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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誓沒有摸她!」 男子跳樓身亡(組圖)

 2011-08-02 06: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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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墜樓前蹲在19樓樓頂平臺死者家屬供圖


小夥墜下砸破玻璃穹頂 孫玉春 攝


8000元收條 死者家屬供圖

7月31日下午,在江蘇路的省級機關醫院內,一名26歲的男子佔某從19層頂樓墜樓,不治身亡。原來,7月30日晚,佔某在中山北路一家KTV唱歌,在過道裡一個女孩擦身而過時,對方指稱他摸了她一把,民警趕到後,佔某的舅舅支付了8000元錢給對方作為調解。

據稱,佔某本人對於舅舅息事寧人的做法不接受,對於警方的調解不滿意,31日凌晨獨自外出,下午跑到醫院頂樓跳了下來,目前此事仍在調查處理中。墜樓身亡

26歲小夥19樓墜下身亡

跳樓一事發生在7月31日下午4點20分左右。

據目擊者稱,一名小夥子先是坐在19樓平臺的女兒牆上,後來站了起來,在樓頂猶豫了大約近一小時後,跳了下來,落到了醫院裙樓門診大廳4樓的玻璃穹頂上,砸碎玻璃和鋼架後又墜落到地面。

事發後現場一片狼藉,記者昨天到醫院看到,門診大廳頭頂上的玻璃穹頂靠近東側牆體位置破了一個大洞。

李斌斌是佔某的表哥,事發時他也在場,說起26歲表弟的死,他淚水直流。據他稱,表弟從10年前就從老家福建來到南京,跟著兩個舅舅先後在南京和常州等地打拼。事發前一天,也就是7月30日,家族成員聚會,吃飯後又去中山北路龍吟廣場的溫莎KTV唱歌,不料卻惹上事端,「最終表弟跳樓,就是一時想不開。」

事出有因

前一天晚上的離奇遭遇

KTV裡被指摸了女孩

據李斌斌稱,他們一大家子有二十來人,飯後要了一個豪華包間唱歌,途中,佔某離開去上衛生間,不料過了二十分鐘左右才回去,而且表情十分沮喪。

「當時大家就問他怎麼了,他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原來,佔某經過一個過道時,迎面過來三個女孩,擦身而過時,佔某可能是碰到了邊上的一個女孩,不料那個女孩揚手一耳光就打在佔某臉上,佔某反應過來後,立即抬腿蹬了對方一腳。後來,對方過來兩三個男的,把佔某拉到一個包間內說了幾句狠話。

當時大家聽了之後第一感覺是好笑,「女孩有多漂亮啊,還去摸人家?」佔某沒有結婚,也是一表人才,他們不相信平時開朗活潑的他會做這種事。由於被攪了興致,佔某的大舅李上庚就說不唱了,準備離開。不料他們剛要走,就被KTV的保安攔住,「有人報警說你們朋友摸了人家女孩屁股,警察馬上就到!」

警察不久趕到了現場,那個指控他騷擾的女孩也趕來,民警在現場組織了一下調解,但是雙方分歧很大,「當時根本談不起來,表弟一直說沒摸女孩。」李斌斌說,他也認為表弟不會去有意摸對方,可能是由於過道狹窄碰到了,另外表弟當時喝了酒,走路有東倒西歪的可能。

舅舅付了8000塊了事

據瞭解,當時雙方談不好,民警喊雙方一起去看監控。但是據李上庚稱,監控裡只看到女孩扇了外甥一耳光,然後外甥抬腳還踢了一下,其他看不到,更沒有佔某去摸女孩的鏡頭。

在這種情況下,佔某情緒很激動,一直說「我是冤枉的」。李上庚問民警這事怎麼說,「民警說‘這個可大可小。’」當時李上庚稱自己想盡快處理此事,就問對方女孩怎麼處理,不料對方提出:「賠8000塊錢!」

聽到這個,親屬們又傻掉了,但是和那個女孩在一起的一名男子立即說:「我同意我老婆的意見。」李上庚稱當時考慮了一下之後,見警察也沒說什麼,於是便支開了佔某,然後掏出了8000塊錢,給了對方。

隨後雙方還簽訂了調解協議,然後對方又寫了一張8000塊的收條,收條落款的名字是「劉×」。此時事情算是處理完畢,時間已經到了次日凌晨3點,佔某在家人陪同下回賓館休息。

小夥想不通竟尋短見

據瞭解,回到賓館以後,佔某的叔叔伯伯等就開導佔某,安慰他沒什麼事,「大舅多掏個8000塊,他是做生意的,也不算什麼。事情過去就算了。」

就這樣一直安慰了兩個小時左右,到凌晨5點多時,大家累了瞇了一會兒,不料佔某竟然獨自從賓館走掉了。直到上午10點多,家人發現聯繫不上他,這才感覺有點不對了。

據瞭解,佔某從小就是跟著小舅舅長大的,與小舅舅感情最好。事後小舅舅開車滿城找人,並不斷撥打電話,但是佔某在電話裡好像喝了酒,情緒不穩定,舅舅追問他在哪裡,他一會說在腦科醫院,一會說在別處,但是每次都扑了個空。

