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三家勞教所
2010年9月3日,被勞教學員曹承元臨近解教,因獄警給他的減期太少,就在閑談中埋怨了幾句。獄警於江得知此事,就給曹承元扣上一個對抗改造的帽子,開始毆打他,不僅對他拳打腳踢,還扇他嘴巴子。連續打罵一個小時後,於江命令曹承元整夜罰站,不讓休息。次日早晨繼續打,早飯後接著打,打完繼續罰站。下午於江午睡起來,又將曹承元用背銬銬住,進行了持續3個多小時的瘋狂電擊,然後責令他像狗一樣爬著出去,在大廳跪給其他人看……。打,就是要打得你的恐懼深入骨髓,打得你今後連產生任何反抗的絲毫想法都不敢。這是馬三家勞教所警察於江消除「安全隱患」的一種方式,很多人就這樣被獄警於江嚇破了膽。
用暴力恐怖消除受害人反抗的企圖
於江公開說:「我就是三大隊的爺,誰不服就是這個下場。」他還對曹承元說:「你解教之後,馬上給我滾回老家去,如果讓我在馬三家看到你,當心我給你整個就地教養。」曹承元只好唯唯諾諾,心中有多大不滿都不敢說了,他真怕自己回不了家。
於江:警號2108213,男,37歲左右,身高不到1米60,臉色發黑,滿臉呈殺氣。2008年9月馬三家一所三大隊成立時,他被選中調過來,在諸多警察中脫穎而出,成為全馬三家公認的最惡最狠的「打手」之一。為整治勞教人員,他使用了很多種折磨人的酷刑手段,比如:上大挂、關禁閉、抻床、死人床、電擊、劈腿、用煙熏、綁吊在床上、灌芥末油、用開口器長時間撬嘴等等。在給人用刑時,要麼強度超大,要麼時間超長,總之是讓你的痛苦超越生命的承受極限,讓你徹底屈服。
比如他發明的「抻刑」,就是使受刑人面向一張上下鋪的鐵架床,以站立姿勢把你的雙腳綁在離地20厘米的橫樑上,大腿前面頂在床頭上,上身呈90度,雙手被銬住,用繩子綁在手銬上向前用力抻緊,綁在上鋪床尾的橫樑上,據說時間一長,當手涼透了時痛感會減輕。於是警察會看著時間的長短,或摸你的手,一旦你的身體完全涼透了就讓你鬆下來,過十分鐘後再抻上。在這過程中,警察往往還要用電棍電擊你的頸、手、腹、背等處,用腳踩綁在手和床之間連接的繩子,使你疼痛難忍,關節會被抻脫位,有的人雙臂被抻得筋斷骨裂,身體所承受的痛苦無以言表,想喊都喊不出來……這種酷刑就像古代的五馬分屍一樣,平常人根本挺不過一分鐘就苦求下床。
還有一種酷刑「上大挂」也是出自他的發明,就是弄一個大板凳,給你戴上手銬,將手銬的一頭銬在旁邊的固定位置上,把另一隻手銬掛在另一邊的固定物比如暖氣管子上,然後把凳子踢走,讓你的身體懸在空中,人像飛機一樣飛起,兩肋和胳膊劇烈疼痛,手銬殺到肉裡,讓你不自覺地發出刺耳的震動天地的尖叫聲……
有一個名叫趙宇的學員被認為幹活慢,於江讓他上樓進行所謂「輪訓」,即沒完沒了地背誦《勞教人員守則》、《勞教人員日常生活規範》和《勞教人員行為規範》等,不許停頓。這也是一種設計出來的精神折磨手段,時間一長就會出現精神疾病的症狀。果然,趙宇不堪折磨,錯亂地大喊大叫起來,把「守則」單張紙給撕碎了。於江被觸怒了,他讓趙宇上「抻床」,趙宇被抻得連聲兒地慘叫,幾個小時後便承受不住了。於江認為達到了他的目的,這才饒過了趙宇。
西安人孫毅則不同,2009年9月「十一」之前,勞教所徹底檢查所謂違禁物品,全體學員都被帶到監舍樓內大廳,排隊分批脫光衣服搜身。於江認為孫毅脫衣服的動作太慢,拿他顯示威風,開始當眾對他毒打,致使他左耳被打穿孔。因孫毅絕食抗議,於江等人就用醫用開口器撐開孫毅的嘴,一撐就是七八個小時,拿下開口器後,孫毅的嘴好長時間都合不攏。2009年12月5日,孫毅用呑食異物的方式再次抗議,於江竟然給孫毅連續五天五夜「上大挂」。後來要給孫毅上「抻床」,在換房間時,孫毅從四層樓梯間摔到三層,昏迷一週時間才醒過來。醒來後,於江不讓孫毅吃飯,對外卻稱孫毅又絕食了,指使獄醫給孫毅灌食,只為以此增加孫毅的痛苦。他還親自用手,用手銬將孫毅的左手銬在床頭一側,將其右手銬在床尾一側,呈抻拉姿勢,就以這樣痛苦的姿勢將孫毅銬在小病床上,讓「坐班員」看著不允許他隨便動。這種酷刑就從2010年1月18日開始一直持續到2010年4月26日止,歷時3個多月,家屬找到遼寧勞教委、司法廳提起控告才結束……
