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959-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的估算(圖)
關於中國大陸1959-1961年由於「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劉少奇語)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數,已有了一些大致相同的估計。例如叢進的《曲折發展的歲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中說:
「據測算,中國人口總數1059年是6.72億人,1960年為6.62億人,即減少了1000萬人,1961年比1959年減少了1300萬人。按照當時出生與死亡相抵後20‰的人口淨增加率推算,正常情況下1961年總人口應比1959年增加2700萬人,兩者相加,1959年至1961年的非正常死亡和減少出生人口數,在4000萬人左右。」
這一估算有一定根據,但比較粗略,未對所引用數據的可靠性進行討論,而且只估算出「非正常死亡和減少出生人口數」,而未給出非正常死亡人口數。
《當代中國》叢書中許滌新主編的《當代中國的人口問題》對上述問題作了較詳細的討論。該書給出了1949-1985年曆年的人口統計數字。為下面計算方便,我們抄錄了1956-1965年共10年的人口數據。
1956-1965年中國人口統計(單位:萬)
在上表中,增長數指當年與上一年總人口數之差,自然增長數為當年出生數減當年死亡數。如果統計數據準確,增長數應接近自然增長數。這是因為在這十年裡,向境外的移民是很有限的。但比較一下兩組數據就會看到,在1956年,它們比較接近,以後就有很大偏差,高達幾百萬,到1965年又開始接近。所以如果不討論這些數據的可靠性,簡單使用是有問題的。
該書對此作了討論,特別是兩組數據偏差較大的1959-1961年:「三年累計,按總人口計算減少135萬人,按自然變動增加622萬人,兩者相差757萬人。從1964年普查結果看,三年困難時期這兩個數字都有一定的問題。1959年是困難時期的第一年。這一年出生人口減少、死亡人數增加的現象已經開始。這一年自然增長677萬,比前一年增長數下降40%是比較接近實際的。而總人口增加1213萬人,只比上一年少增128萬人,增長率仍保持1.8%是不符合實際的。原因是,當時不少地方政府不相信人口增長速度已減慢,特別是浮誇風盛行,有些地方為維持高的增長率有意多報人口。從1960年來看,總人口減少1000萬人,自然變動減少304萬人都偏低,實際人口減少還要高。1961年總人口繼續減少,而自然變動卻增加249萬人。兩者方向相反,數字也都是不準確的。根據1964年普查資料計算在1962至1964年三年中,總人口增加數和自然變動數不一致,主要是1961年以前統計不准造成的。根據1964年普查資料回推,1961年人口應當是64508萬人,比原統計數大約減少1486萬。」
作者在這一段話的最後部分說的是,用1964年的總人口數,即70499萬人,減去1962-1964年三年的自然增加數,即5083萬人,得到64566萬人,應為1961年的總人口數。但本書作者得到的結果為64508萬人,相差58萬人,不知何故。由於這一差別不大,不顯著影響最後計算結果,所以仍取1961年人口為64508萬人。
我們再假設,1958年的統計數據是接近事實的。那麼,1961年的總人數較1958年的總人數65994萬人減少1486萬人。我再把這一數字加上1959-1961年的三年出生人數4230萬人,得到5716萬人,就是這三年的總死亡人數5716萬人。三年的平均死亡率2.9%。
為求得非正常死亡人數,我們把1958年的死亡率1.198%作為正常死亡率。這一死亡率是除了1959-1961年以外,1950年以來最高的。按這一死亡率,三年應死亡2325萬人。總死亡人數5716萬人減去正常死亡人數2325萬人,就得到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數3391萬人。
對這一結論我們仍有進一步推敲之必要。我們剛才引用了1959-1961年的出生人數。這三年的總人數統計都不可靠,因此所有數據使用起來都應特別小心。
同一書中還給了1963年3-6歲人口數為6112萬人。這些人口是1958年7月1日至1962年6月30日出生的。我們又假設1958年和1962年的出生數較接近實際,又假設這兩年的出生數上下半年各佔一半。那麼,從上述4年的出生人口數減去1958年下半年和1962年上半年的出生人口數,就得到1959-1961年三年出生而在1963年仍存活的人口數。這個數目是3949萬人。但是,1959-1961年 實際出生人口數應為這一數目加上在這期間出生又在1963年前死亡的人口數。按以上所計算的這三年平均死亡率2.9%計算,應為4320萬人,較表中所列這三年總出生人數4230萬人多90萬人。我們把這90萬人加到我們剛才所統計得到的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數3391萬人上,得到3481萬人。鑒於我們統計過程中的誤差,可以近似認為,1959-1961年三年間非正常死亡人數為3500萬人。
我們再分析一下可能的計算誤差。首先,我們認為1958年和1962年的出生數目在上下半年各佔一半。這個模型肯定是很近似的。1958年下半年形勢已開始惡化;1962年情況開始好轉。考慮到這一因素,所計算的1959-1961年三年的實際出生人數4320萬人應偏低,最後得到的非正常死亡人數還應多些。其次,我們把1959-1961年三年的嬰兒平均死亡率等同於所有年齡的平均死亡率,也是有很大誤差的。在困難年月裡,嬰兒的死亡率應較一般平均死亡率高出不少。這一偏差也使我們所計算的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數偏低。所以我們所計算的3500萬人的非正常死亡人數事實上是一個下限。所以粗略地說,1959-1961年中國大陸非正常死亡人數在3500-4000萬人之間,是可信的。
我們所說的這個數字,並不包括「少出生人數」。這三年,確實存在「少出生」現象。但實際少出生的人數較當時的統計偏低。也就是說,普遍存在著少報出生現象。這一現象現在看起來似乎很奇怪,但這些少報的出生數目,估計主要是剛出生就夭折的嬰兒。少報的目的是減少死亡人數。
總之,我們定義超過一般年份(以1958年為樣本)的平均死亡率的死亡人數為非正常死亡人數來計算1959-1961年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所依據的統計數據主要是1964年人口普查的結果,也參照了1958年和1962年的統計數據。1964年的人口普查結果之所以有用,因為它不僅包括了當年的總人口數據,還包括了年齡構成。仔細查閱這些數據並採取更精細的模型,還可得到更可靠更準確的結果。本文只是一個比較粗略的估算。
國外學者的研究結果可以看彭尼·凱恩著《1959-1961中國的大飢荒》(鄭文鑫、畢健康、戴龍基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中的概括和分析。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費正清、羅德里克·麥克法誇爾主編,王建朗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所引用的數字是1600-2700萬人之間。本文開頭所引叢進的書可認為是官修史書。所以3000萬之說可作為定論。更詳細的數字實際上是個學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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