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美國狗的人性超過中國人?
中國二歲女孩被二輛車碾過,18個人經過都沒有救援這個事件的錄像被全世界媒體做完新聞播放後,我沒有看到很多評論。CNN的一位女主播只說了一句,震驚得無言以對。
一位美國觀眾可能是實在太氣憤,作了一個視頻節目放上youtube,把卡車撞倒孩子,中國人見死不救的場面,跟美國的一條狗在高速公路被壓倒,另一條狗在車輛川流不息的公路上盡全力營救,最後把受傷的狗拉到道邊的過程,進行比較。他沒說什麼批評中國人的話。還用說嗎?美國的狗都比那些漠然走過的中國人有人性。
在中國人自己的世界,對那18個人的聲討當然已經是鋪天蓋地,痛斥中國人的道德已經淪喪到了非人地步。這些聲討當然絕對應該,但不知大家想過沒有,這僅僅是個道德問題嗎?中國人這個人種的「人性」真的連動物都不如嗎?這次從中國官方媒體到網上自發的民聲,是近乎一致的對見死不救的譴責,說明大多數中國人不是沒有心、沒有基本道德的,但這和19個人走過,只有一個人救孩子的事實相比,比例相差太懸殊,形成巨大反差。怎麼解釋呢?這種完全超出人類思維和心理承受範疇的悲劇發生在中國?背後到底是什麼原因?
大概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承認,在1949年共產黨掌權之前,發生這種孩子被車撞了,路人熟視無睹的的情形,基本上不可想像的。但從共產黨的統治開始,傳統文化中的正向價值,幾乎全被毀掉了,只剩下赤裸裸的階級鬥爭、人和人之間的相互殘殺、仇恨和對他人痛苦的極端冷漠。什麼倫理、道德、規範、親情,一切都可以踩在腳下,這主要是共產黨文化專制的惡果。
在這樣的專制下,你用正向價值行事,就必定碰得頭破血流,能撐過來,就算幸運。而欺壓百姓的各級官員理直氣壯地巧取豪奪,百姓只有忍聲吞氣;靠滿口謊言可以飛黃騰達,而誠實做人則寸步難行。在這樣一個價值顛倒、到處都是不公不義、虎狼當道的地方,你讓「人」的心怎麼成長?
那些中國官方媒體的評論員們在義憤填膺地聲討那18個見死不救的中國人,在譴責那兩個肇事司機時,他們有沒有想過,那兩個司機畢竟不是有意要壓死人,這是車禍。第一個司機沒有停下去救孩子當然是罪過,但是,在當今中國,就在不久前,卡車司機有意的把人壓死,當局至今都不處理。浙江有個村長叫錢雲會,他為村民爭利益,反對強行拆遷和霸佔農地,領導農民上訪告狀,結果呢,有證人目擊幾個人把他按倒在卡車底下,硬是把他壓死了!這也是一個有現場錄像的事件。他是接到電話,要他去哪裡哪裡,結果去到卡車輪子下面了。對這個明顯有謀殺之嫌的事件,當局不是認真調查,反而派出大批軍警,把錢雲會的屍體搶走了,還把他的弟弟和弟媳都抓起來了。人被故意壓死了,也就是謀殺了,屍體被搶走、家人再被抓走。那還是一個「人」的世道嗎?但錢雲會被卡車壓死的關鍵錄像,在中國的任何媒體都無法播出,人們只好把它放到youtube上。
再看盲人陳光誠,也是為村民說幾句話維權,就被抓去坐牢,刑滿釋放了,還被控制,他向外界求救,結果就被當局派的暴徒毆打。連去看望他的人,還沒抵達陳光誠住處,就也被打了。現在誰去看陳光誠誰就被打,中國簡直成了一個黑社會!常言說,一個國家有黑社會不可怕,可怕的是警察就是黑社會。在這樣一個黑社會掙扎的中國人,無論天性曾給過他一顆多麼閃亮的心,最終都會被黑暗吞噬。
所以今天,當中國的媒體、網路在譴責那18個見死不救的路人時,是不是更應該譴責有意殺害錢雲會、有意毆打盲人陳光誠的那些惡勢力,尤其是背後中共當局的責任呢?故意凶殘殺人的,難道不比那些見死不救的路人更冷血、更殘忍嗎?
