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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天下父母心(圖)

 2011-06-29 23:1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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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好像這裡的衣服都不怎麼樣!我們去另外一家吧!」是啊,這家叫JCPenny」的店早已不是時下女大學生們的最愛了。「好,那我們去下一家看看!」下一家是「Forever 21」——「永遠二十一。」女兒進去還不到兩分鐘就又轉出來了。她對守在門口的我搖了搖頭,「這家也不行!」「好,咱們繼續往下找!」我心裏完全想得通,逛街挑衣服本來就是我女兒的最愛,何況這次是要挑一件去舞會穿的晚禮服——並且是和她人生中的第一個男朋友一起去,這條裙子當然是事關重大啊。就是因為這種重要性,所以我今天開了兩個半鐘頭的車趕到她們學校後連氣都沒有喘一下,就和她趕到到這個購物中心來了。儘管口也渴了,肚子也餓了,腿也酸了,時間也快到晚上八點了,但是我仍然提起精神,興致勃勃地跟著女兒從不停地從一家店找到另一家店。

最後走到梅西百貨裡邊,在正式禮服排列的衣陣裡,女兒穿行了兩圈,用眼掃了掃那些架子上的華服,然後對在幾尺之外的我失望地搖了搖頭。我趕緊幾步走了過去,「苗苗,你看現在都八點了,商店也快關門了,你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我倒是覺得那邊那件深綠色的裙子看上去還滿適合你的!」

女兒順著我的手看去,然後走過去把那件露肩,收腰,帶著精緻蕾絲邊的晚禮裙取下來,仔細地看了看,「嗯,那我就試試看吧。」

當女兒從試衣間走出來的時候,簡直像是個小仙女下凡:深綠色的麵料襯托出她白皙的皮膚,而那種時髦的風格和剪裁,突出了她身上所有的優點。真的是太美了!「媽媽,那就是這件了!」女兒在鏡子面前,前後左右打量著自己,高高興興地對我說。

「一百三十八塊七毛二。」 笑容可掬的收銀小姐在銀箱後邊告訴我。我沒有一秒鐘的猶豫,就把手中的信用卡遞了過去。

女兒拎過袋子。我突然覺得很餓很餓,「好了,現在我們去吃飯吧!」女兒望瞭望我,「媽媽,等一下,我還要給我的男朋友也買一件去舞會穿的襯衣呢!」我的心一驚,「他的衣服他自己不會買?」

「媽,他不喜歡逛商店買衣服的,既然我來了,就順便幫他也買了。」女兒十分隨意地對我說。

這時,離商店關門的時間只剩下半個多鐘頭了。女兒帶著我急匆匆地來到男士服裝部,左挑右挑,好不容易挑到一件女兒中意的黑色襯衣,一看價錢,六十多塊。女兒對我說,「媽媽,這件衣服是有打折的,算下來才四十多塊呢!」本來四十多塊和六十多塊其實也沒有天大的差別,只是女兒口中那個「才」字讓我心裏一下覺得不太舒服。好吧,只要她喜歡就行了,我沒有意見。

拿著襯衣準備往收銀臺那裡去的時候,女兒又停住了腳步,「媽媽,等一下,還要買一條配這件襯衣的領帶才行呢!」我心裏又一次覺得怪怪的,他們才交往多久啊,不就幾個月嗎,怎麼就像老婆一樣幫他挑起領帶來了?

走到琳琅滿目的領帶展示櫃面前,凡是品質差的,過時的東東女兒全都沒看在眼裡。最後,她從中挑出一條深綠色,上面帶著暗色斜格的領帶來,「媽媽,我看只有這條還不錯!」

拿著她遞過來的領帶,我隨意地翻了一翻上邊的價格標籤:四十八塊,不打折。我心想,他男朋友和她都還是學生啊,需要為一個一次性的舞會花那麼多的錢嗎?從這裡,我的意識流又飄到上個月我收到的信用卡賬單上,單單在我女兒名下的花銷就已經接近一千塊了,並且大部分的消費都是在當地最有名餐館裡邊吃飯的開銷,幾乎每一次都是七八十塊錢,顯然是兩個人的單。對於這一切,在這之前,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心想,女兒第一次談戀愛,不知道要怎樣去應對這些事情,就讓她自己去學學吧,我這當媽媽的,不要干涉得太多。