還有一個叫王海輝的學員,也是連續幾個月被上抻床、上開口器、上大挂。有人看見於江對王海輝用刑,整個上午於江都在連續電擊他,他被電昏過去六七次。王海輝每次昏倒後,那些於江專門叫來的配合他的普教學員,就把王海輝抬回來,用冷水潑醒,而後繼續……
幾年來,被於江打得皮開肉綻多次昏死的;連續幾天、幾個月上抻床、上大挂的;長時間遭連續電擊的等等,數不勝數,令人不寒而慄的殺豬般的恐怖慘叫聲幾乎每天都要在一所三大隊的空中響起來……
恐怖殘忍的酷刑是斂財的手段
說獄警酷刑虐待在押人員是為了斂財,很多人會覺得難以置信,然而事實就是如此。
家住遼寧省瓦房店市的於作剛因盜竊被勞教,於2009年5月6日送到馬三家勞教所。到三大隊後,管教大隊長指定他當「坐班員」,即協助大隊管理普通勞教學員,是一種不用做奴工的肥差。獲得這樣的肥差是要給於江回報的,但是於作剛一連幾天也沒什麼表示,逼得於江親自來暗示他:要想多減期,過得舒服,你就要主動向我靠近,「只要能對得起我,任何其他隊長、幹部你都可以不搭理。」
但是於作剛的家人一直沒來探視,於作剛也一直沒有機會和外面聯繫,拿不到賄賂於江的錢。到8月28日這天,於江爆發了——他找了一個理由就對於作剛瘋狂地拳打腳踢,惡狠狠的大嘴巴子打了足足有三四十個,一邊打一邊罵:「你這個不要臉的,你這個狗娘養的小氣鬼,舍命不舍財,像你這樣不懂事的,我會讓你死在三大隊。我整死你,你信不信……」於作剛被打得鼻青臉腫,右耳軟骨骨折,「坐班員」被免了,下到車間干苦工去了。後來外甥和妻子給於作剛送來了錢,於作剛趕緊買煙和送錢票給於江,擔心被於江整死的恐怖日子才稍有緩解……
無處不在的酷刑與虐待使被勞教人員惶惶不可終日。打得這麼厲害,而出路就是想辦法和他搞關係,用錢財賄賂他,用錢買較舒服一點兒的「俏活兒」,這正中於江下懷。這樣,於江發財了,而買到「俏活兒」的「四防」人員發現,他們也可以發財——因為他們是於江的打手,是向於江行賄的通道,狐假虎威,他們可以暗中截留一些錢。後來傳出來,有的「四防」人員解教時竟然會有幾十萬元的存款要帶走,於江等警察就更不用說了。
下面是受害人偷偷記錄下來的於江近兩年索賄受賄的部分記錄:
楊英,遼寧北漂人,家在大連,托熟人(與於江是同學)送給於江至少2000元。
郭獲平(江蘇人,北京送來的)至少送給於江10000元(家裡是做鋼材生意的)買「坐班員」。
河北邯鄲的朱曉陽,被勒索4000元給於江,當上「坐班員」。他自己講花了雙份錢,正常送2000元可以戴袖標。
浙江人朱際勇花了至少2000元給於江,還送過煙至少4條,當上「坐班員」。
高松,遼寧某地人,至少5000元,當上「坐班員」,紅旗。
魏文劍,大連人,至少3000元,當上「坐班員」,紅旗。
李豐樂,山運城人,至少5000元,當上「坐班員」。
高輝劍,廣東江門人,至少8000元,當上「坐班員」。在一大隊給潘教,花了雙份錢;在三大隊又給於江。由此,他得到紅旗,減刑五個多月。
焦玉明,吉林人,至少2000元,當上「坐班員」。
範陽陽,吉林人,至少2000元,當上「坐班員」。
王威,瀋陽人,至少2000元,當上「坐班員」。
石玉明,河北承德人,至少2000元,當上「坐班員」。
孫玉軍,專門拉皮條,自己沒送錢,但以介紹別人給於江送錢為主,同時以靠近大隊,經常打小報告為特長,得到紅旗,減期很多。
