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投資性購房」必須受到批判

總有人會跳出來,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吳曉靈。作為一個人大常委,在立法上一無作為,卻來大談「投資性購房」是何用意?是不是自己的親屬正在開發房地產啊?

吳曉靈認為,過於嚴厲的限購政策影響形成更多的市場化出租房屋,也應進行調整。她表示,調控房價應抑制對房屋的過度投機,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資性購房。「沒有多餘的投資房,租賃房市場就全由政府背起來,這是不可能的。」 我要問的是,有多少老百姓可以投資性購房?

要投資性購房也可以,有兩個個問題必須解決:

一是取消70年的使用權屬,改住宅土地為私有。那麼,我們全體民眾都可以先分一塊土地,這才能體現公平。試問,你的人大能夠制定法律,將土地全部私有嗎?不能私有,就沒有長久產權,談何投資價值。現代社會,連產權基礎都不具備的資產,有什麼投資的價值?說到底,不管你是買的還是租的,我們大家都是在租房子住,只是所交房租不同而已。

二是實行陽光法案,官員財產全部公開。試問你吳曉靈,你也是納稅人養活的官員,你敢把你的資產公開嗎?不能公開,所謂的投資性購房,不是針對老百姓的,而是成為官員尋租的工具。隨便查一個貪官,就是幾十上百套房子。是誰在投資?是誰在受益?他們現在和資本家一樣,寧可把牛奶倒掉,也絕不低價賣給窮人喝。他們寧可把大量房產空置,就是不給老百姓解決居住問題。

這兩個問題不解決,現在談「投資性購房」為時尚早。我們首先要把全體公民居住問題在50年之內有一個規劃,這是對民族和國家負責任的態度。現在相反的是,到處是炒買炒賣哄抬房價,你不覺得可恥嗎?中國城市居民那麼低收入,卻要為遠比發達國家高出幾倍的居住成本,付出全部的辛勞,他們何以創業?他們何以進取?他們還有什麼前途?民族還有什麼前途?

吳曉靈說,「可以用增值收益稅收遞減的方式限制過度地炒作房屋。比如第一年賣房子可以徵50%到70%的增值收益稅,然後逐漸遞減,每增加一年就少一些稅收,讓他們長期持有房屋用來出租。此外,應用徵收房產稅的方式,在扣除一定的住房面積之後,對存量房進行徵稅,這樣就可以加大對持有人的現金流的壓力,可以鼓勵一些人用投資房來出租」。這說了等於沒說。別談稅收,根本是沒譜的事,70年的土地出讓金,一年花得光光,你何以面對未來?

老百姓才剛剛看見一點希望,房價有一個理性的回歸,連開發商本人都意識到,房價瘋漲沒有好處,因為住宅遲早要回歸居住功能,早一點實行房價和居民收入實行對等匹配,資源的利用才能真正產生生產力,改善生產關係,實現經濟新的飛躍。用一套房子搞垮三代人的辦法,是在透支民族的智慧,透支民族的未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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