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醫院就醫 手掌被接上腳趾頭(組圖)


手掌被接上腳趾頭的李茲成(雅虎畫報)


(雅虎畫報)


(雅虎畫報)

四川來廣東打工的李茲成最近遇到非常頭痛的事情:廣東惠州惠陽正骨醫院把自己的一個腳趾頭割下來,接放在自己的手掌的斷指處。都快一年半了,院方置之不理,政府、職能部門多次協調無果,無辦法對醫院採取任何措施,對病人的醫療事故的未處理。

李茲成是2009年來惠州惠陽區一家工廠打工,2010年4月份在工廠發生工傷事故,電鋸傷及右拇指。及時送進惠陽正骨醫院。

李茲成向記者介紹:「我發生事情以後工廠把我送到醫院,醫院醫生再三勸解做移植手術。醫生讓我把一個腳趾頭切除,接到手掌上的斷指處,成為我的拇指。當時我問過醫生原來受傷的拇指是否可以使用。醫生說有兩種打算。不過最終採取了移植手術。目前手指頭沒有完全治好成活,同時被切除過一個腳趾的腳時常疼痛。這家醫院無人過問。我為了查明原因去過很多其他醫院,找過很多教授。我最不理解的是很多醫院專家都說我的拇指嚴重存在不良後果。惠陽正骨醫院卻堅稱已成活。我認為醫院的行為,對我這樣的患者是不負責任的。」

據李茲成的老鄉講:「老李這個事情一年半多了,從沒有見老李高興過。每天都愁眉苦臉的,為了這個醫療事故跑了很多地方,也找過上百家單位包括政府、很多大醫院,當然也包括治療的這家醫院。甚至跑衛生局上千百趟。對於我們這些打工的人來講不懂得太多法律和有關的程序。我們都是人,有血有肉的人。這明明是一宗醫療事故,為什麼醫院自己不承認。」

記者採訪時,在一份廣東醫學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許可證號:4410101號《司法鑑定意見書》上面鑑定意見中看到,李茲成拇指再造術後所遺留問題與手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既醫源性因素為根本原因,構成四級醫療事故。

據院方稱:「上面有關係只賠償2萬,可以上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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