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方的慈善舉措

縱觀中國古代歷史,歷朝統治者為了維護其統治和社會安定,都比較關心民間疾苦,採取了一定的措施幫助社會弱勢群體。具體而言,主要表現在賑濟災荒、恤老、慈幼、醫療救護、替無告之民掩埋屍骸等等。

歷代封建政權都比較重視賑濟災荒。倉儲制度是封建政權賑災的基本保障。在豐稔之年,糧倉廣蓄糧食,每逢災荒之際,便開倉撥糧救濟災民。中國古代倉儲制度比較發達,漢朝時設有常平倉,隋唐時期設有義倉,宋代設有廣惠倉,明朝設有濟農倉,預備倉等,清代除常平倉還有京通倉、旗倉和營倉等。在災荒之年,政府除撥糧之外,還撥款幫助災民度過難關。

中國有尊老恤老的優良傳統。春秋戰國之際,對老人的養恤措施已經很完備;梁朝時期,設有獨孤園,以贍恤鰥老;唐代對養老、恤老制定了若干規定,還經常舉行一些敬老養老的慈善活動;宋代在東京郊外設福田院,收養孤寡老人等;明代設有養濟院,以恤孤老;清朝繼承併發展了這一傳統。

中國歷來重視對兒童的養育。春秋戰國時期,有關兒童慈善方面的政令及其實施已經相當豐富,越王勾踐就制定條例,獎恤婦孺;漢代頒布了胎養令,通過免征徭役的方式,來表示對有嬰之家的體恤;唐代由官府出資替民贖子,使幼子得以健康成長;宋代設立了專門收養遺嬰棄兒的慈善機構──舉子倉、慈幼局、慈幼莊、嬰兒局等。

一些封建統治者對貧病、廢疾者也給予了一定的關注,曾設立過以治病為主的安濟坊和以施藥為主的惠民藥局及其他專門收容貧病者的諸如六疾館之類的機構。

喪葬是中國人生活中一件大事,從漢代以來歷代統治政權都設置公墓,收葬無名或無力埋葬之​​屍骨。宋代,有名的漏澤園,便是官方為貧窮無告者掩埋屍骸所設置的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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