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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河:獨立參選人衝擊波(圖)

 2011-06-25 23:1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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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國大陸出現了一個新的現象,就是從2011年8月份開始,每5年一次的地方人大代表的選舉,今年出現了很多獨立參選人。這件事情引起了廣泛的注意,甚至在國外英文媒體上都有很多報導,可以說獨立參選人這一個人群出現,是中國2011年出現的一個重大的社會現象。這個現象對參選人、對中國民眾、對中國社會會有什麼影響?當局是如何應對的?我們今天就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獨立參選人現象

總部設在加拿大的一個組織,叫做「ProbeInternational」(探索國際),它刊登一篇曾金燕的綜述,這篇文章列舉了中國各地出現的獨立參選人。這篇文章首先介紹的,就是上一次的選舉是在5年以前,2006年,那一次並沒有很多參選人出現,今年獨立參選人突然增加,而且在網路上的人氣非常高。

她在這篇文章裡面舉了幾個例子,一個就是網路評論員,原來的體育評論員李承鵬,在5月25日通過微博宣布參選,不到2天就被轉發了6千多次,跟帖評論6千多條。上海的作家夏商也是在5月25日宣布參選上海靜安區的人大代表,不到兩天也被轉發了近萬次,跟帖也有3千多條。另外,北京《中國日報》專欄作家姚博,5月26日宣布參選,在16個小時之內就被轉發了1萬1千多次,而且跟帖也有5千多條。

在這篇文章裡提到,宣布競選海淀區人大代表的,還有中國政法大學的副教授吳丹紅、獨立學者熊偉等等。這篇文章提到當時發文的時候已經有30多個各種背景的人站出來,在各地宣布參選。而微博上這個群組已經有了5百多個成員。

一般認為這一次獨立參選人大代表是起源於江西新余鋼廠的一個內退職工劉萍。劉萍她在內退以後,由於生活費非常低,無法維持生活,就開始了維權。她一開始是為自己維權,後來就慢慢的走上為別人維權的道路。最後她和另外一個跟她一起維權的在崗職工魏忠平一起,為新余鋼廠所有的內退職工爭取到了全市最低水平的工資,而且內退的年限延緩3年。她和一起維權的魏忠平兩個人同時宣布獨立參選。

另外一個比較轟動的是鄭州的獨立候選人曹天,他說願意自己出資1億元獨立參選鄭州市長。這1億元並不是競選經費,而是他提出來的廉政保證金,就是如果他當選鄭州市長的話,他不會允許腐敗發生;如果發生,這1億元就抵押充公。而且他許諾當選以後也不拿工資。

我們可以分析一下,就是獨立參選人他們的背景相差很大,從下崗女工到大學教授;從成功的企業家到體育評論員、著名的網路評論員。但是他們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熱心於社會公益,都願意為社區的普通民眾服務,通過競選希望在被選上以後為社區的普通民眾爭取權益。

另外一個特點就是,通過網路他們參選得到了國內民眾廣泛的響應,利用網路微博也是這次參選人的一個特徵。很多人通過網路宣布獨立參選以後,就有一個多年來一直是以獨立參選者參選人大代表的,而且確實被選上當地人大代表的姚立法,他被認為是著名的選舉專家,而且是著名的選舉實踐者,他製作了一個人大代表聯名推薦候選人的參選指南,放在網上。這篇指南蒐集了中共有關的法律規定,選舉的程序、注意事項,還有他自己參選的一些經驗,並且為願意參選的人提供了一些具體的指導,注意事項等等。

本來像這種等於是一種普法範圍的東西,司法部是有專門的部門負責的,很可惜的是中共和它的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基本上都不務正業,而且對於該他們做的事情,他們除了自己不務正業以外,往往是打壓民間去做這種事情的。

官方正式和非正式回應

現在我們來看一下,就是對這件事情,官方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回應是怎麼樣。根據《CCTV》報導,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負責人在回答提問的時候,專門提到了獨立參選人。他把選舉法裡面有關的段落念了一遍,主要強調一點就是中國縣鄉人大代表候選人,只有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和選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經過討論協商或經預選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