於作剛,在後期,2010年5月、6月,也給於江拉皮條,介紹來的人員有李國、白爽、孟凡強。
楊克軍,家人給於江買了3000元的筆記本電腦(蘋果牌的),並請於江吃飯。第一次接見後,送了4條煙,2010年4月第二次接見給2條玉溪。
2009年12月以前,外地學員給於江行賄大多是向干警李輝的銀行卡上轉錢,12月以後,改為由干警秦利的銀行卡上轉。本地學員或外地學員,其親屬能來勞教所會面的,一般在接見時直接送錢給於江,或提前約好在約定地點直接收錢。
王海豐,讓其妻子送給於江7000元,但沒辦成事(沒有把他從車間調上樓當坐班)。
李國,花了10000元,接見時由他姐姐送給於江,才當上坐班。後期李國家人給於江的兒子買遊戲機花800元。後來又向李國的姐姐要禮品,李國的姐姐沒錢了,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她在ADIDAS專賣店偷了近萬元ADIDAS衣服送於江。李國的姐姐為此被判7個月。
崔唱春(潘教導員的關係),花了至少5000元給於江,於不甘心,進行各種排擠,崔後來又花了2000元,才當上坐班員。
吳江,花了至少5000元,才當上坐班。
白爽,花了至少10000元才當上坐班,另外還送過至少兩條玉溪煙。
王全富,至少花了5000元,才當上坐班。
陳佳量,至少花了8000元,才當上坐班。
劉奎,至少花了2000元,才當上坐班。
王國賓,至少花了2000元,才當上坐班。
孟凡強,至少花了5000元,才當上坐班。
朱曉敏,至少花了2000元,才當上坐班。
2009年以前,2000元可以當坐班員,再多花錢,視數額大小給以減期優惠,2009年9月以後價碼上漲;2010年以後,一般至少5000元才能當「坐班」,花更多錢才能得到減期優惠。
榮光剛進勞教所,於江就暗示他,他開事,直接找於江談。第一次送了5000給於江,被安排在樓上坐班。於江後來又暗示他,他又花了2000塊錢,才平安解教。
李俊祥也送了4000給於江,安排在樓上坐班。
孟繁強第一次送了5000給於江,安排在特管室,後來於江又排擠他,擠出3000元,安排在車間帶隊。孟是一分所李副所長的關係,但於江也不放過。
商拓也送了10000元給於江,安排在車間管活。於江後來以給大旗為由又多次擠,商拓給的錢遠不止此。
吳江送了7000元給於江。
王海峰前前後後共花了15000元左右。
朱哲一次性花了20000元,李國做的中介。
叢軍花了5000元,哥哥叢林給拿的。
楊帆第一次送錢10000元,過年過節又兩次送禮4000元左右,加上他舅請於江吃飯,在於江一個人身上花錢一萬五開外。
孫劍峰花10000元。
孫軍2000元。請吃飯。
劉茂盛(圖玉鵬的關係)請吃飯,給於花了2000元。
王文儉第一次花了8000元。
生命沒有絲毫尊嚴與價值,就是這樣的環境
馬三家勞教所某個勞教人員突然死了,抬走就得,所有的人都波瀾不驚,就像沒這回事一樣,因為在這樣一個環境裡,警察草菅人命,勞教人員苦累不堪。「四防」們常對大家說:「幹活吧,幹活時間過得快!勞累可以佔滿你的心,精神上就不那麼苦了。」人們不得不承認,這話是事實,你要活著熬出去,就得像一條狗一樣能熬,熬到頭。
其實在勞教所幹又苦又累又髒的活,也很難熬。每天凌晨四點鐘被警察喊起來,一整天滿耳朵聽到的都是「快、快、快」的催促聲,夾雜著打罵,一直不會間斷。
最苦的是冬天「下大田」干莊稼活。馬三家的冬天特別冷,很多人的耳朵都凍傷了。無論在大田還是在路上,警察和「四防」人員動輒對你進行毆打,耳朵被打掉就不是什麼新鮮事。如果你看到馬三家出來的勞教人員沒有耳朵,不用奇怪,那都是大冬天被打掉的。一次,不知為什麼,幾個「四防」圍著一個人打起來,那個人當場昏迷了,被扔在地頭上沒人管了。等幹完活,用手一摸人已經死了。