直到下午兩點多,在小舅舅的一再追問下,佔某終於透露,自己到了江蘇路的省級機關醫院。該醫院距離溫莎KTV只有一公里左右,家人估計他是在KTV附近胡亂尋找,看到醫院的樓很高,就爬上去了。等到家人趕到時,只看到佔某已經爬上了醫院19樓的平臺。而且坐到了女兒牆上面,非常危險。

「我們不敢去驚動他,怕他情緒激動跳下去。」李斌斌說,小舅舅一直通過電話安慰他,拉著家常,佔某情緒平復了一點。但是一提到KTV的那件事,安慰他8000塊錢不是問題時,佔某情緒又激動起來,一再表示:「不是錢的問題,我是冤枉的,名聲搞壞了!」

據家人稱,佔某之所以一直想不開,就在於他涉世未深,而且由於家族裡關係融洽,佔某一直在長輩的庇護下長大,所以這次他覺得在長輩面前有點說不清,雖然長輩付錢處理此事,但是他丟了面子,心裏受到了傷害。

說起墜樓的過程,親眼目睹的李斌斌稱,下午4點多時,表弟突然先是扔掉了手機,又扔掉了包。跟著他又轉過身,人一下子就滑了下去,但是第一下他卻抓住了外牆的一根凸出的鐵圈,雙腿不停掙扎,隨後就掉了下去,砸穿了玻璃穹頂。「這說明他當時可能不想死,有求生慾望了啊!」李斌斌感嘆說。

焦點·警方調解

爭議1:

民警的處理是否得當?

7月30日晚事發時,寧海路派出所的民警來到KTV現場。家屬們認為民警沒有作為,沒有做出是非判斷。「民警當時說了‘這個可大可小’,這話是什麼意思?」一位家屬質疑說,如果說佔某涉嫌性騷擾,那麼民警可以對佔某進行治安處罰,而不是用錢來解決問題。

此外,家屬們表示,既然當時錄像顯示不出摸了對方女孩,民警為何認可8000塊錢的數額,「協議和收條都是經過民警手的,他們一直沒有說什麼。」

此外,家屬還表示,整個事情從頭到尾都是在KTV內處理,「為何不將雙方帶到派出所呢?」李上庚稱,他們都是外地人,在那種環境下肯定是盡量息事寧人,不願意多生事端。

爭議2:

醫療補助費是啥名目?

那個當事女孩「劉×」到底是什麼身份,目前佔某家屬們也不清楚,但是對於「劉×」的做法,他們認為「做法老練」。

據稱,在提到8000塊的金額時,佔某當時非常激動,認為對方是訛詐。但是對方卻說,「嫌貴啊,夜總會找個小姐也要這麼多錢啊!」當時李上庚還駁斥對方不要自降身份,「但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她說話很老練。」

而收條的內容更是讓家屬覺得荒謬。李上庚昨天出示了那張收條,上面寫著「本人劉×已收李上庚8000元醫療補助費。」

「聽說過醫療費,可是她傷到了嗎,她只是腿上青了一點,根本無大礙。」李斌斌說,而對方寫出的名目還是「醫療補助費」,那就是說核心在於「補助」,可是沒有受傷不去看病,又哪來的補助費?

「這不就是為了開脫自己嗎?拿了錢之後沒有其他憑據,拿著收條再找到她也沒有用了。」李斌斌說,因此他們有理由懷疑,對方是「碰瓷」的。

另外,這個女孩居然還使用了兩個名字,據李上庚稱,當晚他沒有仔細看,昨天他才發現,在調解協議上,女孩簽的名字是「李×」,而收條上簽的又是「劉×」,不由得讓他懷疑對方到底用的是真名還是假名。

記者試圖聯繫這個女孩,但是死者家屬方也沒有對方女孩的聯繫方式。31日晚記者就此向溫莎KTV諮詢這位當事女孩身份時,對方也沒有正面回應。

也有人指出,使用什麼名義打收條固然是一方面,但是既然是調解,肯定不會直接出現性騷擾、精神補償之類的字眼,為了雙方都能接受,換個名目也是正常的。

警方回應:

當晚調解沒任何問題

昨天下午,當晚出警的鼓樓公安分局寧海路派出所一位宋所長來到省級機關醫院,和家屬就此事進行商談,雙方一直談了三四個小時,但未有最終結果。

記者在現場也就家屬的幾點疑問,向宋所長進行瞭解,宋所長表示,當晚的調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發生糾紛,調解就是工作的一項內容,他強調:「字是雙方自願簽的,錢也是自願給的。」

「那麼如果佔某確實涉嫌性騷擾,是否應該帶到派出所直接進行治安處罰?」對此,宋所長表示,根據情況的不同,也不能這麼說。

至於佔某到底有沒有摸了女孩,對此宋所長沒有明確回應,他表示,需要的時候,該公開的證據都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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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31日下午4點18分左右,我的孩子,26歲的佔楊國從江蘇省級機關醫院19樓跳下!從此與我家人陰陽兩隔!!!!!!!!!