他說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這是在玩文字遊戲,「獨立候選人」只是一個名詞,這個名詞沒有出現在選舉法裡面,法律裡面沒有用過的詞,不表示這件事情沒有法律依據。所謂獨立候選人,或者是獨立參選人,實際上它是相對於黨派背景而言的,就是說只要不是政黨或團體推薦的,民間都把它叫做獨立候選人,而且這個說法在全世界都是基本認同的。這是一個概念的問題,並不在乎這個詞怎麼用。

很有意思的是,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的說法,連黨校都不認同。中共中央黨校辦了一個《學習時報》,它登了一篇文章,對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的說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的這個說法有不同看法。他說,所謂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只是說法有誤,但絕不違法。

另一個反應是來自《環球時報》。《環球時報》發了一篇社評,叫做「獨立參選人應從微博回歸現實」。很有意思的是,現在《環球時報》好像是代替了文革期間兩報一刊的這個角色,也代替了後來的《人民日報》社論和特約評論員的角色。對於一些重大的社會現象,一些代表中共觀點的文章,往往用《環球時報》社評或者是時評的方式發表出來。當然這篇文章每句話都很荒唐,況且網路上和有關的獨立參選人也對此專門做過回應。所以我這裡就不想多談,只是想提兩點。

一點就是這篇文章提到說,獨立參選人最受網際網路關注的是那些一直在學習西方反對派的人,他們在試圖把中國求同存異的包容性文化,推向對抗性文化。固然我們不談有誰在學習西方反對派,剛才我們提到的這些獨立參選人,沒有一個是在政治觀點上提出來反對中共的人。這個我們不來討論,我們要說的是中國確實在傳統上是有求同存異的包容性文化,但這個文化是被中共的階級鬥爭文化消滅了的。今天在中國佔統治地位的中共的黨文化,是最不包容的。隨便一件事情就批鬥或者把人家送去坐牢,把一個為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受害的學生申冤的譚作人判了刑;對一個為自己的子女和所有幾百萬受三聚氰胺奶粉危害的兒童伸張正義的趙連海判刑,就這還能算包容嗎?不要說遠的,就是《環球時報》本身這篇社評,就是一個不包容的典型,根本就不用到別的地方去找。遠的不說,我們就說這一次對獨立參選人進行各種騷擾、約談、非法關押,這也是不包容的一個典型。

在《環球時報》這篇文章當中,把中國的文化和黨文化混為一談,是屬於「偷換」概念。這篇文章還有一句話提到說,獨立參選人應主動把自己的努力與中國政治改革的大方向結合起來,這裡只要問《環球時報》一句話,什麼是中國政治改革的大方向?中國現在有政治改革嗎?中國從1949年到現在,曾經有過政治改革嗎?

其實說到中國特色的選舉,就是中共的獨裁。在理論上,在憲法的規定上,人大屬於立法機構,但是在(北京市)地方法規裡面規定有20%是社團、政黨推薦,事實上由於它基本上禁止獨立參選,由中共控制的一般都至少在 99%以上。每年各地的人大,包括到中央一級的全國人大,各地的黨政首腦都是人大代表。要知道黨政首腦是屬於行政的,另外還有一部分是執法者。行政和執法的人都是立法者,在全世界絕對找不到這樣的荒唐事情。

從這點來看,獨立參選人才是真正具有代表性的。要說有人民代表的話,在現在的體制之內,只有獨立參選人才有代表性,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這個不管是國際標準還是中國標準,都是一樣的。除非中共自己公開宣布說放棄現有的人大制度,全國軍管,回到文革當中的一元化。因為如果說所有的人大的代表都必須由黨來規定的話,還不如直截了當的就撕下這個遮羞布,就回到文革當中的黨的一元化領導去就完了。

除了喉舌媒體和官方的正式回應以外,各地還有一些實際的行動。像新余的劉萍和魏忠平,在當地提名的那天,就是5月15日他們就被警方拘捕了,4天以後才釋放,原因顯然是不讓他有機會在提名的那天和選民見面或者是被提名。

也有人是被打招呼,像曹天,就是想競選鄭州市長的曹天,他公布了一位他稱之為「故友」又是官員的,和他的對話。顯然是有人非常不滿意他競選市長的行動,而跟他打招呼的。
最有意思的是李承鵬,他的兒子打網球,自從李娜拿了法網的金牌以後,受這個鼓舞可能有人也願意資助很有潛力的,也許是未來冠軍的他的兒子,所以就有一個企業答應給他兒子資助,結果就有人找這個企業施加壓力,最後這筆資助就被攪黃了。