到了收銀櫃那裡,女兒把襯衣和領帶往櫃台上一放,收銀小姐很快把價錢打了出來:八十七塊九毛四。女兒習慣性地轉過頭來看著我——那是叫我付錢的意思了。我把錢包打開,把信用卡取出來,猶豫了一下才把它遞到收銀小姐的手上。——在我和女兒共同生活的十九年時間裏,我們母女倆在一起買過多少東西啊:百次,千次?哪裡數得清?但在百次,千次裡,無論是哪一次,我這個當媽媽的在為她付錢的時候,這手都沒有猶豫過哪怕是一次!但是,這一次我猶豫了,並且還有些心不甘情不願的複雜想法。

把信用卡放回錢包裡以後,女兒拎著紙袋,高高興興地挽著我的手一起往外走。我突然望著女兒說,「苗苗,這八十多塊錢,你男朋友以後會還給你的吧?」

女兒的手一下從我的胳膊裡抽開,「那當然!我回去把衣服給他時,他就會把買衣服的錢給我的!」在那一刻,我不信,我真的不相信我女兒給我說的那些話,因為在我收到的那些信用卡賬單上,全是她給她男友買的單。

「我覺得你是不會開口跟他要錢的。」我忍不住脫口而出——為了這句脫口而出的話,我終生懊悔不已。

「天哪!媽媽,你是在說我在對你撒謊了?!」女兒臉色一變,突然間變得歇斯底里:「你是在說我是一個騙子了?!你怎麼可以那麼不相信我,怎麼可以用那種指責來侮辱我?!」幸好當時我們已走出店門,在燈光昏暗的停車場上,沒有什麼人看到和聽到我們母女之間發生的這場戰爭。

「苗苗,你冷靜一下好不好!」我叫女兒冷靜,其實我自己也完全無法冷靜下來,「媽媽給你說這個話的意思也是為你好,如果言辭不當傷了你的感情,媽媽也在這裡給你道個歉好了。我主要想提醒你的是,你和你的男朋友才交往了幾個月,你在錢上應該跟他拎清楚。你們最好各付各的賬,誰也不欠誰的。現在你一頭陷進去,什麼都為他付,女孩子這樣倒貼最終只會讓男孩子不尊重你,這樣下去對你們的關係有害無益,最終受傷害的是你自己。」

「你,你,」女兒打斷我的話,用手指著我的鼻尖吼叫著,「你是一個bitch!」我目瞪口呆,心臟都停止了跳動:她在說什麼?她在對我說什麼?還沒有等我反應過來,又聽到她的咆哮聲,「我功課那麼忙,就這麼一個比較輕鬆的週末,想到你在家寂寞,好心邀請你到我這裡來一起開心地玩一下,沒想到你現在這麼惡毒,把我這個難得的週末完全毀掉了!你今晚不要住在我宿舍裡了,你現在就去找旅館!」她「嘭」地一下打開車門。

就在這一刻,我才從她那震怒的咆哮聲和哭泣聲裡清醒過來,「好,沒關係,我馬上就去找旅館。「我的頭腦此刻已經完全冷靜下來。

現在已是晚上九點過了。看我上了車後一句話不講,我女兒突然又對我說,「去住旅館太花錢,你今天晚上還是可以呆在我宿舍裡。」她的口氣明顯緩和了不少。

「花錢?」我馬上接著她的話說下去,「花錢也是花我的錢。你在這裡吃的,住的,用的,玩的每一分錢都是我的,因為我是你的媽媽。但是,」我停頓了一下,「我只願意為我的女兒念大學花錢,我不願意為別人的兒子念大學花錢。」

女兒也一下沉默了。在路上我們隨便買了一點快餐,回到她宿舍以後,我們都在各自的電腦上游蕩著,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當然,我的心仍然在憤怒地燃燒著。她罵我是bitch! 我來美國二十多年了,在外受外人尊重,在家受家人尊重。女兒是獨生子女,含蓄內向,個性倔強,我和她爸爸都很寵她,但讓我們非常引以為自豪的是她一直都是個標準意義上的乖孩子,絕對沒有被我們寵壞,並且我們母女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從來都是像好朋友那樣無話不談,如影相隨。現在,像晴天霹靂一樣,我這個當媽媽的,怎麼受得了?我這個跟心肝寶貝一樣的女兒,怎麼會為了男朋友的事突然就跟我反目,突然變成了小妖怪小魔鬼了呢?