很多人會想方設法逃避這樣的勞動。有錢的人用賄賂方式買「俏活」,沒錢的人就經常採用自傷自殘的方式來逃避苦役摧殘,有人做成了,就有人跟著做,這樣在馬三家漸漸出現了很多敢於自殘自傷的亡命之徒。其自殘自傷的方式可謂花樣百出,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的。有人吞食異物——吞竹籤、吞火鹼、吞剪刀、吞縫衣針、吞鐵撐子……凡是能找到的吃下去會造成生命危險的東西他們都會去吞吃,吞到自己的體內,使自己痛苦不堪。有人割腕、割自己的腳筋;有人往自己身體裡面拍鋼針;有人一腳踩到熔化的鐵水裡,那隻腳立即就殘廢了。
有一個人把一瓣大蒜綁到自己的腿上,不久那地方的皮膚就發炎、潰瘍,他又用舊電池的粉末上到潰瘍的地方,就能腐爛出一個嚇人的大洞……雖然勞教所的醫生大都是見識過各種各樣自殘方式的老油條,但卻不明白為什麼他身上會出現一個這麼深的洞。處理之後,不久他又來了,另一個地方又出現了同樣的洞。連續出現這樣的怪洞,醫生百思不得其解,於是說這可能是水土不服吧,你就別下田幹活了。他的目的達到了。
還有人用冷水在一定時間內不停衝擊胳膊上的一個穴位,幾次之後,這隻手臂的肌肉就萎縮了,當然就幹不了活了。各種各樣的裝病,賄賂醫生開假證明的就更多了。當然,勞教人員自傷自殘不光是為了逃避下大田勞動,有人是不想在勞教所被迫害,用這種方法尋求保外就醫,離開罪惡的勞教所。有人就是用這種極其悲慘痛苦的方式闖出勞教所的。
我們知道,「四防」人員有一定的活動自由。有一個「四防」人員有一天在打掃警察辦公室時,偷出來一些勞教所警察的培訓教材,發現裡面竟然有大量從醫學、法醫學、人體力學、心理學等專業角度教導警察如何折磨人的知識,比如以什麼樣的姿勢把人吊銬最痛苦、什麼酷刑不能超過多長時間、人在什麼狀態下承受的極限是多少、什麼傷外表看不出來、什麼樣的死亡無法驗傷等等,看後令人毛骨悚然。對那些警察來講,這可真是十分實用的折磨人的技巧,哪個警察如果不懂怎樣給勞教人員製造痛苦,看看這種小冊子就夠了。
警察的罪惡難以揭露的另一個原因
一個說起來令人悲哀的事實是,在馬三家發生了那麼多惡性事件,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命出去的、甚至帶著被迫害的纍纍傷痕出去的人也不少,但是很少有人以法律手段為自己討回公道,被揭露出來的黑幕也少之又少。其中原因說起來也是令人悲哀的。
勞教所裡面關押的,除了偷盜、吸毒、賣淫嫖娼人員,便是受到不公正對待的上訪告狀人員、信仰人士,都是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中共長時期的全民洗腦,成功地在人們心目中植入了害怕被中共「專政」的恐懼心理,因為自保的本能,對受到當局打擊的各類人士不自覺地就產生一種不同程度的厭棄感覺。很多人甚至由此而失去了正常的是非與善惡的衡量標準。這樣,那些在勞教所遭到迫害的偷盜、吸毒、賣淫者,因本身就被社會所厭棄,他們很多人在監獄大牆外面就已經名聲很臭,甚至連自己的家人也都早已厭棄了他們,不再關心他們的生死存亡,至於是否在監獄、勞教所裡面受到了迫害,有沒有人權,人們並不在意。
當局知道這一點,或刻意營造出了這樣一種氛圍,他們又是善於拉一幫打一幫的,不同時期、不同的地點拉攏不同的人,打擊不同的人,當局十分在行。現在當局把維權人士、信仰人士,把所有他們誣陷的、想打倒的人,也都關進監獄、勞教所,不僅不再區分什麼政治犯、刑事犯,反而惡意把良心人士、信仰人士和真正的罪犯、社會渣滓關到一起,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敗壞他們的形象,污蔑他們,孤立他們。
