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中國每年腐敗金額下限3萬億(圖)

從教科書公式,我們知道,每年GDP增長率減去物價上漲率,是我們收入的真實購買力的增長率。例如,國家統計局報告的六月份GDP同比增長率9.6%(這是所謂中國「奇蹟」),物價水平的增長率6.4%,兩者相減,根據教科書的知識,我們的收入真實增長率是3.2%,與去年同期相比,這樣的增長率應當不再是中國「奇蹟」。

但是,教科書知識不是中國知識。對中國人而言,財政開支佔了我們開支的重要部分,而且,或許因此(若腐敗係數可以忽略的話),政府稅收抵消了我們收入的重要部分。

先談教科書知識吧。個稅起征點並不隨著物價水平增長率而增長。香港的政府,相比而言多麼清廉呀,去年返還每位公民近萬元財政節余,今年又推行政府稅收與通脹指數的負相關政策。這就符合我們知道的政府行為的激勵相容假設,如果政府財政推行了赤字政策,那麼政府稅收就要相應受到自己財政政策的懲罰。天下沒有這樣好的事情:你製造通脹,你不受懲罰。至少,事情不會永遠這樣美好。

現在離開教科書知識,回到我們的中國知識。那就是關於政府開支,以往近十年,每年增長率至少兩倍於GDP增長率的政府收入,都怎樣消失了呢?或者,都消失在哪裡了呢?我查閱國際研究文獻,又對照本土經驗,大致估計出中國GDP的腐敗係數的最低水平是10%,上限可能很高,而且各時期不同,例如,可以是20%,或更高。就以下限10%計算,GDP是30萬億,所以,腐敗金額的下限是每年3萬億,上限是6萬億或更高。這是平均而言,我們知道,政府招標的工程,腐敗係數最高。

以我周圍的情況估計,腐敗是這樣發生的:首先,政府議決(不要問我怎樣議決)應開始某工程項目,然後,招標完成,某公司中標。接著,該公司實施該項目並告訴政府應付款X元。最後,注意,魔鬼在這裡,政府的付款支票可以是N倍的X元,並且由公司以某種形式返款(N-1)倍的X元,給誰?當然不是給政府。這樣,最終的工程開支,是X元預算的N倍。這是很簡單的兩階段博弈,如果投標公司預期可以有總共N倍的X元的開支,那麼,開價再低也是合算的,於是預期自己有能力分享N倍X元總預算的公司當然有能力以最低價中標(假設招標過程完全符合程序)。對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而言,這是官僚政治的特徵,項目預算通常要被突破,人民代表早已有這樣的預期,若不如此,一定不是官僚政治。所以,被突破的預算,反映在財政開支方面,就是N倍的X元,而不是X元。政府的這一開支反映在GDP方面,就是GDP有了N倍的X元的增長,而不是X元的增長。但是,新增加的(N-1)倍的X元GDP增長,若導致通脹呢?當然要導致通脹,因為印鈔機也是政府的,事實上,最新的鈔票最初幾乎總是通過那些中標的公司進入流通領域的。誰離印鈔機最遠,誰就要承受相比而言更大的通脹之苦。

口口聲聲以民生為大事的政府,為何不學習香港政府將自己的財政稅收反比聯繫於物價水平增長率呢?為何非要愚蠢地倒行逆施,發布各項行政命令試圖阻止物價增長呢?香港的辦法,我說過了,是激勵相容的。北京的政策,不僅不是激勵相容的,而且是「正反饋」的,物價控制的權力越大,腐敗係數越高,從而由腐敗而貢獻的通脹率就越高,於是我們官僚化到已成腦殘的經濟管理者們就越有理由得到更大的控制物價的權力。事實上,教科書所說的經濟的「效率損失」,在中國,或在一切國家,很可能就是這樣發生的。

結尾的時候,我還要補充一些個人見解:上述每年3.2%的真實收入增長率,到了我們自己手裡,遠比這一數目低。因為以往十年,真實可支配個人收入的增長率確實很低,如果不是負值的話。若非如此,我們反而要懷疑統計局造假了。因為如果財政收入已佔GDP的三分之一併以數倍於真實GDP增長率的速度增長,怎麼可能還有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呢?這是簡單的算術問題,不贅述。我希望補充的另一見解是:我們所說的真實收入購買力,其實隱含地假設了可選購的商品的集合是全域的,即世界上全部的商品,通過自由貿易,都在我們購買力的購買範圍之內。事實上,如果我們的人民幣存款不能自由兌換並購買紐約市場的股票,或者,如果我們只能通過造假成性的進口商購買例如「達芬奇」傢俱,那麼,通脹指數的統計是嚴重低估了的。諸如此類的見解,其實早在我們經濟學家的常識之內,但通常我們經濟學家似乎懶於向大眾解釋,我認為,現在的情況很嚴重,經濟學家確實應擔負向大眾解釋真相的任務,我向張維迎學習。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