在半夜睡覺以前,我一如既往,像個標準的老媽子一樣,把她的廚房,臥房,浴室,全部都通通打掃乾淨。最後,看著睡在我身邊比我個頭還高的女兒,我幾乎是一夜無眠。

第二天早上十點過,等女兒終於醒了,我這才敢起床。走到窗戶前打開百葉窗往外一看,天哪,又下雪了!我原計畫是早上吃完早餐就往回走的。看到那雪花一群一群地扑過來的模樣,我心想,這麼大的雪,氣象臺怎麼沒有預報到啊,這樣我要怎麼開車啊?

我憂心忡忡地看著我女兒,她這時又坐在她的電腦面前不知道在看些什麼,「又下大雪了。」我對著她說了一聲。

「嗯。」她頭都沒有抬一下。我心裏希望她也能抬頭看一看窗子外邊,然後告訴我,叫我現在不要趕著回去,等雪停了再上路。

但我的女兒沒有抬起頭來。
「你要不要我給你弄點早餐啊?」我還想給自己找個能在那裡繼續呆下去的理由。

「不用。我現在還不想吃。」她還是沒有抬頭。我的心往下一沉。看來女兒是在給我下逐客令了,我只有走了。我開始慢慢收拾我的東西。女兒住的宿舍的層樓比較高,除了上下電梯,還要過兩道安全門。我的那些行李,包括被子枕頭行李箱和女兒需要我帶回家的那些東西,如果我女兒不幫我搬的話,我一個人至少上上下下樓裡樓外來來回回要跑三趟。

結果女兒把門卡遞給我,頭又轉回到她的電腦屏幕前去了。我幾次都想叫她來幫我搬搬,但看到她那十分冷漠的表情,我怎麼也開不了口。就這樣,我十分辛苦地把那些東西一趟一趟地搬運到車上。

最後,東西都搬完了,我一下看到牆角那裡還有我昨天晚上清出來的兩袋垃圾,又忍不住走過去把它們拎在手上準備給女兒告別。

「我走了啊。你要好好自己照顧自己!」 我鼻子一酸,看我這樣自作自受的賤樣子,是不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嗯。」女兒還是沒有抬起頭來看我一下。

我突然覺得她真的是太過分了!心裏又一怒,但不想再跟她吵,我就把門卡一下甩在桌子上,轉身走了出去。

外邊,外邊世界等待我的是什麼啊——是鋪天蓋地的暴風雪!如果早些時候,那雪花還可以被叫做雪花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它們就只能被叫做是野獸了:它們張牙舞爪地漫天狂哮著,讓我看不清道路,看不見天空,更看不到方向。我勉強掙紮著開上了高速公路,由於能見度幾乎為零,到處都是車禍,我又不得不從高速公路上退了下來。什麼叫飢寒交迫?我就是那樣又餓又冷,群途末路似的在女兒那個大學城裡亂轉著的,幾次拿起手機想給女兒打電話,但每次都在最後一刻將手機放下,想著她那冷漠又充滿恨意的眼神,想著她對我說的那些痛到我骨髓裡邊的話,我不知道我還能對她說些什麼,還能要求她為我做些什麼?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還開著的餐館,一坐下來,眼淚就掉了下來。我離我的女兒,離我唯一的女兒近在咫尺,可是我在走投無路時,卻連給她打個電話的勇氣都沒有。真的是讓我從頭涼到腳,心都冷透了!

吃完飯,在附近超市逛了一下,出來一看,雪還是沒有半點要停下來的意思,但總算看見有鏟雪車在路上除雪了。心一橫,我又衝回到了高速公路上去——沒想到,那竟成了我在北美二十多年最艱難最危險的一次旅途,不僅是看不見路,更糟糕的是由於路上的鹽和雪混在一起,不停地扑在我車子的擋風玻璃上,所以我每開一段路,都要把車停在路邊,跑下車去,用手把雨刷上的冰塊除掉,然後才又繼續往前開。每下來一次,那個雪和風就直往我的臉上手上割來,把我的所有皮膚扎得通紅一片。我一路不停地哭著,哭著,不停地哭著——我怎麼會養出這麼一個無情無義的女兒——就為了她男朋友,為了我一句有口無心的話,她就可以連她媽媽的死活都不管了——作為一個母親,我怎麼那麼失敗啊。