除此之外,在當今中國,誰幫人,誰就可能有風險,被訛上。像那個已經人所共知的南京徐老太,在公共汽車站摔倒,被一個叫彭宇的小夥子扶起送醫院檢查,結果事發幾個月後,那老太太竟賴人家推到她,告到法院要賠償。法官竟按「邏輯推理」判案(而不是證據,彭宇還有一個證人),要彭宇賠徐老太近五萬元,理由是,別人都不救,如果不是你推倒的,怎麼只有你去救?有這種邏輯的法官,看到地上那個二歲女孩,會去救嗎?我相信他不會。
徐老太事件以及其判決的惡劣影響,已經導致網上有人評論說,以後見人摔倒不要幫,因為「交不起扶務費!」我曾認為徐老太是個別極端現象,沒想到後來居然又出一個江蘇石老太。她也是跌倒,一公共汽車司機去營救,結果也被這個老人訛上,說她是被這個汽車撞倒的。好在這個公交車上有監控錄像,證明這是誣告。
中國本來就有「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之說,再加上制度和人心的雙重險惡,發生這種18個路人心冷如冰、見死不救的惡性事件,絕不是偶然、沒有根源的。
可能有朋友注意到,我前一段寫了十多篇痛斥前中國體操運動員桑蘭的文章。她98年在美國參加比賽時摔成癱瘓,紐約一對華人夫婦照顧了她10個月,可13年過後,她來美國告他們,索賠數億美元,說他們沒有盡職盡責,當年沒有幫她告美國體操協會和保險公司獲得巨額賠償;後來又「升級」告這對監護人父子「一級強姦」。她告前曾明明白白地說「這有點不仁不義」,但為了能拿到巨額賠償,就這麼毒告起來。大家想想看,一家人照顧一個癱瘓病人10個月,竟換來被告數億美元的結果。
這個案子被中國官方媒體廣泛報導,網上更有無數網民痛斥桑蘭,據百度的一個網上民調,反對桑蘭的佔90%以上。但一個令我非常吃驚的現象是,除了我本人之外,鮮見其它人用真名出來譴責桑蘭。用真名的,反而都是袒護桑蘭的,像新華社記者楊明,美國僑報副主編喬磊,還有英文報紙《中國日報》的駐美記者陳衛華等。對這麼一目瞭然的桑蘭用謊言欺詐的案件,他們就硬是護著那個把人類最最基本的道德底線都踐踏殆盡的「非人類」。
我們設想,如果桑蘭案今天不是在美國打,而是在中國,如果沒有網路,只有中國官方媒體的輿論,再加上判南京彭宇的那個法官,那麼桑蘭、她的流氓經紀人黃建、她的惡棍律師海明、她的騙子證人路平,就很可能是這起巨額敲詐案的贏家。
面對如此價值顛倒、黑白顛倒,誰還怎麼「敢」幫人?上海藝人周立波私下說了一句「幫人是要冒風險的」,立刻被桑蘭的惡棍律師高調喊著要告上法院,結果周立波立刻躲掉了,不想為道義冒一絲一毫的風險。連這種「名人」們,在美國的土地上、在如此黑白清楚的問題上,都嚇到如此地步,都不想承擔一絲一毫的責任,還有什麼理由不理解那些匿名譴責桑蘭的人呢?
這次面對中國媒體和網民一面倒、鋪天蓋地的對18個見死不救的路人的譴責,我想到一個問題,如果所有這些發出怒吼聲的人,都真的親身面臨小女孩被碾倒的事件,伸出援手的比例,會是網上這麼一面倒嗎?現在所有高喊的人,誰都不面臨真正可能的責任。
所以,僅僅譴責18個路人,並不能真正解決中國人「缺德、沒人性」的問題。真正的解決,起碼有一長(根本上)一短(具體上)的兩個方案:長期的根本性解決,是結束共產黨在中國的統治,有了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民主選舉,才能改變中國的腐敗風氣,逐步確立正向的價值。
短期措施是,像美國等西方國家那樣,設立「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法律。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早就對此立法,叫做「Good Samaritan law」,我把它意譯為「好心助人免責法」,就是用法律方式保證,給他人提供幫助,不會被訛詐,以此保護見義勇為者,從而鼓勵更多人伸出援手。
但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必須是中國大環境的改變,是政治制度的改變。我曾在「三個鏈條捆死了中國」的文章中寫過,在「制度—文化—人」這三個鏈條中,最直接並起決定性作用的,是改變(專制)制度,然後改變(黨)文化,最後在人道主義文化土壤中,才能「長出」更有人性的中國人。所以結束中國的獨裁製度,應是當務之急,也是前提條件。
黑暗的社會絕不可能帶來光明善良的人心。所以,結束專制的黑暗殘暴,才是終結中國人獸性的開始。(caochangqing.com)
2011年10月20日於美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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