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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紅色時代」:餓死的小孩煉化肥

大飢荒中化肥是怎樣煉成的:餓死的小孩煉化肥!

 2011-10-08 15: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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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號稱一個人的時代,那是一個人通過體制動員幹部來運動社會,終至使社會為其隨心所欲的時代:耄時代。大躍進無疑是這個時代強力推進的起點,大飢荒無疑是這個時代勃起之時即墜落深淵的歷史落點,遺憾地是,那並不是災難的終結。

在餓、病、逃、死為標誌的大飢荒年代裡,3億多人次遭受飢餓、吃野菜中毒、吃野草、樹皮、粗糠、觀音土至各種腸道病甚至拉不出屎活活「撐」死、浮腫、紫紺、乾瘦、疳積、腸道功能衰竭、嚴重營養不良而至嚴重頭昏病、夜盲、婦女子宮下垂、絕經、絕育、肝炎……5500千萬人死難於斯!

對於這一段痛史的研究,對於當年以農民為主的國人,曾經遭受過災難的關注,對於那個時代所發生的從荒唐到罪惡的軌跡追尋,這是我30多年來耗費無數時間、精力和金錢,一直深入其中的學術主業。

這裡,從無數的荒唐和罪惡中,我立足於原始資料,給讀者講一講已經沉沒於歷史塵埃中的一段最為荒唐和罪惡的往事:信陽事件中,公社書記是怎樣指示,用餓死的小孩來煉化肥的!
大躍進和大飢荒年代,各地都發生過用死人。我的家鄉湖南澧縣,就在各公社,都發生過用餓死的人屍骨,來煉化肥的慘案。

我在這裡說的,是發生在信陽地區淮濱縣期思公社的慘案,事件罪魁禍首是原中共淮濱縣期思公社黨委第一書記蔣學成。他強迫該公社化肥廠用死小孩來煉化肥。

我曾經三次去過期思,調查得知,該社先後用100多個死小孩來煉化肥,這些小孩是餓死的。而且我在調查中得知:蔣學成這個傢伙,當年居然就是一個喜歡組織公社年輕的女社員「唱紅歌」,自己喜歡在縣委和公社大會上「講用學習毛主席著作」的積極份子!

在這裡,我來不及整理調查材料和其它相關材料,只是發出當事人自己的認罪書和當年公社黨委及淮濱縣委對此事的處理:該犯被免於刑事處罰,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讀者諸君,您看過這些材料,你有什麼感慨,你願意回到那個令人恐怖的「紅色時代」嗎?!

自我交待

原中共淮濱縣期思公社黨委第一書記蔣學成

關於59年冬和60年春在人民面前所犯罪惡事實交待如下:

我叫蔣學成,男,現年41歲,家庭中農成份,個人以農出身,家住在淮濱縣蘆集公社連(應為蓮,下同——編者)花大隊連花池生產隊,全家共計八口人,原任淮濱縣期思公社黨委第一書記,在期思工作十年,於59年冬和60年春我是期思公社主要負責人。因此,期思公社人民遭到了死亡,應由我負責任。其主要罪惡事實交待如下:

一、殘無人道沒有人性很殘酷的一件事情,給黨造下不良的影響,給人民影響極壞,給各級領導找了不少麻煩。這個事情的發生,出在1958年的冬天12月份大辦工業時,大辦工廠我在橋溝鋼鐵工廠,原縣委書記石紹舉、與各公社第一書記回來參加縣委擴大會,這次會議的內容,主要是解決兩個問題:第一問題如何抓好工業,煉好鋼鐵問題。前後方的結合,人力物資的支援。第二個問題如何種好小麥,抓緊時間,10天完成任務;可是在橋溝當天晚上回來看到政委室西牆上貼著一張單為化肥評比表,其中有白旗,有黃旗,有黑旗。看到期限思公社化肥落後,畫個老母豬騎個人扛個白旗。工業部長楊向銘說:蔣學成要好好把化肥抓一把;縣委擴大會第二天結束後走在路上,就思想上有錯誤的想法,回去後叫化肥廠把什麼骨頭都檢來,結果走在期思西北角浪崗上(現在是水庫)看到坑子裡有個小死孩子,狗已經把肉吃了,我剛回到住室裡,公社工業部長楊傳成去找我回報化肥生產情況。楊傳成首先說:「咱公社落後了,已經受了批評,蔣書記,你看見了評比表沒有?」我說:「你們在家裡為什麼沒搞好?」楊傳成又說:「搞化肥沒有原料,什麼骨頭都用完了,找職工好拾不著了,工業部的骨頭也買完了。」我當時就批評楊成傳(應為傳成——編者),我說:「不是沒原料,而是原料多的很,你的迷信思想沒破除,沒有樹立干(應為敢——編者)想敢干的思想,我回來走集西頭瀾崗子坑裡一個小死孩狗未吃完,不能拾來做化肥原料嗎?」楊傳成說:那不管,我又說:不是不管,而是你根(應為跟編者)不上大躍進的需要,你對生產不負責任,結果楊傳成走了。

