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大副主任職位賣600萬?

據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4月19日下午證實,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同志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人民網)

毫無疑問,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被省紀委調查與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的落馬是有直接關係的,應當說,「買官賣官」就是朱育英涉嫌的嚴重違紀的問題之一。

眾所周知,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不僅玩女人很出奇(據說玩了100多個女人,收藏了58條帶分泌物的女人內褲),就是斂財也是很有術的。據《經濟觀察報》楊興雲採寫的報導介紹:在茂名,買官賣官早已從潛規則浮上台面,變成顯規則。一位茂名市政府部門官員更直接將其形象地比喻為茂名幹部選拔過程中的官員職務「拍賣制」。據他介紹,通常情況下,僅僅一個科級職務,不花十萬、二十萬是不可能的,而最終鹿死誰手 「還要看誰出的價位高。」每年的春節和中秋節下屬都要向上級領導貢獻紅包。根據職務高低,紅包的標準大小不等,對科級領導送出的紅包不會低於1萬元,而對處級幹部的紅包則應該是科級幹部的10倍左右。按此標準,一個處級官員光呆在家裡,過節收到的紅包大概也有200萬,而市級領導應該在2000萬左右。

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從其簡歷來看,2003年至2009年在茂名市轄下的信宜市任市委書記、人大主任,屬處級幹部;2009年至現在任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屬副廳級幹部。羅蔭國是從2007年4月起任茂名市委書記。換句話說,朱育英想從信宜市市委書記、人大主任的位上升遷到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位,就得給時任茂名市委書記的羅蔭國送錢。

那朱育英得向羅蔭國送多少錢才能買下這個「副廳級別」的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位呢?筆者以為,準確的數字雖然無法得知,但是,如果按照茂名市「買官賣官」的規則:「科級領導送出的紅包不低於1萬元,處級幹部的紅包是科級幹部的10倍左右」來計算,就可得到一個大概數字。也就是說,朱育英如果想得到自己心目中的「職位」,按廳級官員的標準來送錢,即是科級幹部的100倍,那麼,3年6個節至少要送出600萬元的紅包,才能買下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位。

其實,朱育英花600萬買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位是算不多的,因為,茂名市的「廳級官帽市場」並非只有朱育英一個買家,他還面臨著茂南區、茂港區、電白縣、高州市、化州市的縣委書記、市委書記等幾個競爭對手!試想,在如此競爭激烈的「廳級官帽市場」裡,朱育英如果不下狠心,不花大錢,高價買下「副廳級別」的茂名市人大副主任職位,那麼,他這幾年所花的心血,就有可能都會成為「打狗的肉包子」,心目中的「副廳級的人大副主任職位」也會易主的。如此一想,朱育英一個節送給羅蔭國100萬算得了什麼?又怎啥不得花此錢呢?況且,100萬僅僅是科級領導送給朱育英的「半價」呢!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朱育英是很花得來的,因為他在「處級官帽市場」的買賣中,一年最少還能淨賺100萬,如果如願以償地買下廳級幹部職位,那麼,今後的財源還不是能滾滾而來?一年賺個2000萬還會在話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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