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和北京幹上了 開除中國主教教籍(圖)

梵蒂岡天主教教廷7月16日宣布把中國自行祝聖的主教黃炳章開除教籍,這是在9個月的時間中梵雙方發生的第三次關於主教任命的大摩擦。觀察人士表示,這是中梵關係進一步惡化的先兆;有學者表示,中國的宗教自由程度有待提高。

7月16日,梵蒂岡譴責中國官方控制的天主教愛國會自行任命黃炳章為汕頭教區主教。羅馬天主教廷曾警告說,梵蒂岡在汕頭已經有主教,中國政府委任的主教無權管理汕頭教區的天主教徒。因此梵蒂岡將黃炳章逐出羅馬天主教會。

這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自 2010年11月以來的第三次作出相同的任命。今年6月底,中國在沒有羅馬天主教皇任命的情況下,任命四川樂山教區的雷世銀神父為主教。雷世銀也因此被逐出羅馬天主教會。去年11月,中國自行任命郭金才出任河北承德教區主教,當時梵蒂岡發表了聲明,譴責這一做法「嚴重違反了天主教的準則」。

主教任命權一直是中梵關係的爭議核心。中國目前採取「自選自聖」方式任命主教,也就是誰當主教由教區教友自行選舉產生,再由官方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任命。美國的基督教人權組織「對華援助協會」創辦人傅希秋牧師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指出,過去幾年來,中梵雙方在主教任命的問題上表現出一些克制,但是最近幾個月發生的事情是中梵關係進一步惡化的先兆。

傅希秋說:「對梵蒂岡來說,任命自己的教會神職人員,以及對他們的神學品格的考核完全是教會內部的事務。就像新教一樣,牧師的神學素養,他在教會內外的品質,當然得由教會來考察,而不應該由一個無神論的政府來任命。但是目前中國政府是在一黨專政沒有宗教自由這樣一個宗教政策下運作的,中國認為主教任命是內部的政治事務,應該由政府自己來解決。」

不過,普度大學社會學教授、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楊鳳崗卻表示,中梵雙邊在主教任命問題上的衝突其實有其技術問題。楊鳳崗說:「現在中國的很多教區沒有主教,很需要主教,與此同時,(梵蒂岡)每次的審批過程都很煩瑣,時間很長,所以這裡有時候是技術上的問題,當然也不排除有時候是政治上的原因。」

在去年11月梵蒂岡指責中國自行任命主教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隨即對此做出回應,洪磊表示,中國天主教會根據幾十年來的傳統,以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推進主教選舉和祝聖工作,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表現。洪磊強調,任何指責和干涉之類的行為,都是一種限制自由和不寬容的表現。

去年11月,美國國務院在其2010年度宗教自由報告中,中國被列為八個在宗教自由問題上「需要特別關注的國家」中其中的一個國家。美國國務院在報告中指出,中國政府只允許經由中國國家批准的五個「愛國宗教組織」(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新教)可以登記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中國政府允許在已經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和私人場所發展教徒;而公開發展教徒,在未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發展 教徒或由外國人發展教徒都是不被允許的。

在談到中國的宗教自由時,「對華援助協會」創辦人傅希秋牧師表示,從普世宗教自由的意義來講,中國是沒有宗教自由的。他說,在中國,宗教信仰自由是freedom of religious belief, 在你心裏你可以信什麼,但是不能表達出來。

傅希秋說:「中國的宗教自由一直停留在有限的內心的宗教信仰自由上,而沒有傳播宗教的自由,也沒有神職人員認定和選舉的自由。中梵關係的惡化也彰顯了中國在國際上的宣告和國內政策之間前後矛盾的宗教政策,這就是,在國際上宣告它有宗教自由,但是在國內又完全是(執行)宗教迫害、宗教限制的政策。」

不過,普度大學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楊鳳崗教授卻表示,中國的宗教自由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多和少的問題。他說:「我相信去中國看的人都會說,現在中國人享受的宗教自由和20年前、30年前相比要多多了,但是與此同時和中國自己的憲法和聯合國憲章所提出的宗教自由那樣的標準(相比),中國顯然還有一個很大的距離。目前中國處在宗教自由在不斷增長擴展的一個狀況下。」

楊鳳崗認為,每個國家在宗教自由上都有理想的原則,但是在實踐中受文化、政治、經濟等因素影響,往往做不到完美。不過,楊鳳崗強調,在全球化的時代,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做的事情是完全孤立於這個世界之外的,如果中國能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精神,正確對待國內外的批評和監督,那麼中國的宗教自由一定會有更多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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