第二天在學校召開全公社幹部各部門小學教員都參加,主要是貫徹縣委擴大會議精神,如何全力以服(應為赴——編者)種好麥。在說到如何種好小麥,如何抓好化肥,我們期思的化肥非常落後。在這大會上,我批評楊傳成,期思化肥未搞好楊傳成要負主要責任,迷信關(應為觀——編者)點非常嚴重,也是對生產不負責任。我又說,叫他給西瀾崗小死孩拾來熬化肥他說不管。我又說:不用說小死孩,就是我自已死了做化肥也是可以的,到59年有縣委會的書記處書記李懷保調期思公社任第一書記,走到街上群眾說:「蔣書記叫拾小孩骨頭熬化肥」,結果李懷保回到公社找我,「老蔣,你叫化肥廠拾小孩骨頭熬化肥了嗎?」我說:是的,我說:去年冬天我說過。李懷保說:「這種做法是個很大的錯誤,今後不能胡說八道,這是一種殘(應為慘,下同——編者)無人道。」可是,以後我未有問作(應為做,下同——編者)未作,這個事情我不敢說,不知是整死孩子還是狗吃的呢,我還不清楚。化肥廠的死孩子熬化肥事情我不清楚,楊傳成也未有向我說過。這個情況請領導瞭解原化肥廠廠長楊清華(現任胡腦大隊支部書記)。

二、究竟為了叫小孩骨頭熬化肥,楊傳成寫過檢討沒有?我很記得沒有。是在59年7月8月間,為反右傾叫楊傳成寫過檢討,主要是工具革新和抗旱問題及糧食問題,而是沒有化肥這個問題,有貪污男女關係問題,這檢討我當時放在日記本裡面。60年我被扑(應為捕,下同——編者)後5日(原文如此——編者)我被扑後,日記本裡面還有很多文件和很多幹部的檢討,我沒有動一份。可以請領導查對原檔案室,小周給我日記本(原文此處空一格——編者)了一下,如果這個檢討還在,要有化肥這一項,算我對黨不忠實,特請領導對我加重處理。

三、我時常與機關幹部小孩說了不少殘無人道的話,特別是衛生院代保備的小孩,商業部楚尚義的小孩,宋玉蘭的小孩,黃繼蘭的小孩,我抱著玩說你別哭,你要哭,我給你送到化肥廠裡做化肥,情況就是這樣的。

四、關於我以上的罪惡事實,是我給黨、給人民造下不良的影響,而我所作的全是背道而馳,才作出了殘無人道未有人性的事情。我犯的罪惡事實是有史以來所未有的,也是人間未有的,也是黨和人民不能饒恕的。通過兩年多的反醒(應為省——編者)和改造,深深的使我對自已的罪惡認識是嚴重的,是給黨給人民造極壞的影響。深深的體會到黨對我的反醒是必要的。我要求縣委對我嚴加處理。