兩個多鐘頭的車,我開了整整五個鐘頭。天知道我是怎麼掙扎到家的啊!一進門我就散架了,整個人都崩潰了,不久就開始打噴嚏,流鼻子和發高燒。我是真的病了。心病了,身體也病了。然而,就在這大半天的時間裏,我女兒沒有給我一通電話,也沒有一條簡訊——看來她真的是完全不在乎我這個媽媽了,她真的是不需要我了!

當我最終意識到這點的時候,我再沒有了憤怒,有的,只是傷心的眼淚了。

我就這麼一個女兒。自從她生下來以後,就像天下所有的母親那樣,我的家就成了我上班的公司,女兒就成了我的僱主,而我,就成了她最忠心耿耿的僱員。我活著的目的,就是為我的女兒工作,而我的薪水,就是她給我的笑容。十九年了,我一直都是她最稱職的一個員工,一心一意地,勤勤懇懇地為她幹著活,並且愉快地,目的清楚地,精神百倍地去陪她走過這十九年漫長歲月裡的每一天。

但是,今天,我突然被她解雇了,沒有任何心理準備,沒有任何提前通知。

我在床上被重感冒煎熬著,嘴唇上全都燒起了泡。儘管是神志不清,但我的手裡還是一時一刻都沒有放下我的手機。過一會兒,我就會在被窩裡檢查一下,看看我女兒有沒有給我發簡訊過來。整整一個晚上——沒有,什麼都沒有。

第二天整整一天,沒有,也是什麼都沒有!

我的意志越來越消沉——就為了我說的那句話?即便那句話我說錯了,那麼十九年來所有的母女之情,都因為這一句話而變成空氣了嗎?作為一個母親,在孩子長大了以後,我對她究竟算什麼?

在那天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因為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記得曾經在網上讀到過一位達人寫的文章,他說孩子從生下來到四歲時,母親是他的領導;從孩子五歲到十歲,母親是她的老師;從孩子十一歲到十八歲時,母親是他的教練;當他十八歲離開家念大學去了以後,母親就成了他的朋友。當時讀到這篇文章時還莞爾一笑,覺得講得有幾分道理。但現在想起來,這位達人前邊說的都沒有錯,只有最後一句寫錯了:當孩子去念大學的時候,母親不是孩子的朋友,而是孩子的一部ATM提款機。

我連死的心都有了。真的。這樣活著還有什麼意思?難道不是那樣嗎?現在女兒還要靠我的錢來讀書和生活,而我這個提款機的運轉功能也還相當不錯;但是當我這個提款機老舊了或是突然出了什麼故障,當她再也提不到款的時候,她會不會嫌棄和憤怒?她會不會把我賴以生存的插頭給拔掉?

晚上,我爬下床去,把我早些時候給我女兒精挑細選的情人節卡片扔進垃圾桶裡去了——那粉紫色的卡片是我找了四家店之後才選中的,封頁上面畫著一個女孩子天真可愛的剪影,裡邊寫著:「從媽媽的心到女兒的心——謝謝你是我的女兒,你的外在和內在一樣的美!」

我的心很痛,很痛。我的女兒外在很美,但是內在——已經不是像我一直看到的那樣了。

我還是不太甘心,我要看我女兒什麼時候才能「良心發現」。

第三天,我終於等來了她用手機發給我的第一封簡訊:「我現在在去書店的路上。我需要買一本參考書。」

最終女兒還是先向我投降了。知女莫如母。我女兒從來都不是一個傻孩子,她心裏一定清楚,如果她徹底跟我鬧翻了,她拿什麼錢去生活?連飯都恐怕吃不上了,還談什麼男朋友?

我沒有回她的信。幾個鐘頭以後,下午,她又給我發了一封簡訊:「我今天的課上完了,現在回宿舍去。」

我還是沒有回信。一直到傍晚,我才給她回了一封簡訊,告訴她那天我在回家路上差點連命都沒有了,然後一直重病到如今。我寫這封信的目的是要看看我女兒的反應,我想看看她有沒有一點罪惡感,有沒有一點歉意,看她還在不在乎我這個媽媽。

女兒很快回了我一封只有兩個英文字的簡訊:「Oh. OK.」

就是這兩個字,讓我對我們的母女關係完全絕望了——她是真的不在乎我這個當媽的了。我對她,真的不過是一臺提款機而已!