你想想看,無論是誰出面去給施加壓力的,就為了一個人獨立參選,要花這麼大的精力去策劃這樣的陰謀,甚至找到了潛在的要給他兒子提供資助的贊助商去施加壓力。這已經是屬於一種陰謀了,它不是什麼簡單的約談那樣的低級伎倆了。這是中共的官方正式或者是非正式的反應。

獨立參選對各方的意義

我們再來談一下,對於這次這麼多獨立參選人參選有什麼意義?曾金燕在她的文章當中,專門提到人大是屬於橡皮圖章的,即使是獨立參選人,也不大會改變這一點。同時也提到了網路微博的作用,就是這些參選人基本上都是在微博上宣布參選的,或者在推特上宣布參選的。這樣一來,通過網路,這些參選人的作用就放大了,他的影響就放大了。《環球時報》的文章也提到了這一點,顯然中共害怕的也正是這一點。這是這次參選人和以往零星存在的獨立參選人一個很不同的地方。

我們先看一下,誰不希望看到獨立參選人這件事情?因為選舉還沒有開始,是否會有獨立參選人被選上,現在還不知道,因此我們去討論是誰希望或者是不希望有人被選上,還為之過早,所以我們只能就獨立參選人這個現象進行討論。

首先,不希望看到獨立參選人這個現象的,是獨立參選人所在地的當地官員,也就是說是整個統治集團最基層的,因為地方統治集團它早就形成一個完整的利益分贓系統了。現在中共體制中的任何一環都在這個分贓系統當中扮演一個角色,無論這個具體的官員他有沒有非常清楚地認識這一點,這個體制當中任何一環都是起作用的。

當然體制當中有多個部分,最主要的部分當然就是黨委和它的各個職能部門。像組織部門,它在各個利益集團當中分配官位;而政法委是用專政機器來保證利益集團的利益不受侵犯;紀委是專門來清除內部的異己份子、還有不聽話的,當實在是民憤太大、需要推出替罪羊來平定民憤,或者是應付上級的時候,紀委就起作用了。而宣傳部門它一方面為利益集團抬轎子吹捧、吹噓,另一方面封殺一切不利的聲音。所以黨委的各個職能部門是各負其責來保護這個分贓系統。

其次是政府部門,各個職能部門也都在其中扮演他自己的角色。再其次就是人大政協和地方選舉,這些是通過現有系統的運作,確保不會有外人加入分贓的行列,也不會有外人發出所謂的「噪音」來,它是用地方立法提案等等方式來確保這個權力集團的合法性。

不要以為只有中共中央有合法性問題,其實地方政權也有同樣的問題,因此它也有一套很完整的保障系統。要知道所謂人大的橡皮圖章和政協的花瓶,它不僅僅是在全國範圍之內的,就是國家水平一級的,而是一直落實到基層的每個層面上的。任何觸動或者是改變現有遊戲規則的做法以至想法,都會使這些地方權力集團感到不安。

所以《環球時報》有一句話說得非常清楚:現有體制對這部分獨立參選人的不適應,幾乎是必然的。這句話說得很對,但它說的前提是一個偽命題,它說的是西方化的問題,但事實上這並不是西方化的問題。因為選舉不管是獨立參選人想做的真的選舉、還是中共一直做的假的選舉,都是從西方來的,並不是中國傳統的,連馬列主義都是西來的,所以西方化本身不是一個問題。也就《環球時報》說的,現有體制對獨立參選人不適應的必然性,它說的前提是一個偽命題。

根據維穩的機制,地方當局它幾乎是條件反射性的做出對獨立參選人的威脅、騷擾、談話、關押,有些地方還對參選這樣的問題,這當然是政治問題,因為選舉肯定是一個政治,進行了非政治化處理這樣的對應措施,像網路上已經傳言要對曹天進行查稅。現在對於中共不喜歡的,而名聲很大的,不管是在中國的民眾當中還是在國際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往往是用經濟問題來進行打壓。

