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西部的拉賈斯坦邦的少女新娘(圖片來源:AP)
國際權利活動人士表示,南亞婦女需要更多法律保護,以免遭受自己家庭成員的暴力。美國之音駐南亞記者報導說,聯合國一項新的報告指出,即使在有家庭暴力法的國家裡,數以百萬計的婦女還是無法得到正義。
這篇名為「追求正義」的報告指出,南亞國家中只有斯里蘭卡、印度、尼泊爾和孟加拉這4個國家特別為禁止家庭暴力設立了法律。但是學者們說,即使有這些法律,當地婦女往往會由於缺乏認識,貧窮以及在社會上感到羞恥等因素而難以尋求法律協助。
聯合國為促進性別平等和賦予婦女權利在去年成立了「聯合國婦女」組織,這個組織指出,光是印度2009年就有將近9萬件家庭暴力案件。題為「追求正義」的報告說,35%的印度受訪者表示,她們曾經遭到家庭成員的身體虐待。
重新檢討家庭的作用
聯合國婦女組織在印度的高級政策顧問馬林.巴拉.納達說:「我們一直把家庭看作是提供保護的地方,現在我們必須重新檢討這個看法。」
希納.吉拉尼是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的聯合創辦人,也是一位著名律師。她也認為,南亞國家不能再有家務事不受法律約束的行為。
她說:「現在,家庭已經成為施暴的地方,尤其是對婦女和兒童。國際上保護人權的文件以及許多憲法都提到家庭是社會基本單位的問題。我認為,我們真的需要檢討這個看法, 不要把家庭浪漫化。」
聯合國婦女的報告說,孟加拉有將近一半的受訪婦女錶示,她們遭受過配偶的拳打腳踢。
對暴力的態度必須改變
孟加拉婦女權利活動人士蘇丹納.卡邁勒說,孟加拉的家庭暴力法產生不了影響,除非人們的態度也跟著改變。
她說:「在我們的社會裏,人們接受對婦女的暴力行為,不論是明顯的,或是潛在的暴力。這是一種有罪不罰的文化,整個社會必須站出來說,這種現象不能再繼續下去。」
立法有助改變公眾心態
負責促進性別平等和賦予權利的聯合國助理秘書長拉克什米.普裡說,通過禁止家庭暴力的立法是改變公眾心態的有效催化劑。
她說:「有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時,人們,乃至於家庭結構內的人就會意識到,暴力不是自然的事。這加強了人們的感受,認識到對家庭裡的婦女和女孩使用暴力是不對的」
政府有法不施也該被罰
尼泊爾制憲議會成員普拉丹.馬拉說,為保護婦女所設立的法律必須要執行。
她說:「一般說來,世界上有些地方會對過度使用權力判罪,對濫用權力判罪,但是政府沒有實踐法律卻不會受到懲罰。因此我們需要對有法不施判罪,並且讓這樣的政府承擔責任。」
聯合國官員說,執法機構和司法系統中任用更多的婦女也會對暴力受害人有所幫助。目前在南亞,女性法官的比例只有9%,女性檢察人員的比例是4%,而且只有3%的警察是女性。
專家說,這類職位中有更多的女性就能對南亞婦女在瞭解和運用司法程序方面提供更好的幫助。很多婦女是文盲,她們生活貧困,不瞭解有保護她們的法律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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