為什麼佔楊國會以這樣的方式結束自己年輕的生命?事情源於7月30日晚在南京市山西路溫莎自助KTV發生的那一幕!

7月30日21:30左右,我孩子佔楊國與親屬到山西路溫莎自助KTV唱歌,23:00左右,佔楊國去衛生間的路上,在走廊遇到迎面並排走來的三位女子,其中一名叫劉談的女子突然打了佔楊國一耳光,說佔楊國摸她。雙方在爭執中,被歌廳服務人員拉開後,另有三名男子欲將佔楊國強行拉入一包間內進行威嚇。

我親屬準備結束離開時,歌廳保安說:「你們不能離開,你們一個朋友摸了一女孩屁股,我們已報警,你們等pol.ice來處理。」隨後來了兩民警,初步瞭解完情況後說:「我下去查看監控錄像。」十幾分鐘後,民警帶我親屬與對方女子一起到監控室查看錄像,但錄像顯示我孩子佔楊國並沒有摸她,相反是這名女子先打了我孩子一耳光。民警對我家屬說:「此事可大可小,雙方到包間談。」到了包間後,該女子開口索要八千元,坐在女子身旁的凶悍男子立即說:「我贊成我女朋友的要求。」此時佔楊國發誓說:「我絕對沒有摸她,不能賠這個冤枉錢。」該女子(劉談)隨即回了一句說:「你到夜總會摸女人一下要多少錢,這八千元算什麼?」死者此時情緒非常激動,覺得自己很冤,堅決不答應此要求。我親屬見民警未做任何異議,考慮到自己都是外地人,怕事態擴大,想盡快離開這是非之地,無奈之下便支走我孩子,答應了她們的無理要求。該女子收到八千元後,打了一張非常「專業」的收條:「本人劉談已收八千元醫療補助費」。事後,我親屬便帶孩子回賓館休息,但孩子氣憤難當,整夜未眠,反覆表示自己很冤,並說:「我發誓沒有摸她,錄像裡pol.ice不也看到了嗎?pol.ice為什麼還這樣處理,憑什麼無緣無故賠她八千元?」

疑問一:如此明顯的敲詐,民警這樣的處理是否得當?????作為一名民警,這樣做,對一個單純的孩子在心靈上造成多大的傷害,他應該是知道的!!!!!!!!!!

受了冤枉的孩子趁我親屬清晨剛剛入睡之際,獨自離開賓館。我親屬發現後,發動在寧所有親朋好友四處尋找,直到14:00左右仍然未果,我親屬情急之中撥打110求助,在短短28分鐘內連續五次撥打110,請求公共安全專家機關通過手機定位等辦法幫助尋找,被其拒絕,但又說讓轄區民警與我親屬聯繫,可沒有民警及時與我們聯繫。15:33分左右,我親屬終於在江蘇省級機關醫院找到了佔楊國,此刻他正蹲在19樓頂邊緣的牆頭上。由於我孩子情緒激動,不讓人靠近,15:35分,我親屬又求助119。隨後,119、110干警多人來到醫院樓下。我親屬急呼:「pol.ice快救人!快救人!」但pol.ice並沒有先採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先要求登記親屬的身份證。我親屬要求民警及消防官兵快鋪氣墊救人,民警說現有氣墊厚度不夠,已派人去取。後又來一民警向我另一親屬要身份證登記時還說:「我們都不敢上去。」

16:18 分,我孩子從醫院19層頂樓跳下,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疑問二:接警後,到現場的眾多民警為何什麼救助措施都不做,而只顧登記家屬的身份證????面對一個要跳樓以證清白的青年,不作為的後果是什麼,你們應該是知道的!!!!!!

孩子落地後,我親屬大聲呼喊趕快搶救,看還有沒有生還機會。可是近二十分鐘內未見任何醫護人員採取搶救措施,他們只是和眾多民警一起圍觀。在我親屬的一再要求下,終於來了一位醫生做了簡單的檢查,然後才拉到急救室搶救。更令人不解的是,醫院宣布死亡後不到一小時,民警未徵得我們同意,便偷偷把屍體從醫院後門拉走。在此過程中,我親屬苦苦請求民警稍等一會,待我們來見最後一面,並決定是否屍檢,然而民警卻斷然拒絕!!!!!

疑問三:作為救死扶傷的醫院,為何在明知小孩要跳樓的情況下,近半小時內未做任何急救準備?????在孩子跳樓後為何不及時搶救????

一對悲痛欲絕的父母:佔良情、李嚇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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