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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微博炫富惹眾怒 紅十字會急撇清(組圖)

 2011-06-23 23:2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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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Baby」微博所展示的個人生活照。


「郭美美Baby」微博所展示的豪車、名包。

新浪微博為「認證有誤」致歉;網友質疑事件幕後有推手

20歲出頭,多輛豪車,成櫃名包,再加上「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新浪微博帶V實名認證,網友「郭美美Baby」因微博炫富遭人肉,一日之間網路聞名。「紅十字商業總經理」是什麼職務?「郭美美Baby」是否與紅十字會官員有親屬關係?又是一個「富二代」?

針對網上的種種猜測,昨日午間,事件所涉三方陸續發表聲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聲明,沒有「紅十字商會」,未設「商業總經理」一職,也沒有「郭美美」其人;新浪微博官方承認對「郭美美」身份認證審核失察,就此致歉;「郭美美Baby」則稱,她的身份是演員,與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

20歲「總經理」微博炫富

「此女芳齡20歲,中國紅十字會的商業總經理。住著價值億萬豪宅別墅,開著300萬元的跑車,世界名牌名包無數,她叫郭美美,大家幫助追查一下,她錢的來源。」6月21日,一條「質詢令」突然在網上傳開,一個名為「郭美美Baby」微博開始受到網友關注。

打開「郭美美Baby」的微博頁面,右上方醒目地掛著新浪認證的「中國紅十字會的商業總經理」。翻看微博內容,大多是年輕姑娘的生活、寫真照片。引起大家注意的是,這個微博中散發出的「炫富」味道:「今天小白限行把小MINI開出遛遛」,「提前收到的20歲生日禮物,冒著寒風把它接回來了,2011年果然是給力年!」這些文字下面的圖片中,出現的是寶馬、瑪莎拉蒂等各種豪車。不僅如此,微博中還不斷秀出各種奢侈品牌的名包,去看豪華別墅,參加超跑嘉年華等「豪華生活」,而這一切的主角,今年6月15日才過了20歲生日。

閭丘露薇在微博上總結說,「八卦完她的所有微博,去年七月開(博),母女相依為命。老家湖南,去年深圳家居照家裝一般,媽媽要親自買菜,不像闊太。北京租過房,後來買了樓,卻遇到樓價跌。發頗多模特工作照。今年四月突然富貴。」

如此年輕,如何當上「商業總經理」的,哪裡來的錢買豪車別墅?郭美美的身份、背景遭質疑,網友很快對其進行人肉。有網友發現微博上「郭長江RC」只關注4人,其中一個就是郭美美,進而猜測其或是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郭長江的女兒;另有網友曝她是郭沫若長孫的女兒。「官二代」?「富二代」?一時間猜測紛紛。

通過搜索,網友很快發現郭美美的簡歷:籍貫湖南,出生於1991年,畢業於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出演過一些電視劇和電影,做過平面模特。其QQ空間也被網友「破譯」曝光。

當事人身份說明一改再改

21日晚,郭美美現身發博否認炫富,「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並澄清稱「所在的公司是與紅十字會有合作關係的紅十字商會,我們負責與人身保險或醫療器械等簽廣告合約,將廣告放在紅十字會免費為老百姓服務的醫療車上。之前也許是名稱的縮寫造成大家的誤會。」

一夜過後,事件陡變。「郭美美Baby」的微博實名標誌被取消,認證身份消失,不少微博被刪除,包括前一晚發的澄清內容。

22日午間,郭美美在微博上再次發布「鄭重聲明」,對之前的身份解釋「反口」,宣稱「我和紅十字協會沒有任何關係;我不是紅十字會會長或郭沫若先生的子孫;我當時新浪認證是演員;我所說的紅十字商會並不是公司或機構名稱。」她還表示「我們也是納稅人,掙自己該掙的花自己該花的,礙著你們了嗎?」

網友反應

如是炒作 應糾其責

事件在一個個澄清、聲明中漸漸清晰:郭美美是個演員,紅十字會沒有所謂「商會」,新浪一時失察。但這些並不能讓網友完全釋疑。不少網友認為,此事系「郭美美baby」團隊背後炒作,紅十字會不應聲明瞭事,「紅十字」不應該隨便被濫用,應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炫富、被關注、遭人肉、走紅、澄清,網友認為,郭美美事件是典型的炒作模式,幕後有推手操作。

網友「林一星_Sig0urRy」說,策劃真是一門學問,網路更是一門學問,正面紅起來,負面紅起來,能紅起來就是好策劃。網友「粉耗子」關注到,炫富被曝後,「郭美美baby」的微博粉絲以每分鐘上百個的速度增加。截至昨晚記者發稿時,其粉絲人數已達到6萬多。網友調侃稱,這下紅了,可以去接戲了,是個好「演員」!

記者看到,郭美美冒用「紅十字會」的名頭「炫富」,影響到了不少網友對紅十字會的看法,造成惡劣影響,已有網友表示,以後再也不給紅十字會捐錢了。

對此,不少網友認為「紅十字會應該追究郭美美責任」,網友「流浪的興亞女王」指出,郭美美濫用「紅十字會」名稱,確實礙著大家了,聲明沒有用,無法自圓其說。

網友「謝強Gavin」指出,如果事件最終被定性為當事人個人炒作,中國紅十字會是否該追究當事人「郭美美baby」的法律責任?濫用紅十字會名稱已屬違法行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微博稱,「你(郭美美)說的紅十字商會並不是公司或機構名稱,但已經違反《紅十字會法》、《商標法》等法律該法規,紅十字會依照民法的有關規定起訴你在情理之中。」

不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政策法規處處長丁碩在微博上表示,紅十字總會一直試圖與「郭美美baby」取得聯繫,但一直未果。新浪反饋的消息也是無法聯繫上郭。「對於一個不存在的機構,如果連人都聯繫不上了,似乎也確實很難干預了。」

来源:羊城晚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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