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即將期滿 大陸人關注高智晟(圖)


高智晟律師一家(資料圖)

【看中國記者楊蓉真採訪報導】於2006年被判刑三年緩刑五年的高智晟律師近日緩刑即將期滿,高律師的女兒耿格日前在美國公開呼籲外界關注其父親,她表示,到今年8月15日(一說為14日)高智晟律師「判三緩五」的刑期期滿,家人很希望團聚。

高智晟雖然被判三緩五,但從2010年最後一次被失蹤後即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國內長期關注人權問題的人士認為中共當局可能持續違法,因此,強烈呼籲中共應該立即釋放高智晟。

六四天網網站創辦人黃琦:高智晟先生是中國大陸著名的人權律師,他在很長的時間裡面,幫助了弱勢群體維權,還有他發表了三封信,要求當局停止迫害法輪功人士。高智晟先生在他的維權經歷當中,對中國的人權事業做出了顯著的貢獻。所以我們將一如既往的支持高智晟先生。我們也希望中共當局嚴守人權和法律方面的規則,停止對高智晟先生的任何打壓、騷擾。保障其正常開展各種活動的自由。

武漢中國民主黨人秦永敏:這有兩條思路,首先按照任何一個法制國家,依法辦事,那麼緩刑就不應該住到牢房裡,不應該失蹤,可是他被失蹤了這麼長時間。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他的緩刑到期,他應該獲得自由,這是沒有任何異議的,他應該出現在世人面前。另一條思路,既然在緩刑期間被失蹤,那麼緩刑期過了以後繼續被失蹤,也是完全可能的。考慮到中國目前的法制狀況,有法不依、而且執法犯法已經成為常態。所以我們很難斷定高智晟律師刑滿後能不能夠恢復自由。當然我們希望他能恢復自由,並且敦促中共當局依法讓他恢復自由公民的生活。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但中國是一個難以講道理難以講法制的國家。所以我們只能說走著看了。

唐姓律師:拋開之前審判的非法問題不談,從刑法執行的角度,應該將一個公民的自由完全恢復,這是法律明確給公權力機構的一個義務,如果刑滿後還受到一些非正常的對待,顯然是與現行法律相違背,也是對國際公認的人權準則的一種違反;更是對其家人的一種干擾。對這樣一個同行,我是衷心的希望他能獲得自由之身,早日與家人相聚,過上正常的生活。

一位不方便具名的北京律師:本來對高智晟的判決就是非法的,判緩刑你不該讓人家失蹤。在緩刑考察期你應該通過正常的司法程序進行,不能通過莫名其妙的失蹤來迫害一個人。我們要求恢復高智晟的人身自由。

著名新疆維權人士胡軍:相較於其它的維權人士,中共對高智晟的迫害程度是最重的,是不可思議的。一般情況下再怎麼判刑,也得告訴他的家人他在哪裡。而高智晟被判刑卻不知在哪裡。特別是高智晟那張照片(2010年)出來後,他的臉部表情都有些扭曲了。可以說他受的酷刑是非常重的。他也不知能不能出來。這樣對他的打擊太殘酷了。中共喪失人性,作為人的底線一再被突破,一代一代的無恥,到這種程度了,中共必須立即釋放高智晟。

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刑期滿了,按照法律他會出來吧,或者暫時放到一個什麼地方。他現在家還在啊。因為他妻子走了,所以應該回他的親屬家,按道理是應該這樣的。應該被送到他親屬那地方。刑期滿了,除非他再有其它的事情發生。因為在他之前是屬於緩刑,當局也可以說對他採取收監的措施。如果刑期滿了就不應該收起來了。在緩刑期間它可以找藉口按照程序把你收到監獄裡的。但如果說是刑期到了,那應該是放他在外面監視,那是另外一回事情了。那可能是放他老家或他親屬那裡吧。只能等到時候看是否被釋放。

廣西作家荊楚:中國人在這麼多的災難面前已經麻木了,就像一個人看流血流的多了,看流血就像流水一樣啦。高智晟這個事情,是中國的良心、是中國的痛。也是當局對這個社會有責任、有擔當的人的迫害的一種歇斯底里的瘋狂,這太不應該了。中華民族的希望和光明取決於這些良心人士。取決於這些對社會有擔當的人。如果把這些人打壓下了,那麼這個民族的前途就是一片黑暗了。

計算機工程師胡俊雄:譴責暴行,反對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高智晟律師事件簡介

2004年∼2005年,參與陝北油田案,並幫法輪功學員辯護,後三次發出〈致中國最高領導人的公開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者。
2005年,由他出任主任的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遭北京市司法局停業。
2006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2007年,獲美國出庭律師委員會的「勇氣呼籲獎」。
2009年,傳出他的文章〈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自述受到慘無人道的酷刑,包括以牙籤插生殖器。同年,在親人面前,被警方從陝北老家綁架。後其妻子、兒女輾轉到美國,並獲得美國政治庇護。
2010年3月28日,短暫現身,所公布的照片與他原來的長相有巨大差異。十天後,外界再度失去他的音訊至今。

本文留言

作者楊蓉真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