關於扣糧扣款問題加以說明。

期思公社59年的12月份,60年的4月份,縣委共分配種子、口糧303萬斤。縣委石紹舉在60年的3月份省委五級幹部會全縣10個黨委書記會議上,還是說:「你們各公社分的糧食指標,口糧都在這上麵包干了,就連產的數字,要落實安排好,種子多少,口糧多少。可是省委五級幹部會議後,我召開公社黨委擴大會:批下了40萬斤種子,同各隊種子、口糧印表發到各隊,社辦工廠分的都有。國家分配303萬斤糧食都是印表發到各大隊,公社社辦工廠也都填在購糧本上。我錯誤的提出:先種子後口糧,你們每個隊無論如何不能動種子。公社按糧食數扣有30000斤,一部分留社辦工業,劇團經常的檢查評比現場會超吃的作補助,公社單有一個購糧證。這個購糧證有我、周頂開、李鶴髮我們三個人通道(應為保管——編者),臨(應為輪——編者)換保存。在商業部召開一次財貿現場會吃超幾百斤,楚尚義去找我要糧食,一下子批了700斤,為什麼批給他700斤糧食呢?是在他堂食(應為食堂——編者)開的現場會,給他們的糧食吃了,又加上黨委分工給楚尚義分到高莊子大隊,期思生產隊負責生產無糧,食堂停夥,而楚尚義給他食堂幹部糧食和豬飼料給期思西頭食堂吃了,而楚尚義向我要求,說他食堂裡幹部的糧食給西頭吃了,可能批一部分糧食給俺?我未有通過黨委私自批給他糧700斤,結果到麥上我們三人保管的購糧證余22600斤交給國家。這個問題糧管所的楊培仁、張相宇皆知,有據可查,供應糧食有表。

扣款問題是59年12月份縣委分配期思公社八項貸款20萬元,當時黨委研究分配各大隊,這八項都印的有表。八項貸款的用途,縣委都有指示,公社不准扣,全部分到大隊,只有一項窮隊的補助款,公社可以30%的扣,公社掌握用到生產上去,當時扣了兩萬元,結果到了60年的4月份發生死人更緊張,公社黨委確定給病人來個大集中,全社來了四個點,期思、谷堆、陳窪、紅樓四點集中有3000人,光期思衛生院集中有500人,結果這兩萬元未有用在生產上,都叫我開支用在買藥料了。可以瞭解原期思公社財政部勝子川、周素平,經他們手開支的。衛生院何關文最瞭解,經批條子去滅病,公社存款本我未拿過。以上公社的經濟經李春香管理,從分配各大隊的款項公社統一掌握,大隊只見物,不見現金,糧、款都有李春香批。公社積累的款項我批的不少(關於開會、劇團買東西、福利費)。關於這兩萬元我扣的未有用在其他開支,都用在買藥料,情況是這樣的,請領導查對。

根據上述材料在思想(應為期思——編者)公社人民面前,所犯的罪惡事實是嚴重的,是黨律、國法難易(應為以——編者)容忍的。

通過兩年多的思想反省和勞動改造,深刻的認識到我在思想觀點上和作法上是有錯誤的。明顯的看出不是一個真正的無產階級(此處3字不清——編者)那麼處處是不會替人民作想的。因此不能從人民群眾利益出發,更沒有堅決認真執行黨中央的正確的方針政策,反而積極的站在資產階級的立場上,趁著大旱之年,在人民飢寒交迫的情況下,我所採取了一些毒辣手段,大肆的來殘害人民,給黨在人民群眾中造下極壞的影響,我估(應為辜——編者)負了黨對我的十餘年來的教育和培養。回憶起來使我實在的痛心。黨為了挽回黨的影響,以平民憤,將我1962年11月25日逮捕歸案,這是以初步的處理是正確的,也是應該的。只有這樣才能體會到共產黨的偉大和英明正確,真正是對事不對人,不論是何人,凡是違犯黨和人民的利益,已夠(應為構——編者)成死罪,就不放(應為妨——編者)依法制(應為治——編者)罪,這是其他任何黨派不能這樣作的。唯一的只有偉大的黨、英明的黨才能以病救人的度(態)度對我們的挽救。以毛澤東主席為首的中國共產黨可以這樣辦,這是正確的。

我相信黨和政府能把我的問題搞的一清二白的。今天我雖然犯了罪,黨對我仍是溫暖的,我永遠不能離開偉大的中國共產黨。今後黨和政府不論給我什麼處分,我接受什麼處分,處分後人堅決老實的接受,在我的這一生,堅決地跟著偉大的英明的毛澤東走。

最後要求黨和政府對我的問題應結案給予結論,以便積極改造自已,以便早日回到黨的懷抱,以達到與人民群眾站在一齊。我願接受黨和人民對我的監督和改造。
上述材料僅是個人的初步檢查,如有不當之處,望縣委加以指正,重新反省再作檢查。

檢查人:蔣學成
196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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