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被欠薪」反映國企薪酬之惑

華遠地產同時身兼上市公司、國有企業、房地產公司三重角色,由此決定了其高管薪酬的核定因素錯綜複雜。

任志強近日發表演說,吸引了眾媒體的高度關注。其間,任志強正式宣布已收到組織部的退職通知,並坦言還「惦記著」被國資委拖欠的年薪。

作為華遠地產董事長的任志強,近年來的賬面薪酬一直高達700多萬元,令業界瞠目。對此,任志強堅稱國資委允許他每年領取的薪酬僅為60餘萬元,即便加上獎金,去年實際到手薪資也不過74萬元。所以,任志強在退職之際,仍表示對應收巨額薪酬唸唸不忘。

透過任志強「被欠薪」事件,國有上市公司薪酬制度失准的問題浮出水面。華遠地產同時身兼上市公司、國有企業、房地產公司三重角色,由此決定了其高管薪酬的核定因素錯綜複雜。究竟是按照其行政職務為標準,還是參考市場規則,以及如何在兩者間建立平衡等問題,都在實際操作中變得含糊不清。

2010年年報顯示,該年度任志強年薪為758萬元,僅次於萬科A王石760萬元的薪酬。不可否認,任志強的巨薪是華遠地產董事會決議通過的,在流程上沒有瑕疵。但問題是,萬科A與華遠地產在市場中的地位懸殊:2010年萬科A實現銷售面積897.7萬平方米,而華遠地產當期實現開復工面積僅為94.8萬平方米。由此衍生的營收規模也不在一個「重量級」,但是兩公司高管的薪酬待遇卻相差無幾,針對任志強的薪資決策難免會受到股東們的質疑。

雖然任志強強調,他實際拿到的只有十分之一,但這筆天價薪酬卻會以「管理費用」的形式扣減公司淨利潤,最終攤薄賬面每股收益,進而影響每一位股東的切身利益。遺憾的是,A股市場眾多散戶雖然在名義上具有重大事項決策權,但由於所持股份佔比偏少且股份較為分散,其所擁有的權利往往止於紙面,相關利益伸張需要付出較高的成本。

不僅如此,上市公司公開財務報表註明薪酬是758萬,而如果實際開支只有70萬元,這就意味著華遠地產作為上市公司涉嫌違反信息披露規則,存在財務報表作假嫌疑,監管部門理應全面介入查處。據此推理,如果公司高管的薪酬都可以造假,其他的財務科目被人為造假的概率就更大了,證監部門與交易所不能放任不管。

其實,上市國企高管薪酬廣受質疑的主因,就在於其間夾雜了過多的主觀因素,「打悶包」現象較為普遍。破解的關鍵不僅包括在資本市場大力推崇「尊重股東、回報股東」的股權文化、規避股東利益被公司管理者侵佔;而且應當盡早著手提高國有企業薪酬制度的公開透明度。對於後者而言,需要在各行業全面引入市場化競爭機制,通過供求雙方的博弈自發形成行業合理利潤率區間。在這一語境下,公司盈利水平將與高管素質息息相關,由此而定的薪酬待遇水平也將能更加坦然地公之於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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