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舉行的一個中國共產黨黨史展 2011 6 14
路透社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日前公布的一份報告披露,從90年中期至2008年期間,逃離中國的腐敗分子人數多達18000,而夾帶私逃的贓款更高達8000千億元人民幣,約670億歐元。由於數目巨大,央行的報告稱稱這已對中國金融穩定造成了影響。
分析報告又認為,目前貪官外逃形勢仍堪憂,建議銀行與紀檢監察系統合作,共同減少腐敗外逃。
名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分析報告,本來只作為內部參考之用。報告顯示,中國腐敗分子主要通過八種途徑向境外轉移資產,包括用現金走私來轉移,替代性匯款體繫在中國主要表現為以非法買賣外匯、跨境匯兌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莊,利用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轉移資產,利用投資形式向境外轉移資產,利用信用卡工具向境外轉移資產,利用離岸金融中心向境外轉移資產,海外直接收受,通過在境外的特定關係人轉移資金等八種形式。
報告指出,「現金走私來轉移」主要是通過腐敗分子本人夾帶在行李中直接攜帶出境,這種方式較為簡單,費用低,但同時可走私的數額較為有限,風險也比較大。其二,腐敗分子通過某些代理機構利用一些專門跑腿的「水客」以「螞蟻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在邊境口岸,主要是深圳與香港、珠海與澳門海關,來回走私現金,偷運過境後再以貨幣兌換點名義存入銀行戶頭。這種方式雖然比較麻煩而且還要交給地下錢莊一定的費用,但風險較小,很難追查。
貪污情節嚴重的高幹,大多選擇西方發達國家例如美國、加拿大、澳洲和荷蘭作為逃亡的目的地,沒有能力獲取西方國家簽證的,就往往先到非洲或拉美及東歐國家匿藏,作為一個過度。
報告因此建議,人民銀行在監測思路上以「獲取非法資產」和「向境外轉移資產」階段為監測重點。其中,人民銀行所屬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主要通過對大額、可疑資金交易數據進行分析,為國家執法機構提供可疑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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