而大陸的監獄和勞教所有計畫、有目的的刻意封閉、封鎖監獄勞教所裡面的消息,同時通過喉舌媒體的宣傳,通過包括影視作品在內的各種文藝形式,製造各種假象。可以說,它已經成功地讓一般中國人相信了它的宣傳,對於揭露出來的迫害真相不相信,或不敢相信。
這就造成一種局面,一方面是外人不相信警察在監獄勞教所裡面製造的非人狀態;另一方面,一旦有人揭露裡面的黑幕或控告警察的暴行,公檢法機關立即和喉舌媒體沆瀣一氣,做足掩蓋文章。他們為了維護他們營造的假象,不惜包庇犯有嚴重罪行的警察和官員,不惜層層造假,掩蓋觸目驚心的罪行,以矇騙世人。加上作惡者上下「公關」行賄,和其他官員結成利益共同體,而中共體制內的腐敗已經到了令人咂舌的地步,諸多因素合到一起,即使有忍無可忍的受害者對他們的罪行提出控告,最後也都往往落得勞民傷財而罪犯卻紋絲不動的結局,這就使得大陸的監獄勞教所早就成為罪惡深藏的魔窟,而不為人知。
至於馬三家勞教所,它一直以來就利用其緊跟當局迫害政策、自身機構規模龐大、深藏犯罪現場的特點,不知隱藏了多少令人髮指的罪惡。在有目的、有策劃地勾結喉舌媒體、給媒體「餵料」,欺騙輿論,藉以抵賴事實真相方面,可為技藝嫻熟,游刃有餘。
馬三家勞教所一方面瘋狂作惡,一方面通過媒體的造假報導以假面目欺騙世人,多少人相信了他們而上當受騙,致使重重黑幕很難揭開。在這樣的環境與氛圍中幹著壞事的獄警和官僚們,其殘暴成性、膽大妄為,互相影響,互相仗膽,到了何種超出常人想像的可怕地步,外人當然也很難知道。
這樣,中共警察變得越來越無法無天,以至於大面積的殘暴與達到極致的邪惡充斥了所有的勞教所——在這樣的環境中,不堪虐待的勞教人員互相秘密傳授自傷自殘的方法和技巧;而警察們一方面被灌輸虛偽的中共黨魁的這「思想」、那「理論」,而在實際工作中又被縱容違法亂紀、草菅人命,連培訓教材中都是無視、蔑視人的生命尊嚴的迫害方法、給人製造悲慘痛苦的技術,那麼出產一批於江這樣的瘋狂違法犯罪的警察有什麼奇怪的呢?這不是中共惡政的必然結果嗎?
喚起正義與勇氣的人們
前面提到的西安人孫毅,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被中共當局幾度迫害,最後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關押,落到了於江等殘暴的中共警察手裡。為使孫毅屈服,於江等人在他身上可謂用盡了各種各樣的酷刑。然而,儘管他們幾次都把孫毅摧殘到奄奄一息,但孫毅都以其超常的承受能力,頑強地活了過來。一方面,這是一個沒有任何罪錯的人,另一方面他的高尚人品是認識他的所有人都親眼目睹的,而他又表現出這樣一副威武不屈的錚錚鐵骨,加上其他所有堅持信仰的學員面對酷刑迫害表現出來的崇高正義感和感人的道德勇氣,馬三家一所三大隊的警察與普教犯人的內心深處都受到了震撼,私底下佩服不已。
就像恐怖的黑暗中出現的一道亮光,人們開始關注他的故事。
人們漸漸知道了,在孫毅被馬三家勞教所非法關押的第一個年頭,和其他勞教人員遭遇的一樣,他的家屬幾次從老家西安乘坐火車,來到馬三家要求見人,警察們都蠻橫地不讓見面。不同的是,他的家屬沒有就此退縮,因為得不到孫毅的消息,不清楚他的生死,鼓起更大的勇氣前來馬三家維護自己的「探視權」。馬三家勞教所不肯讓家屬會見孫毅,除了蠻橫之外,更大的原因是他們不敢讓家屬看到孫毅被迫害的慘狀,以免其罪惡外泄。家屬無奈之下,決定跟勞教所「講法律」,專門從北京聘請了維權律師,到勞教所來據理力爭。律師來後和馬三家警察的第一次交鋒,情景是這樣的:
律師:「不讓會見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做為一個人民警察你們應嚴格依法辦事。」
