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石化的大火,還要燒幾回?

大連的石化企業,又著火了。

8月29日上午,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發生火災。據現場記者透露,可能是一個油罐著了,離廠區約五里就能看到大火的濃煙,路旁到處是警察,周圍學校緊急放假。

大連,這座浪漫之都,成了名副其實的「傷城」。讓我們回頭數數,這短短的一年時間,大連被燒了幾回。

——2011年7月16日下午,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一煉油裝置發生泄漏起火。

——2010年12月15日,中石油大連新港儲油灌區附近區域失火,3人在火災中遇難。

——2010年10月24日,中石油遼河油田的工作人員在拆除「7•16」火災中的103號罐時,引發火災。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連新港儲油灌區發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損失在5億元以上。(據《財經國家週刊》)

同樣的事故如此密集的發生,難怪公眾感到震驚和憤怒。而且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連續兩年的7月16日發生火災,有網友調侃:中石油難道是要搞週年慶嗎?

偶爾發生一次或許還算意外,如此密集的發生,顯然有深刻的背景需要檢討和反思。對於專業技術人員來說,總能找到技術上的原因,比如,所謂「儲油罐在高溫烘烤下爆裂走火」、「常減壓蒸餾裝置換熱器泄漏」,這些名詞,公眾不懂,但事故發生後暴露出來的問題,卻已經讓公眾有了自己的判斷。

比如,去年「7-16」火災過後不到一個月,事故深層原因還未查清,漁民的損失還未補償,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卻大張旗鼓地開「7-16」火災事故搶險救援表彰大會,9個單位和197人分別被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據該公司職工反映,本該承擔事故責任的相關單位和個人,竟成為了功臣,立功受獎。尤其是負責該原油罐區生產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的部門和負責人,都成為了表彰重點。

如此表彰,公眾怎麼可能不憤怒?當時的輿論對此批評鋪天蓋地,公眾的憤怒被火上澆油,石油企業的聲譽一跌再跌。

再比如,「7-16」爆炸漏油事故發生數月,中石油和當地政府均未對污染損害賠償做出任何表態,反倒是採取了積極措施,阻止遭受損失的水產企業和養殖戶到法院起訴。如此弔詭的表現,自然引來輿論質疑,此後,媒體挖出真相:《中石油以投資抵賠償了結大連漏油事件》。

據悉,中石油與大連市政府達成「投資抵賠償」的默契:油污清理結束的後續賠償工作由大連市政府負責,中石油「以投資抵賠償」——在大連的長興島投資2000萬噸/年煉油、100萬噸/年乙烯項目。上述煉油項目上馬後,中石油在大連市的煉油能力將達5050萬噸/年,其產值預計將佔到大連市GDP 的1/3。

報導一出,輿論再度嘩然。企業的責任,政府兜底,這是何道理?即便是國企,但一碼歸一碼,政府豈能拿納稅人的錢替企業埋單?何況,企業用投資,就可以換取政府「法外開恩」,如此執法的惡例一開,公眾還有安全感嗎?

接二連三的事故處理醜聞,讓企業的信譽一落千丈,還把當地政府拖下了水。苦的是當地老百姓,不僅時刻面臨家園遭毀的威脅,還要面臨一旦利益遭損,很難得到執法者支持和幫助的窘境,大連這個浪漫之都,成了名副其實的「傷城」。

中國的「重化工產業」已經進入高危時期,這裡面,既有石化企業體制落後的隱患,也有政府在規劃和環境保護方面能力和理念落後的隱憂。2006年 7月11日,原國家環保總局通報稱,總投資近10152億元的7555個化工石化建設項目中,81%布設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域;45%為重大風險源。當時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說,中國的化工石化行業存在著嚴重的布局性環境風險。

剛剛發生的大連大火,記者提到,石化企業周圍的學校緊急停課。這一信息,告訴我們,大火的不遠處就有學校,有學校一定有居民區,如果大火蔓延,又將是一場不可想像的災難。在去年「7-16」事故後,國務院調查組資料顯示,大連沿海各個原油罐區實際儲存的油品總計700多萬噸,當地官員曾感慨萬千,說「如果火勢蔓延,整個大連將在火災裡燃燒5年。」「一旦液體碼頭失火,僅劇毒就有可能導致上百萬人死於非命」。

如此嚴重的重化工布局缺陷,加上缺乏責任心的企業,再加上執法部門在關鍵時刻不能居中裁判、公正執法,真不敢想像,大連的大火還會燒幾回,大火後的事故處理怎麼做到公開透明,居民的利益受損時如何得到公正補償。

這就是今日之現實,重重憂患之下,何來樂觀?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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