因為從這個體制當中生存下來的官員們他們是很清楚的,這樣的反應,就是對獨立參選人進行了這樣的反應,它是符合黨性原則的,雖然不合法,但是他們絕對不會擔心因此而受到來自上級的懲罰。剛才講的是地方上。

中央其實也是一樣的,因為本來人大和政協的設計就是以中共為中心的,就是以保障中共政權為目的的。這個橡皮圖章是怎麼實現的呢?它是通過代表的來源、代表的提名和選舉程序、提案的方式、立法的程序等等一系列已經形成而且運用成熟的制度來實現的。我們今天不對這方面進行討論,所以不多談。

其實在《學習時報》的文章中也提到了,即使是參選人獲得了正式提名,能不能真正成為正式候選人,還需要選舉機構的最終認定。它也知道獨立參選人當他提出參選,連第一步都沒有跨出來呢!而這個所謂要最終認定的選舉機構,就由現有體制內的官員組成的。是什麼呢?就是各級人大的常委會,或者是由常委會指定的選舉委員會。所以它有一系列的程序來保證這個橡皮圖章的。

而且代表來源在(北京市的)規定上,就有20%是要統治集團內部產生的,而實際比例高得多,或者說幾乎沒有不是由統治集團內部產生的,而其中很多都是行政官員和執法體系的官員,因此它在立法過程向權力的傾斜就是顯而易見的。

而這個立法功能則完全被統治集團控制了,因為可以提出法律案的就是統治集團本身,別人是不能提的。比如能夠提案的是什麼人呢?是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中央軍委、國務院、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還有全國人大的各個專門委員會。其他的人能不能提呢?可以的,代表團或者是30個人以上的代表聯名也可以提案。但是想想看要作為一個代表團或者是30個人以上的代表提案的,幾乎就沒有偏離中共政策的可能性了。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人大為什麼這麼多年它不可能通過一個叫做〈違法行為矯治法〉,來代替明顯違憲、違法的勞教制度呢?就是因為這個勞教制度它被統治集團用得得心應手,因此人大這個法律提案就從來沒有過進入討論的程序。

從人大法制工作負責人的講話到環球時報的社評,其實是真實的反應的中共的態度。在整體上,黨是把獨立參選當作敵對勢力來對待的,無論在表面上它是不是這樣公開說,因為黨在這個問題上是絕對沒有包容性的,借用《環球時報》的一句話。

有一種說法是,通過參選進入人大,可以慢慢改變地方人大的性質。其實人大只是一個橡皮圖章,你再改變它,它還是橡皮圖章。你想想當年有一些人企圖進入統治集團中共內部來慢慢的改變中共的,現在都被中共改變了,何況是中共控制的橡皮圖章呢?這還假設是有人可以被選上,事實上更多的人可能在選舉之前就頂不住壓力,在正式提名之前就被迫退出了,這個現象現在已經看出一點趨勢了。

即使是地方人大有一半以上是獨立參選人,當然在可見的將來我們看不出可能性,就是這樣的話,中共還是可以輕而易舉的用程序來確保橡皮圖章的性質不變。像政協是花瓶,但是政協並不是每個人生來就是花瓶的,更多的人是在這個體制下被塑造成、被強制的改造成花瓶的。所以我認為獨立參選它的象徵意義要遠遠大於實際的意義。

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來,其實中共對自己的統治是沒有信心的,像這次要選出的官員和代表要達200萬人,在這200萬人當中卻不能夠容忍幾十個獨立參選人,而且對他們如此害怕,甚至要用壓贊助商撤除對小孩打網球贊助的這種下三濫的手法,來對獨立參選人進行打壓。

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來所謂中國的特色,一方面獨立參選人群體的出現,表明瞭中國民眾的公民意識在增強,但是另外一方面也可看到中國的公民社會並不像其他國家那樣。其他國家公民社會是從專制社會,或者從空白當中成長擴大起來的;而中國是在辛亥革命以後,到1949年就已經發展出來的一個比較成熟的公民社會,人民的公民意識也已經很強了。所以中國人的公民意識和中國的公民社會是在1949年以後被中共蓄意消滅的。

那麼這個公民意識的重新出現,一定會遇到,而且正在遇到中共全力以赴的扼殺,因為在中共的眼裡,這是事關政權的頭等大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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