難過不?當了十九年的媽媽當到這個下場,怪誰呢?都怪自己沒有把孩子教好。媽媽們,醒醒吧,對兒女不要太痴了!

以後幾天,女兒簡訊頻繁,都是有關一些學校的事和她生活上的事,隻字不提我的病和那天發生的一切。

一個星期以後,我的重感冒終於好了。我從床上爬起來對老公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們也海歸吧!」

「為什麼?」老公非常詫異,「你不是說‘女兒在,不遠遊,’要做堅守在美利堅的最後一個中國人嗎?」

「不為什麼。在這裡好像什麼都有,其實什麼都沒有。現在女兒也大了,可以獨立了,我們以後也該為自己打算打算了!」

說實話,在這之前,我和老公從來都沒有想到過要回國去發展,因為我們割捨不下女兒啊!

現在和女兒之間發生的一切,我卻是怎麼都沒有辦法給老公開口的,難道我給他說你那乖巧的女兒罵我是「bitch」傷透了我的心,所以我也要海歸去了嗎?再多的眼淚也只有一個人吞下去了。

之後的整整幾個月裡,我都在緊鑼密鼓地聯絡回國的事。在這整個過程中,我都沒有跟我女兒提過一次我們打算要回中國去的話。女兒不再需要我了,除了需要我的錢,那麼我就把錢給她留下走人吧。與其以後在這裡看她的臉色生活,還不如趁自己現在還能做點事,早點去找自己的歸宿吧。

機票已經買好了。要走的那個星期,女兒打電話來說要叫我去聽他們的音樂會,一場全世界都會轉播的音樂會。她說她這次是坐在樂團很靠前的位置,我一定會看得到她的。

說實話,那天在暴風雪中掙紮在死亡線上的時候,我就在心裏對自己發誓,這輩子再也不會回到那個傷心之地去了。所以在電話裡我對女兒說,「我這次不能來了。」

「為什麼?」女兒問。

「我要回中國去了。」我回答她。

「回中國?怎麼沒有聽你講起過?你去幹什麼?去旅行嗎?」

「我要回中國去辦個學校。現在先過去籌備一下,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以後你爸爸和我就可能要在中國定居了。」

一陣沉默,很長很長的沉默。我以為電話線斷了,「苗苗?」「苗苗?」連問了兩下,才聽到女兒的抽泣聲。

「媽媽,你不管我了啊?」我趕快給她說,「苗苗,媽媽會把你需要的錢全部給你準備好的,而且回中國去辦學比在這裡掙的錢多多了,以後我都會給你寄來的!」

「媽——我說的不是錢!要是你和爸爸都走了,我又沒有任何兄弟姐妹,我在這個國家真的是一個親人都沒有了!」

「你不是還有很多朋友嗎?」我說的是真心話。

「媽——,朋友都是來來去去的,怎麼靠得住?你要是不在這裡,萬一我畢業找不到工作,萬一我男朋友把我扔了,我去找誰啊?」

「女兒,你還需要媽媽啊?」我的眼眶一熱。

「媽——,你在講什麼啊!」女兒哭了起來,「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媽媽了,我從來都沒有後悔做你的女兒!」女兒哽咽得說不下去了。

「苗苗,老天給了媽媽一個孩子,但是老天卻沒有教會媽媽怎麼去養育那個孩子,媽媽只有照著自己的那顆心去為那個孩子選擇她認為是最好的人生道路。儘管她盡力了,但是也許她為這個孩子作的選擇不是最好的,也許她在自己孩子身上會犯下很多愚蠢的錯誤,而老天爺卻沒有給她第二次可以彌補的機會。媽媽現在唯一能做的,只是請求那個孩子的原諒,並且對她說聲‘對不起。’」

「媽——,我永遠都愛你!真的很愛你....」

放下電話後,我就把回國的機票取消了:只要我女兒需要我一天,我就守在這裡一天;守在美國,守住親人,就是成了留守在這裡的最後一個中國人,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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