警察(警號為2108194):「如果按法律辦事,這兒不就成了菜市場了?」
馬三家勞教所的執法者們對待法律與法治的態度可見一斑。
因為孫毅的家屬、律師堅持不懈地找馬三家勞教所,找有關部門,堅持向紀檢與管理部門,向省勞教委、司法廳等單位控告馬三家勞教所的違法行為,終於有一天,有檢察官受理了這個案子。畢竟那些司法機關、檢察院之類機構裡面有些人是要充門面的,也有一些人沒有完全泯滅自己的良知,表示會過問一下。檢察院立案了,他們表示要調查此事。這樣,馬三家勞教所礙於來自「上面」的壓力,不得不同意家屬與孫毅見一面。雖然家屬和孫毅只是隔著大玻璃牆互相看了一看,孫毅受到嚴重迫害、像個垂危老人的慘狀被家屬看見了,家屬難過地留下了眼淚。為保住孫毅的生命,家屬表示如果孫毅依然受迫害,他一天不被放出來,家屬就一天不停止上告和檢舉。這樣,檢察院到勞教所來調查瞭解有關情況。雖然馬三家勞教所得到消息後,嫻熟而又卑鄙地採取了清理現場、毀滅證據、安排人作偽證等應付調查的措施,但是,於江畢竟被調查了,孫毅畢竟從上大挂的刑具上被放下來了,那些受到警察欺凌迫害不敢吱聲的人們,他們被恐懼吞噬的內心深處裡面,漸漸燃起了依法維護自己的基本人權的希望,反迫害的勇氣也開始返回到自己身上來了。
控告,衝破警察營造的重重恐怖
2010年9月7日,已被解教的曹承元就馬三家勞教一所三大隊管教大隊長於江和管教幹事李猛在勞教所迫害自己的犯罪事實,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不久,於作剛也鼓起勇氣向檢察機關控告於江無端虐待自己的罪行,並且就孫毅在馬三家勞教一所三大隊受虐待的事實向有關方面作證,並寫出了證明材料,聲明當初在勞教所在於江逼迫下向當地檢察院人員違心作出的偽證作廢,指出孫毅被毆打和長期酷刑折磨才是事實。同時決定控告於江的還有其他一些受到中共勞教所非法迫害的人。他們慢慢認識到了:中共警察對你違法犯罪了,只要你不再怕他們,他們早晚有一天會受到正義的懲罰與制裁,只是時間早晚而已;恐懼,以至於不敢行動,助長的反而是邪惡的囂張。不管那個警察多麼厲害,有多硬的後臺,執行的是誰的命令,他都是在違法犯罪,都是見不得人的,他們是最心虛的,畢竟他敗壞了他的上級或主子拚命營造的名聲,一旦他被其主子認為成了麻煩的製造者,他被拋棄的日子也就到了。
有消息稱,這些控告信前些日子輾轉到了中央紀檢委某位官員的案頭,這位領導認為於江這樣一個小小勞教所獄警犯下如此惡劣的罪行,把警察的名聲(他們畢竟還要顧及輿論和「面子」)敗壞得更厲害了,感到十分惱火,已經下令查處於江。遼寧司法廳與勞教委的紀檢部門也作出了調查和查處於江犯罪行為的決定。當局為了「面子」和「大局」,要甩掉於江這樣一個大面積引起民憤的小毒瘤,這種行為在中共的歷史上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當然,於江和馬三家勞教所裡面的壞人並不肯輕易就範,據說目前於江正在緊鑼密鼓地尋求逃脫法律制裁之道,包括尋找靠山為他壓住禍事,逼迫和收買一些人為他做偽證,甚至專門派人到控告人的家鄉進行威脅,試圖使對他的查處不了了之。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於江和他的主子如何欺上瞞下,其不容抵賴的罪惡必然會受到天理與人間法律的嚴厲懲罰,這是無疑的!正邪大戰已經開始,最後輸掉的一定是邪惡!而這一天也已經不會遠。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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