哭起來,看起來很激動。

袁女士說她看小孩挺可憐,就去隔壁小商店買了礦泉水、方便麵。「我回來的空兒她跑到花店去了,還想賣孩子。」記者來到袁女士指的花店,店主孫女士稱,當時女子進門就要賣孩子,還沒明白怎麼回事兒,袁女士進來說了情況,兩人共同勸女子孩子不能賣。

「雖然她答應不再賣孩子,我不放心,還是報了警。」袁女士說。11:20左右,記者來到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稱民警已將母女二人送到濟南市救助站。

【當事人】知道是違法,無奈賣孩子

28日12:05,記者在管紮營前街濟南市救助管理站門外見到了該女子和其女兒。女子長發,穿紅黑格子外套,腳上一雙布鞋沾滿泥土。女孩7歲左右,短髮,看起來非常瘦弱。經瞭解,女子姓王,33歲,來自菏澤曹縣,女兒銳銳(化名)今年7歲。

王女士說,她於一週前帶著女兒從菏澤曹縣老家坐汽車來到濟南,「我一直想出來,哪都行,家裡人都打罵我們,受不了了。」

到了濟南後,王女士帶著女兒在火鍋店裡打工,「老闆好心收留了我們,但是吃飯的都說你從哪裡找的這麼髒的服務員,我們也就留不下了。」無處可去的王女士帶著女兒睡過馬路,看著孩子受凍,她突然覺得「還不如賣了她,不跟著我受凍。我知道違法,但是也沒有辦法。」

看著孩子受罪,王女士說,「後悔,也不後悔。」後悔帶著孩子挨餓受凍,但是想到家裡人,她就沒有回去的想法……說到家人對她的種種虐行,王女士並不避諱女兒在場,小銳銳安靜地在地上畫著畫,說知道媽媽賣她。記者問她恨媽媽嗎,小銳銳搖搖頭,輕輕地說,「我想跟媽媽回家。」

王女士表示,經過一上午的折騰,知道自己把「事兒鬧大了」,以後不會再賣女兒了,她不想回家,希望找人把女兒送回去,讓孩子他爸好好照顧,「我還是得出來,不管去哪個城市,找點兒事做。」

經記者勸說,王女士同意先在救助站登記,「不能讓孩子餓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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